第十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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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可不管旁的反应,只知道有人出钱,他就不用被疯狂追债。

“久闻小李探花义薄云天,龙某实在是受之有愧。”

龙啸云本来该多推辞一番,但转口便道,“多谢你解我燃眉之急,这笔银子以后我会还的。”

这话脱口而出,不能再让债主抓到把柄。

龙啸云本该假意推拒赠银子,或者索性彻底拒绝以退为进更能与李寻欢交好,但真是怕了一旁不依不饶的池藏风。

“如此就好。”

李寻欢还担忧龙啸云为面子强撑不收钱,那就无法缓和僵持的气氛,现在看来他多虑了。

只差一步,需要让债主应允。

李寻欢看向池藏风,“三爷,您看能不能宽限一段时日?你们都是我的救命恩人,我非常希望能邀请你们同回李园。届时奉上白银,一文都不少。”

原来代为偿债的人也没有现款。

池藏风好涵养地保持微笑,没有出言讥讽,更加仔细地打量了小李探花。

论穿戴,李寻欢都没龙啸云的一身行头来得贵。江湖人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他一下子拿不出四百两也不奇怪。

何况很可能不只四百两。既然是三个人救了李寻欢,按照他的逻辑不能厚此薄彼,怎么可能只给一个人送钱。

对此,池藏风只想说,王怜花的眼光真是‘妙’。

近七年行走江湖,打听到了几十年前的一些旧事。千面公子王怜花,正邪难辨,性格变幻莫测。

那位将《怜花宝鉴》留给李寻欢,说是说观其心地善良又有武学天赋。

这两条全中,但老狐狸会瞧不出小李探花对仁义的理解过头了吗?多半并非不知,或多或少都埋下几分唯恐天下不乱的意思。

这样做坑了谁?

池藏风没有办法置身事外,她答应过监管与《怜花宝鉴》有关之人的情况。

“好,一起去李园。”

池藏风欣然应允李寻欢的提议,但又话锋一转对龙啸云说。

“一路东去,至少需要三个月。即便李探花好心出钱,但我恩怨分明,也不能让欠债的偷溜。现在,你必须立一张字据。”

龙啸云刚刚松一口气,这就又气着了。“我还要立什么字据?你手里不是有买卖契约书吗!”

“当然要加一条。假设我将来被人谋害,你,龙啸云会有重大嫌疑。”

池藏风毫不掩饰对龙啸云的不信任,“欠债的做掉债主,这种事情时而发生,我不得不防。立字为据,也算是个凭证。”

“咳——”

楚留香一直没出声,但此刻是忍不住了,忙以假装咳嗽掩饰住了笑声。

如此正当合理却又角度刁钻的字据,还真不是一般人会提出的。

“我傻吗?”

龙啸云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拔高声音而掩饰心虚,他绝对不承认动过杀人灭口的念头。直斥池藏风,“谁知道你树敌多少?凭什么算到我头上?”

池藏风瞬间就委屈了,“江湖上,谁不知道棺材铺的三也,乐善好施,买卖公正。像我这样的人,除了催账被小人记恨,怎么可能树敌?”

哪怕池藏风是扮成男子,但美人不论性别。

这番轻轻蹙眉,委屈却又坚韧,复而问心无愧的模样是浑然天成绝无作伪。

有对比,有伤害。

再看气到脸红脖子粗的糙汉龙啸云,他双目圆瞪地愤怒着。

只能说是立刻应证云泥之别,龙某人的脸被踩在地上摩擦了。

龙啸云: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然而,没有人附和。

哪怕李寻欢一向奉行朋友和睦相处,可也不自觉偏心池藏风。有的话虽然难听,但顾虑并无错误,那么把字据写一下也无妨。

楚留香似乎不偏不倚开口,“龙壮士,既然你自认俯仰无愧,那就留一张字据。写明前因,再保证不会加害三也。如果三也出现意外,是有必要从你查起。当然得有年限,可以商量。”

池藏风也爽快,“三年,期限三年。这个时间很讲道理的。所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参考这个时间。”

却说真想要报仇十年都不晚,三年又算得了什么。

道理,池藏风都懂。

其实字据一事本就荒唐,设定年限就更是荒唐。

这就是在故意恶心龙啸云,要看此人暴涨一肚子气但只能憋着,还不得不任她安排的样子。

再装啊。

装豪侠,装慷慨解囊,装清者自清,都是要代价的。

“注意,是从还清债款开始的三年。”

池藏风像是为显得严谨追加这条补充。

楚留香闻言眨了眨眼,再观李寻欢对此没有反应。

这位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谁给他自信,回到李园就能拿出一大笔银子?

李家并非李寻欢当家,而是其兄李酌山统揽一切。

显然,有两个人准备告黑状。

不,是要帮助李家兄弟友好交流了。

楚留香需要忠人之事,不会向李酌山隐瞒边陲的事,而现在也听出来池藏风一定有相同的打算。

弦外之音,又有几人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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