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案子, 独身男性被勒死在家中,钱财不见。
林稚水在邻里好心替他挖的坟外,将匪徒伏诛的后续娓娓道来。
第四个案子, 男主人连带一对双胞胎女儿被打破脑袋, 藏尸山洞, 只有恰好回娘家的女主人逃过一劫。犯人是暗恨男主人拆穿他偷鸡摸狗的街坊。
将杀人者并没有逃脱制裁这个消息带给死者后, 林稚水又转道去了他们家中,为将双眼哭瞎的女主人,留下了一袋碎银。
第五个案子, 学子因私试名次, 认为书院先生们徇私, 使他屈居第二,引弓射杀两位先生,一位副院长,后拔剑自刎。官府对外将他的愤恨之情, 说是被妖族引诱。
林稚水挨个走遍惨死的先生及副院长的墓地, 不厌其烦地表明,纵然过了四五年,也一定要让那学子将该有的罪名背好。
第六个案子……
第七个案子……
一百三十七个案子, 一百三十七道承诺。
王轻无法从林稚水的眼里看出虚伪,亦无法从他话语中辨出假意。从黑夜走到白天,从清爽走到汗湿衣衫,每一次都说得真诚, 每一句都并非敷衍, 王轻想不明白, 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奕奕的精神, 令他一丝不苟地去完成这分明应该和他没有任何关联的事情。
待到最后一桩案子时, 鬼使神差地,王轻退后数步,去看林稚水背影,想看一看他会不会疲倦。
红日照下,子午之时,金黄光辉浮烟般拢在少年身周。
那绝不是正午阳光灿烂带来的错觉!
王轻瞳孔一缩。
所以,那是什么?竟使他粲然若神人!
“那是什么?!”
城中人纷纷抬头,瞧向天际。
一道黑影自青霄掠过,金色波纹华靡,如排云扩散。似要直延伸到苍穹尽头。
“好像是从府官大人的府邸飞出来的!”
破风之声迅疾,却并不尖锐,黑光泱泱,金光峨峨,挟天火降世之威,坠向城郊。
林稚水听得声响,侧头看去,只远望得一道黑光划破云天而来,轰然落于他身前,气浪掀起发丝,漆黑的瞳仁映着金圈,好似玄奥隐微其中。
那是一柄巨大无比的钝剑,直插入土中,通体幽暗。外有金光周流,合着少年一呼一吸,光如日晕。
王轻认出了它:“这是巨阙,那柄‘废剑’?!”
林稚水:“废剑?”
巨阙似乎听得懂这话,不满地嗡嗡震动,地面顿生裂缝。
怎么看都不像废剑。
王轻:“巨阙被称为废剑,并非是说它钝而无用,而是指,寻常人没法子用它。”
所谓“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剑号巨阙,珠称夜光”,巨阙为十大名剑之一,钝而厚重,一旦挥舞,可开山裂石。然而正因如此,非九牛二虎之力不可驱使的局限,令它不似普通剑刃,上手就能用。想要用它,得先打熬力气,平常人学剑,三五年内就能有小成。学巨阙,三五年恐怕人还在搬砖练气力!
这便是众人称其为‘废剑’的缘由。
李韬把巨阙送给林稚水时,他还未拜师青莲剑仙,巨阙予他,正好可以打磨心性以及力气,万一兵刃被夺,凭一身巨力,说不得也能化险为夷。
林稚水看着巨阙,巨阙也好似在看着林稚水,金光闪烁,如同人脸上的骄傲之意,仿佛在说:我可不是随便的剑,绝不会是个人都能拿起来!
林稚水若有所思,不知道哪来的冲动驱使他,令他走上前去,伸手握住了巨阙的剑柄。
“小心闪到腰!”王轻记得,林稚水并没有怪力。
然而,林稚水握着巨阙,轻轻松松就将它从土里拔了出来,不比拿一支笔困难多少。
王轻好似看到了铁树开花,雄鸡生卵。
李家的剑道天才不少,可在不经过特意的力气训练,想拿起巨阙的人,无一不是铩羽而归。他们那么做,皆是因为传言十大名剑有灵,列如巨阙,倘若能得其认可,无需巨力也可以挥动它。
对了……认主!!!
王轻猛然发现,林稚水身上的金光,与巨阙的金光如出一辙,她有预感,这金光才是巨阙认主的关键,只不过,平日里宝剑自晦,从未有人见过巨阙放光罢了。
巨阙有金光,王轻知道,典籍中记载“一朝欧冶鼓洪炉,跃跃祥金成巨阙”,但是她一直以为这话里的“祥金”是虚指,一种描写手法,谁能想到,居然是写实?!
林稚水:“王姑娘?王姑娘?”
王轻回了神,“怎么了?”
林稚水:“我们该去牢里了。”
“牢里?去牢里做什么?”
“还有最后一位。”
“嗯?不是完了吗?”
“还有陈大夫!”少年眸若星辰,“他对恨妖的事情非常生气,反正都要死了,至少在死之前让他知道,这座城邑,会有将来的。”
王轻扯了扯嘴角,嘴硬道:“我可没答应。”
林稚水不说话,只是冲着她笑,金光之中,眼瞳异常黑亮。
便是他不说,王轻也读懂了那未尽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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