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鸿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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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筱想想也是, 帽子都差不多,不像衣服什么,很容易拿错。

正好陈氏屋里还有一小包没用的碎布头, 因为太碎就没带到县城去, 顾筱挑了三块绿色的,锁了边,给缝到了沈羲和的帽子上。

三片翠绿的竹叶, 一看就知道是沈羲和的帽子了。

顾筱觉得这法子挺好, 所以给周氏帽子上缝了个粉色桃心。

陈氏跟着学,反正家里人的帽子上都缝了点东西。

别人都缝了, 顾筱自己的反而不用缝了, 而且她记着放的地方,不会拿错。

沈羲和便把帽子挨着顾筱的放一块儿。

只是这些小心思, 他不说,顾筱也猜不到。

顾筱在盘算日子。

收秋忙是忙, 可时间过得快, 收了红薯还得收小米,豆子。

总共还剩三亩地, 周氏想快些忙完, 毕竟县城还有生意要做,沈羲和农忙假还不是三天整, 只有两天半。

顾筱舒舒服服泡着艾草水,她道:“你明儿就得回县城吧。”

沈羲和道:“不用,我早起去书院。”

“那多忙多赶多累啊。”顾筱道:“兴许明天就忙完了,晚上咱们就能回去。”

粮食要晒, 但是看粮食用不着那么多人, 沈老爷子沈大郎就够了。

这么想, 也就今天再和沈羲和睡一晚上。

顾筱冲着沈羲和笑了笑。

沈羲和把衣服草帽给放好,“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回去,不然我就后天早上走。”

“你等我干什么,”顾筱泡完艾草水就上床了,沈羲和也坐到床边。

家里的油灯用的时间太长了,灯光微暗,沈羲和想,顾筱不懂,他却懂,他宁愿大早起来踩着露水去书院,就是为了和顾筱多待一会儿。

沈羲和道:“我一个人回去也没意思,好了,快睡吧。”

顾筱往里挪挪,“太早了,我们说会儿话。”

“那我教你念诗?”沈羲和想印了那么多本诗,顾筱兴许喜欢诗词。

顾筱噎了一下,答应沈羲和读书识字是为了以后别人万一问起她怎么认字,可以借口说是沈羲和教的。

可不是为了大晚上在这儿谈什么风花雪月。

“咱们说点更有意思的……”顾筱翻了个身,“你有没有想过考中之后做什么?”

书中的沈羲和金榜题名后就入朝为官,从翰林院编修做起,青云直上。

沈羲和嗯了一声,“我想做一个小官,造福一方百姓。”

父母亲人俱在,喜欢的人还在身边,这样就很好了。

顾筱脑子里突然出现这么一个画面,日后沈羲和官拜丞相,说——我最开始只想做一个小官,我没有鸿鹄之志,我……

顾筱问:“就做一个小官?”

沈羲和翻身面对着顾筱,“小小,万事开头难,小官也不好做,要对百姓负责。做好了小官,才能做好别的官,哪儿有一步登天。”

顾筱点了点头,夜里沈羲和的眼睛却是亮晶晶的,“那我想赚钱,想让娘过上好日子。”

有了钱,那才自在,想做什么东西她就就什么东西,可以教铃铛,收好多徒弟。

沈羲和拍拍顾筱的手,“我会用功读书,让你和娘过上好日子。”

他是男子,受父母恩惠,兄长嫂子照料,自当顶天立地。

顾筱相信沈羲和,她闭上眼睛,都说读书是条登天的青云之路,可是寒窗之苦又有谁知道,“你好好读书就是了,家里又不用你操心。”

不用操心,可是想操心,沈羲和没有挪开手,他等顾筱睡熟,反而把手握的更紧了点。

————

次日

沈家一早就起来,梳洗吃饭,扛着农具去地里,中午饭都是李氏背着三丫来送的,这样干活,终于在太阳落山之间把粮食都收到家了。

周氏看着一院子的粮食,常年板着的脸上终于露出点笑容来,“今年收的还不少哩。”

陈氏直起腰,去把帆布找出来,就怕晚上下雨盖粮食来不及。

“你们先回去,我和你爹留在家看粮食,大郎也留着。”周氏到底是惦记生意,一天就是二百多文。

她得留在家里,地里还有麦穗要捡,那些秸秆秧子也得弄回来。

陈氏道:“娘,让大娃跟我回去就成,二娃二丫都这么大了,留家里帮你干活。”

沈二郎要摆摊,大丫得跟着,李氏照顾奶娃,又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回去。

至于顾筱,陈氏私心想让她轻巧点,而且沈羲和晚上回来,顾筱还得帮忙做饭呢。

御芳斋那里也耽误不得。

周氏点了点头,“那二娃和二丫跟我们一块儿回去,你们把红薯背点回去。”

一年忙到头,还得上税,剩下的才是留着自家吃的。

沈家今年种了两亩地的红薯,一共收了三百四十斤,两亩地的豆子,收了二百一十斤。

四亩地的麦子,收了六百二十斤,三亩地的小米,收了七百七十多斤。

粗算一亩地也就产了一百多斤,可沈老爷子已经心满意足了,他坐在门前抽着旱烟,眼睛半眯,看着天边的大雁。“你们早点回去,别贪黑。”

留出交税的,剩下的全让沈二郎和大娃推到县城去了。

几天不住,家里就落了一层灰,陈氏顾不得收拾,心急火燎地出去买肉了。

李氏把小闺女给大丫看,自己把厨房收拾干净。

回来歇不着,明儿卖卷饼,不能干卖饼,晚上就得把肉给卤好了。

肉摊都快收摊了,陈氏就买了三斤多五花肉回来,“还好赶上了,不然明儿连卖的都没有。”

在老家待了三天,都是李氏炖肉片,顾筱有点馋好吃的了,“大嫂,肉摊还有肉不?”

“五花肉就这么些了,还有点排骨下水大骨头,好像还有两块羊肉。”

排骨不是肋排,骨头多肉少,没人乐意要,大骨头肉就更少了,平时都是当搭头的。

顾筱听完,回屋拿了钱就出门了。

天快黑了,肉摊老板还在忙活,卖的越多拿回去的就少。

顾筱扫了一眼,是没什么东西了,“还剩什么呀?”

“还有两斤排骨,两个猪脚,一副肝,一斤羊肉……”

顾筱道:“我全要了。”

肉摊老板把肉给装好,“这几根骨头带回去熬汤喝,不要钱,一共四十文。”

顾筱数了铜板递过去,买完肉,她直接回家,李氏正在烧晚饭,顾筱摆摆手,“二嫂,我来呗。”

李氏直起腰,“咋又买肉了?”

“都干了好几天的活了,相公晚上还得读书呢,补一补。”顾筱把肉给泡上,“二嫂你去蒸米饭,我炖排骨。”

排骨是猪脊骨,骨头多肉少,排骨和猪蹄剁成小块,焯水之后放卤汤里,慢慢卤。

顾筱往灶膛里多添了几根柴,然后去院子里拿了几个大红薯。

红薯没晒过,就微微甜而已,沈家种的红薯都是红瓤的,顾筱削了皮,然后切成小块,等骨头炖的差不多了才把红薯块放进去。

“红薯炖着吃,”李氏光闻见肉香了,“炖着吃好吃呀?”

顾筱知道红薯片涮着吃挺好吃的,炖着吃应该也不错。

“二嫂,等熟了你就知道了。”

忙活一下午,大家都饥肠辘辘,李氏去端米饭,顾筱揭开锅盖,把骨头盛到一个大盆里。

卤汤是棕褐色的,因为里面放了猪蹄,所以汤汁浓稠,炖的时间长,骨头上的肉将将连着,轻轻一碰就能掉。

猪蹄炖的久,缩了不少,皮肉软弹弹的,而里头大块大块的红薯,边角已经炖化了,夹开来看,里面是金黄色的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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