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中心城区——
“吱咔——”
伴随着让人牙酸的推门声,封闭已久的仓库门被打开了。
林言站在门边,探头往里一看,果不其然看到了一只被开门的动静惊动,正警惕的往这边看过来的小黑猫。
“小布!”
林言旁边的人自然也看到了黑猫,立刻发出了惊喜的声音,她三步并作两步的冲过去,捞起地上的黑猫狠狠的吸了一把的同时,抱怨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我差点以为你丢了……呜呜,吓死我了。”
林言则看着这一幕笑了下,又抬头看向仓库除了正打开的门外的光源,果不其然看到了一扇窗户。
准确来说,是一扇被打破的窗户,在靠近窗户的地上,林言还能看到一块石头和破碎的玻璃。
站在林言旁边的另一个男人同样看到了这一幕,他顿时叫了一声:“我的天啊!这是谁干的?有贼来了吗?”
他正是仓库的主人,而此刻在见到仓库窗户的惨状后,仓库主人立刻心急如焚的跑进仓库里面想要检查有没有东西丢了,却是因为跑的太急导致仓库里灰尘扬起,直接咳嗽起来。
林言同样观察着仓库整体的情况,在确认仓库里各处的灰尘没有明显的差别,只有少数地方有猫猫活动留下的痕迹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不是有贼,窗户破了可能是意外也可能是熊孩子干的。
他这样想着,出声提醒道:“苏先生,别着急,你的仓库里应该没有进贼,只是有人意外把窗户打破了……不信的话,你也可以在之后请点一下东西,我想应该没有少什么。”
“你怎么知道?”仓库主人有些狐疑的看了林言一眼,又道:“说起来你是怎么知道那只猫在我仓库里的?我也没有听到叫声啊!”
因为我问希城了……林言在心底默默的说了句,却是露出了抹风轻云淡的笑容,道:“这是推理。”
“你判断我的仓库没有进贼也是推理?”仓库主人问道。
“当然。”林言点点头,道:“作为一名侦探,判断这些只是基础能力。”
仓库主人没有再说话,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
而在这时候,女孩也已经“数落”完了小黑猫,她抱着猫转过身,脸上是没有掩饰的感激和笑容,道:“谢谢你,林言先生!多亏了你我才能找到小布,你真的是一个厉害的侦探。”
说话的同时她从口袋里掏出两张面额为十的贝纳递给林言,道:“这是后续的报酬。”
“不用客气,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林言接过那二十贝纳,揣进口袋的同时,对仓库主人道:“苏先生,感谢你为我们打开了仓库。既然现在猫已经找到了,我们也就不继续打扰您了,再见。”
礼貌的道别后,林言就和女孩一起离开了。等到了事务所,女孩在委托人登记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再度向林言道谢后,就抱着小黑猫去了离事务所不远的书店——她正是书店老板的女儿。
而林言目送她进了书店,就收回目光拿起桌子上的委托单,笑着道:“完美完成了第一单委托,奈斯!”
没错,第一单委托。
今天是林言搬家的第二天,也是忒弥斯事务所正式开张的第一天。
本来林言都做好事务所前几天都没有生意的准备了,谁知道一大清早的,隔壁书店老板的女儿就找上了门,下了第一单委托——她的猫丢了三天了,希望林言可以帮她找到。
委托金是二十五贝纳。
而秉承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原则,林言就干脆接下了这个委托,在询问了希城后,仅花了十分钟就完成了委托——既然有外挂,当然要用嘛!
“只是找只猫而已,就这么值得你高兴吗?而且报酬才二十五贝纳,我给你价值一百万贝纳的东西时,也没看你这么高兴啊!”希城飘在林言身边,问道。
祂倒是不介意帮林言找猫,毕竟这对祂来说只是一件小事,只是祂实在不能理解林言为什么会为了这么一件小小的委托高兴。
“意义不一样,毕竟这可是我……的第一单委托!而且……”林言想到了什么,笑着道:“大人可是有义务守护孩子的笑容的,那个孩子找回了心爱的猫咪,她的童年就少了一个遗憾不是吗?”
这并非敷衍希城的话,而是林言真实的想法。
因为曾经受过的一些教育,以及一些经历,林言对孩子是非常宽容的。
在大部分情况下,林言对孩子都非常的有耐心,这也是他这么快就接纳认可了桑桑的原因之一。
也正因此,能够帮助书店老板的女儿找回丢失的猫咪,让她在成长中少经历一次离别,少一点遗憾,在林言看来同样是有意义的事。
“既然是义务为什么你还要收钱?”希城忍不住的问道。
“因为我要吃饭啊,而且白|嫖是不好的,我可不想让一个孩子从小养成白嫖的习惯。”林言理直气壮的道,又吐槽了句:“不过找猫什么的……果然不管多传奇的侦探,第一单委托都是从找猫找狗做啊!”
“你说错了,据我所知,第一单委托是抓|奸,对于新手侦探来说也是很常见的事。”希城冷不丁的说了句。
祂这话顿时让林言愣住了,随后后者夸张的抓住希城光团,道:“哇!希城大人,你居然会开玩笑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另外,有人来了。”希城虚化的身体从林言手中溜出去,紧接着门口处就传来了“叮咚——”一声。
刚刚还露出夸张表情耍宝的林言几乎立刻换了一副表情,整个人瞬间完成了从沙雕到成熟可靠的转变,只见他轻咳一声,道:“门没锁,请进!”
“打扰了!”门外传来了轻柔的女声,紧接着事务所的门被从外推开,巨大的阴影随后落在了地上。
那是个打着伞的女人,巨大的遮阳伞几乎完全挡住了门口的阳光。甚至在进了门后,女人也没有立刻放下伞的意思,她只是走进了事务所,在找到阳光完全照不到的地方后,才合上了伞。
同时,林言也注意到,女人全身上下都裹得很严实,这样的她哪怕不打伞走在外面,除了脸也不会有其他地方照到阳光。
按理说会这么做的人应该是特别怕被晒到,哪怕不讨厌阳光也不会太喜欢的,可是林言却注意到,女人在收伞时,她目光落在阳光照耀之地时,眼中闪过的渴望。
她是喜欢阳光的。
这就很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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