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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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脑袋被我埋在悬崖附近。”安心荷坐在椅子上, 双手被拘束,明亮的光照在她脸上,她脸上的阴影不见了, 但生活留下的皱纹, 操劳之后的风霜,一道道都清晰可见,“具体位置是蕾蕾的墓碑所在地再上走往前大约二十分钟, 那里有一颗很显眼的歪脖子树,除了树根之外, 整个树身都探出悬崖。”

“19号,我在老乡饭店附近烂尾楼的停车场里用针管给唐景龙注射药物,将唐景龙弄晕,随后把唐景龙装在后备箱中带回村里。”

“你一个女人怎么有力量将唐景龙捆好放入后备箱?”

质问的是预审人员。

“其他人帮了我。”安心荷说, “有好几个女人和我一起出了饭店。”

“等到晚上夜深人静,我从后备箱里把唐景龙拖出来, 把他捆在推车上,将他运上山。我带他到了歪脖子树处,撕开他嘴巴的胶带, 问他为什么要杀了我女儿, 他先是否认,后来又痛哭流涕地承认自己杀人, 他向我认错,跪下来求我不要杀他,说能给我很多钱……”

*

供出这些话时, 安心荷已经置身宁市警局。不止是她,其余妇女包括村中众多男性,也一同被带往警局中分开询问, 以防彼此串供。

忙忙碌碌,居然才到半夜两点。

天还是黑的,如一个巨大的漆黑的罩子,将山村罩在里边。

宁市的询问要人负责,奚家村这里也需要人负责,霍染因没有随同事一起回到宁市,而是留在奚家村主持工作。

夜里山路不好走,搜查陷阱的事情就留到天亮再做;但安心荷已经将她弃尸的地址说得分明,因此那一块地方先安排了谭鸣九带人过去看看;至于文漾漾,她则带着另一部分人,在村子里每家每户,挨个搜查。

短短时间,文漾漾陆陆续续在各家房子的地下室里发现年代久远,已经锈蚀的镣铐、绳索、鞭子一类简陋刑具。它们大都被随意堆放在杂物堆里,有些还能看到陈旧的血迹。

她在证物清点完毕后,沉默了好一会儿,提着个血液检测灯冲进奚正平家里,目标明确的照上床头,毫不意外,满是血迹,大片大片溅落的血迹。

有人在这里一次又一次地残酷殴打受害者,使血液几乎溅满了这块床头板的每一处。

这不是孤例,一如每家每户都有地下室与刑具,他们家里的遗留血迹也大同小异,整个村子只有一户例外——程正。

他的房子是唯一没发现这些令人作呕的痕迹的地方。

纪询在此流连。哪怕警察已经确定过这里没有多余的东西,先后离开,他还是兀自停留,观察审视。

“你在找什么?”霍染因等在旁边,看了眼表,“你刚才跟着我,我还以为你是不愿坐警车,想让我送你回家。”

“猜的很对,你得送我。”纪询竖了耳朵,分秒没错过自己的福利。

霍染因一时默然,揉了揉眉心:“没事我先走了,我还有工作,我的车待会儿让别的队员开,你跟他们回去。”

“走去搜尸体?搜尸体这种工作倒不必繁忙,牵条狗去搞不好比人更好点。”纪询漫不经心,“至少它们嗅觉灵敏,不至于弄错尸体。”

“你至今没有被人打死,真是个奇迹。”霍染因不无讽刺。

“别误会,我不是在嘲讽警察是水货。”纪询笑道,“我是在说这种简单的工作劳动不到您,您还是陪我在这里再找找吧。”

“案子到现在还有什么不清晰的地方吗?”霍染因说。

“嗯——多少有点吧。”纪询回答。

“哪里?”

“不知道,等我找到了就知道了。”

“那就来复盘一下。”霍染因淡淡说,“来山村之前,我找到了陆平。我原本确定陆平是凶手,但是安心荷站了出来,这整个案件——奚蕾案与唐景龙案——确实在此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先从奚蕾案开始说起来。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对奚蕾人际关系进行排查之后,作案动机最充足、行事态度最为诡异的人就是唐景龙,案子中唯一的难点是,唐景龙没有作案时间,意味着哪怕是唐景龙杀人,他也是雇凶杀人——后来我圈定这个被雇者为陆平。

“陆平身上也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就是杀害奚蕾的实际动手者:他对奚蕾的暗恋解释了他在杀人后整理头发,他木匠的身份解释了叶片上残留的尼龙纤维,他和唐景龙的关系更解释了他杀人的动机。”

“我认同。”纪询说,“这确实没什么值得疑惑的地方。”

“但警方在这里漏了一个小细节,或者说,在上边这么多证据的情况下,这个小细节已经沦为一件虽然有些奇怪,但不再重要的事情了。”霍染因继续说,“这个细节是……奚蕾死亡的现场,除了曾鹏与奚蕾自己的dna外,只检测到大量唐景龙的dna,并未曾发现陆平的dna。”

“再来到唐景龙案,唐景龙19号晚上9点还在活动,而安心荷自19号晚间回奚家村后,再没有离开村子,除了昨天你和律师,村落中也再没有外人来到车辆离开,那么唐景龙的尸体是怎么凭空从奚家村飞到梧山的?

“既然尸体凭空飞到梧山是个不可能的事件,而安心荷确确实实杀了人,那就证明……

“梧山的那包尸块,根本不属于唐景龙!”

*

“找到了,找到尸体了!”

“小心现场,一点点把尸体运出来!”

伴随着几声呐喊,在后山搜索的谭鸣九和文漾漾先后看见了尸体的真面目。

他们倒抽一口冷气。

自山崖左近搬运出来的,除了唐景龙孤零零的头颅之外,还有一具没有头颅的身躯,两者腐烂程度相当。

这具身躯的左胳膊还缠着绷带,这是……这就是唐景龙的身躯。

唐景龙的头颅与身躯,全在这里!

*

“两起案子,死了三个人。而警方自始至终忽略了第三个人的存在,始终把这第三个人与唐景龙等同,陷在唐景龙布下的迷障中团团转,反而是安心荷,一早看破所有。确实如你所说,在这件事情上可能牵条狗都比警察做得好。”霍染因语气平静,事情办得不漂亮,不怪人嘲讽,全没必要因此生气,“而想要将第三人与唐景龙等同,说难不难,只要办成一件事……”

“让第三人的dna=唐景龙的dna。

“唐景龙为代孕居中牵线,涉嫌暗中调换捐赠器官的顺序,他做了这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早已料到自己未必会有个好结果。为此,他未雨绸缪,在好几年前就悄然给自己买了一条命。他利用自己曾经从事过器官捐献的经历,物色了一个和自己配型成功的白血病患者,将骨髓捐献给他。几年之后,他的dna完全入侵了这位患者,患者变成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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