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听到孙渺渺收拾东西的声音, 从床上坐起来问道:“你去哪儿?”
孙渺渺说:“去啾啾的签售会。”语气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她不开心不是因为啾啾,而是因为昨天晚上见到的林酒儿,她洗完脸坐在梳妆台上, 透过镜子看陈元, 神情复杂。
关于昨天晚上见到林酒儿的事情, 她还没跟陈元透底, 在陈元的心里,就算为了她的面子不怎么提了,可真触及到林酒儿相关的,他肯定会失态, 本来就因为林酒儿的事情不爽,要是再看到陈元因为林酒儿露出她不愿意见到的神情, 怕是气上加气。
陈元最近听孙渺渺念叨的次数多了,也知道这个啾啾是作家,她很喜欢, 闻言说:“那不是应该开心吗,怎么脸色那么差,昨天回来就觉得你不对劲,是不是有什么事?”
孙渺渺努力调整表情,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那样,说:“早上没睡好被叫起来,脸色不对很正常, 别多想了, 没什么事。”
“不吃点东西再去?”
“吃,但我出去吃,不想叫外卖,还得等, 你呢,一会怎么弄?”
“我一会儿饿了去爸妈那吃,你不用管我。”
“好,我没事,你别多想。”扭头看着他露出个笑容。
陈元看孙渺渺说没事,重新躺到床上打个哈欠说:“没什么事就好,对了,我听你们单位的人说,昨天晚上汤处的对象也去了,你见到了吗?”
孙渺渺身影一顿,故作平静地说:“我那会去上厕所了,没见到,你们单位也听说了?”拿起粉底擦脸。
陈元说:“毕竟咱们两个单位有工作来往,都熟,加上你爸爸他们也属于被汤处管着的,自然有人会讨论一下,听说长得不错,气质很好。”
孙渺渺听到这话,心脏都像是被人攥住了一样,她这可真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勾引人的招数才把汤处给勾到手。
在她眼里,汤嘉誉成了没怎么接触女生,经验不足就这么被勾到手的单纯男人,林酒儿成了费尽心机的狐媚子。
孙渺渺画个淡妆,挑了件天蓝色连衣裙,垮上自己一万多买的lv,看着全身镜中的自己,觉得不比林酒儿差在哪儿,现在在一起又不代表他们能一直在一起,等汤处醒悟过来,没准就会和她分手。
孙渺渺想,林酒儿都不知道被陈元睡过多少次了,等汤处知道了,指不定立马就甩了,传出去多丢人啊,女朋友是下级部门员工的前女友。
冷哼一声的孙渺渺吃过午饭后一点半和同事汇合,二十分钟左右开车来到书店外,此时已经有一些读者早早过来,不过因为来的比较早,队伍还不算长,孙渺渺和同事看到后连忙拿着买的两本书走过去排队。
参加签售会的女孩子比较多,偶尔有些陪着女朋友来,或者帮朋友拿签名的男孩子,还有一个成年男人戴着口罩排在队伍前面,脊背挺直,高高大大。
孙渺渺眼尖地看到这个男人的背影就觉得有点眼熟,毕竟在同一个单位,低头不见抬头见,没看到样子,只看背影就觉得熟悉也正常,她伸着头想要去看对方的正面,却发现这人戴着口罩。
此时排在她后面的同事晓兰正在玩手机,孙渺渺用胳膊撞了撞她,让她也看一看。
“晓兰,你看,前面那个个子最高的男人是不是很像汤处?”
晓兰抬起头瞥一眼继续玩着手机说:“汤处怎么可能来这里,你别瞎想了。”
孙渺渺一时被说服,但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难道是因为衣服眼熟所以才觉得背影眼熟吗?
汤嘉誉购物欲很低,衣服经常翻来覆去的穿。
等晓兰把手机放进去,这才打量前面的队伍,不过她一颗心都在林酒儿身上。
此时笔名叫啾啾的林酒儿已经和编辑一起上台,随后坐在签售台上,手里拿着签名笔,编辑坐在旁边帮她接读者送来的小礼物,有的是信,有的是玩偶,还有人送来了花。
晓兰摇晃孙渺渺的肩膀说:“哇,啾啾好瘦啊,很苗条,体态好好,她手腕上戴的是梵克雅宝吗?好有钱!”虽然戴着口罩,但很多网络作家搞签售会都不愿意露脸,作为读者早已习以为常,不觉得这有什么,注重保护**也没什么,而且这样更有想象空间,如果对方是个龅牙或者五官奇奇怪怪的,作为读者多少有些失望,虽然吃鸡蛋不需要关注母鸡,可大部分读者还是想自己喜欢的人是美好的存在。
当然,足够喜欢一个作者,并不会太在意外貌,外貌这东西,有则锦上添花,无则不妨碍继续追文。
“项链好像也是,真好看,不过好贵哦。”言语中并无嫉妒之意。
孙渺渺看了看自己挎在身上的lv,虽然一万多,但人家那项链都好几万了,加上手镯,没个七万多拿不下来,不过实物看着真好看,她以前就想要买一条梵克雅宝的项链,一直舍不得买,喜欢的款太贵了,觉得还不如买个包,毕竟包经常会用到,项链那么小的东西,万一丢了,心疼死不行,最重要的是,她爸爸所处的位置比较敏感,她太明目张胆买奢侈品,多少有些风险。
“的确挺好看。”然后扭头看看后面的队伍,签售会已经正式开始,队伍越来越长,大部分是学生,加上都是假期,能来的人就更多了。
“之前我逛了逛网站,啾啾的第三本影视版权不是在千万版权那一栏吗?她买个几万块的首饰或许和我们买一两千的差不多简单。”
孙渺渺说:“真羡慕人家,年纪轻轻就实现了财富自由。”
“有才华的人不管在哪儿都照样赚钱。”
队伍一直在前进,戴着口罩的汤嘉誉终于来到了林酒儿的面前,他还特意去买了一束花来,粉色的玫瑰花直接递给她,林酒儿这次没让编辑帮她接,自己亲手接过,笑着说谢谢,然后把花放在腿上,拿过他的书说:“签在哪里?”
虽然看不到汤嘉誉的全脸,但透过眼睛就能感受到他笑得有多开心,闻言说:“哪儿都行。”
林酒儿打开封面,在扉页上写上签名,还画了两颗小心心,然后交给他。
“谢谢支持。”
“永远支持你!”汤嘉誉拿到签名,屁颠屁颠的走了,准备在书店其他地方找个位置坐下来,等林酒儿下午结束,跟她一块去蹭个饭。
孙渺渺是两点半的时候排到的,她拿着两本书递给林酒儿说:“啾啾大大,我好喜欢你写的小说,你前两本小说我也有买,可以写一句祝福语给我吗?”期待的看着林酒儿。
林酒儿戴着口罩,闻言抬眸看向孙渺渺,她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她,而且还是自己的读者,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笑,只是谁都看不到,倒是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孙渺渺看着林酒儿,忽然觉得她的眼神怪怪的,说出来,就觉得有些莫名的不舒服,像是她从前经常见到的一个人的眼睛,她忍不住去看她的手,然后看到了她手指上的钻戒。
林酒儿在扉页上写上签名,然后加了一句祝福语。
——祝你事事如意。
林酒儿签好后说:“这样可以吗?”她没故意隐藏自己的声音,语气平平的询问。
孙渺渺看着她手指上的钻戒,听着她的声音,还有刚刚觉得队伍里那个背影眼熟的男人,他送给了她一束粉玫瑰。
一桩桩一件件,孙渺渺脑内有了个可怕的念头,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林酒儿手指上方有个小伤痕,这个伤痕……
这个伤痕不是从前林酒儿做饭的时候烫到的地方吗?
为什么啾啾会和林酒儿有一个一模一样的伤疤,为什么她们的戒指也一样,为什么有个像汤处的男人出现。
孙渺渺在身后晓兰的催促中,机械地拿起书本离开,满脑子都是一群小人在打架。
一拨小人说:“这就是林酒儿!”
另外一拨说:“她也配,她怎么可能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站在这么高的位置上,出书,卖版权,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搬上台面上,这肯定是有些像罢了。”
林酒儿怎么可能买那么贵的首饰,她怎么舍得呢?
这肯定是别人。
为什么不能是林酒儿,人家现在赚了许多钱,买点对你来说昂贵的首饰不就跟买一个帆布包一样简单吗?
如果说林酒儿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只是让孙渺渺有些嫉妒,那么发现林酒儿成为千万版权的作者时,孙渺渺直接嫉妒的想原地升天。
这是在告诉她,她的能力根本不如林酒儿,以前她没把林酒儿放在眼里,觉得她想写小说是痴人说梦,成不了大气,后来她连教师编制都考不上,又不被陈家人喜欢,这些都在告诉她孙渺渺多么的优秀,多么的讨人喜欢,林酒儿多么的平庸。
可现在,她不仅遇到了比陈元还好许多许多的男人,还挣了那么多钱,见那么多明星,买那么多她可望不可即的昂贵首饰,一年之内就实现了财富自由,而她买个包都要挑挑拣拣,选择最百搭的那一款,因为没有更多包给她搭配衣服。
孙渺渺的脑袋炸了,她走出书店,站在书店门口,整个人失魂落魄,拿到签名书的晓兰跑出来找到她说:“我搞定了,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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