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荞近日总觉得闷得慌。
烦闷, 憋闷,气闷,各种闷。
那几个选侍, 最近常来清和宫, 不是要请安, 就是来拜见,都是各族的公主王女,样貌品性也皆都不俗, 每每来拜见,寻的理由也都妥帖, 见了面,说话也讨人喜欢。
于是她连发脾气都发不了,甚至偶尔觉得这些个姑娘都挺好的,对她毕恭毕敬,周到妥帖。
但因此,沈荞更难过了。
她觉着,若自己是司马珩,也不见得能抗拒这么些美人。
傍晚的时候, 渤海王的孙女周绾来拜见, 门侍递了信儿进来,“周选侍说,白日听闻娘娘最近胃口不大好,特意做了开胃的酸梅汤,顺道给小皇子和小公主做了些点心。她说只是远赴异乡, 无所依靠,观娘娘可亲,便冒昧叨扰, 希望娘娘莫要嫌弃。”
沈荞能嫌弃什么呢?
那周绾尚且豆蔻之年,懵懂可爱,叫人心生怜爱,沈荞想起那张脸,那双柔软的眸子,都不忍心伤她的心,便说:“叫她进来坐会儿吧!”顺便吩咐叶小植,“去库房拿新进的锦缎来,给人回礼。”
周绾进了殿,盈盈一拜,“娘娘万福金安。”
“不必客气。”沈荞瞧了她一眼,瞥见她手上缠的纱布,“手怎么了?”
周绾悄悄把手往袖子里藏了藏,“无事,娘娘。”
旁边侍女忍不住道:“下厨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
周绾似乎有些无措,小声解释道:“久不下厨,生疏了,是我不小心。”
乖乖巧巧的小可怜样,沈荞都心疼了,侧头叫阿忠,“去太医那里拿药过来。”
周绾“哎”了声,“不……不必了娘娘,我待会儿自个儿去就行。”
沈荞:“无须跟我客气。”
沈荞喝了她的汤,又叫下人把点心拿给毓儿和阿景。
周绾同沈荞说了几句话,便告辞了,临走的时候冲沈荞腼腆一笑,一派天真烂漫。
她刚走,柯丹的格格大阿珠又来了,阿珠长得极美,眉眼深邃,笑起来像太阳一样耀眼,据说骑术也是一等一的好,她来给沈荞送狗。
沈荞养了一条大狗叫奔奔,纯白色,跟头狮子一样,毛很长,瞧不出是个什么品种,活泼好动得很,可惜宫里头无趣,它整日无事可做,总是躁动,沈荞懒得很,惯常是小太监带它出去转转,或者毓儿和阿景陪着它出去散步。
前几日走失跑到了大阿珠那里,她亦是活泼好动之人,陪着狗玩了个把时辰,于是奔奔最近闲来无事就跑去朝露殿去找她,她陪奔奔玩一会儿,再送回清和宫。
一进门,便听她笑,“娘娘的狗好生有灵性。”
阿珠一身大临女子装扮,笑容明媚灿烂,其实她穿柯丹服饰更美,只是在宫里头不合规矩,她似乎是陪着奔奔刚玩过,面庞红润,额头隐有香汗,显得越发唇红齿白,眉目生动。
“辛苦你了,若它下次去,不必费心去照看它。”
阿珠摇头,“不是我照看它,是它陪我玩耍解闷,如此说来,我要感谢奔奔。”
过了会儿,阿珠也走了。
过了晌午,沈荞睡了个午觉,毓儿和阿景来寻她,沈荞蹲在院里地上陪他们看蚂蚁,看了许久,毓儿无聊说:“母亲,朝露殿的选侍娘子们,日后是不是就要分派各宫去住了?”
偌大后宫,如今冷冷清清的,各宫空置,朝露殿里,十几位选侍挤做一处,因着身份限制,不可到处走动,平日里除了花园和清和宫,旁处都不能随意去。
毓儿并无什么想法,她只是太无聊了,想让后宫热闹些罢了,听人说,这些娘子是父皇的妾,将来得了封赏,便可移居到各宫去住了。
阿景倒是比毓儿早慧些,小心翼翼捂住姐姐的嘴巴:“姐姐莫说了,日后那些娘子得了封赏,父皇便不能时时陪着母亲了。”
这话也不知是他一个小屁孩从哪里听来的。
沈荞原本就平静的心思,一下子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从前一日一日得过且过,总想着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司马珩离开这四年,她统共就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司马荣湚和司马琰的尸首送回之时,她记得自己慌得很,后宫诸事皆由她一人做主,丧仪自有礼官主持,可各项细节,都要她去敲定筹谋,她像是个烂泥突然被扶上墙,赶鸭子上架一样,不得不去做这些事,愁得几日都没睡好觉。
到了下葬那日,却听闻陛下回了,沈荞记着自己站在重重仪仗队外,隔着茫茫人群瞧见他的那一刻,倏忽觉得无比安定,沈荞觉得有人依靠的滋味原来是这样好。
那些慌乱和不安悉数都消失了,委屈也消散了,几日未眠似乎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南边在打仗,他匆匆办完丧事就走了,沈荞难过得很,怎么也不愿意去送他,好像不去送他,他就可以不用走了似的。
可他还是走了。
沈荞送去的香囊应该很丑,可却是她一针一线绣的,不知道他会不会嫌弃,她没敢问。
第二回回来的时候,处境更惨,她被那些大臣折磨好几日了,一群人仿佛唐僧念经似的,一直在她耳边叨叨叨,弹劾沈叙之的折子雪花片子一样往她眼前送,她又不懂政事,无非就是做给沈叙之看的,如果沈荞再能从中搅一搅浑水,他们估计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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