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村长吃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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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西霞暗示林诺,她这条件,配不上赵西华。

秦芳人品不行,家里还有一个瘸腿的儿子,和她家扯上关系,那就跟身上叮了一个吸血虫一样。

她不会让弟弟找这样的丈母娘。

林诺故作听不出她话里的意思,“要是遇到合适的,我就和嫂子说一声。”

“我娘家表弟不错,等你再大些,给你保个媒。”

林诺脸一红,故作害羞的笑了笑,随后找了个借口走了。

赵西霞对着她的背影哼了一声,嘀咕了一句,“长的跟个小妖精似的,就知道勾引男人。”

……

到了中午饭点,苗红煮了两个菜,最后又把林晓晓送来的螺丝肉放锅里热了一下,端上了桌。

林志贵正和萧彦军说话,瞟见她端上来的菜,顿时一愣。

“螺丝肉?”

“这是晓晓送来的。”苗红不确定的说,“闻着挺香,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她都没见过谁煮螺肉吃。

这不要钱的玩意要是真能吃,不早就被人摸光了?

虽然这样想,但这是人家辛苦煮的,她也不舍得倒了。

萧彦军听到晓晓两字,脸上没什么表情,放在腿上的手指却微微的动了动。

“咋不能吃?”林志贵笑着夹了一个螺丝,放在面前碗里,“以前闹饥荒那会,树根树皮都有人吃。”

林青华闻着盘子里的香味,迫不及待的夹了一个放在了嘴里,眼睛顿时一亮。

“嘿,这螺肉还真好吃。”

说完,他又夹了一个放在嘴里,还提醒坐在对面的萧彦军,“军哥,你也尝尝,你在城里肯定没吃过这玩意。”

萧彦军点了一下头,却没动筷子的意思。

林青华想到,萧彦军平时吃饭有条不紊的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起身回屋子拿了一根没用过的缝纫机针出来。

他把针放在萧彦军面前,“你要是不喜欢嗦螺,可以挑出来吃。”

林青华是林志贵的小儿子,十九岁,比较好动,头脑也比较灵活,一直很崇拜萧彦军。

对萧彦军的行为习惯,摸了个七七八八。

见萧彦军拿起针,挑了一个放进嘴里,林青华便迫不及待的追问。

“是不是很好吃?”

“不错。”

萧彦军淡淡回了一句。

苗红听到萧彦军都说不错,也夹了一个吃,之后忍不住夸赞。

“这吃起来别闻着还香,这手艺,没去开饭馆可惜了。”

林志贵吃着螺,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以后这兄妹几个,混的肯定不会比别人差。”

苗红笑着接话,“有这手艺,能差到哪去?”

这年头缺的就是会赚钱的手艺。

林青华和林锐相差好几岁,平日也不在一块玩,对林晓晓更是一年见不到几次,所以对他们的事,一点不关心,心里惦记的只有螺肉。

“妈,明个我也去摸螺,你也做给我吃呗。”

没等苗红说话,林志贵便发了话,“不准去,今个这螺丝的事,谁也不准出去提。”

萧彦军一向不喜欢参与别人家事,没出声。

林青华不想为了点吃的,惹林志贵生气,只是撇了撇嘴。

苗红以为,林志贵怕林晓晓兄妹以后没吃的,她本来就觉得他们可怜,这会更不会说啥。

螺丝的事,便这样被压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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