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nbsp; 好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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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淅淅沥沥地落下来。

轰——

电闪雷鸣。

血腥味越的浓郁。

年幼的女孩子孤零零地站在黑漆漆的巷子里, 扎着两个马尾辩,穿着被撕裂的花裙子,光脚站在地上。

满身的血污连雨水都冲刷不掉。

她抬起头, 幽黑的一双眼看过来,眼下滑落一行血泪。

但她并没有在哭泣, 也没有愤怒。

她只是微微歪脑袋,困『惑』解地问他。

「为什么救我?」

“啪嗒。”

一声轻响, 白光燃尽了沉郁的暗『色』。

突然亮起的灯光有些刺目。

林见秋从梦中惊醒过来。

“没事吧?”大胡子抱着被子站在门口,有些担忧地看过来,“做噩梦了吗?”

林见秋恍惚地点了点头,一抬手『摸』到额头上全是冷汗。

他微微喘气,慢慢才过来。

“是昨天出什么事了吗?”大胡子问道。

“……没什么。”林见秋的声音有些哑,“可能是蒙被子睡觉的,有点透不上气。”

大胡子看他欲言又止。

“昨天……你是不是跟叶怀霜去吃饭了?”

林见秋“嗯”了一声,还有些恍惚, 问道:“怎么了?”

“……”大胡子把话咽下去, 摇了摇头, “没什么。”

刚刚他只是起来上厕所,正好就听到林见秋这里好像有什么动静。

林见秋做噩梦的时候看起来很压抑, 他也是走近了才隐约听到对方闭着眼睛在低声呢喃什么。

像是“叶”什么。

很含糊的字音, 过就是恰好最近有个符合的人名,大胡子才一时想岔过去。

他第一反应是不是叶怀霜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见秋的事。

随即又反应过来根本不可能。

且说这两人有没有展到那份上,昨晚林见秋来的时候还是一切正常, 而且叶怀霜看起来也像是那样的人。

非要说的话,说是叶临云还差不多。

难道林见秋对叶临云还余情未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大胡子都忍住颤抖了一下。

林见秋看起来就跟这个字搭不上边。

要说惦记叶临云的钱、为得到他的钱而痛哭流涕的可能『性』还要高出那么一丢丢。

大概是他听错了吧。

大胡子没有再深想下去。

“那你要再睡一会儿吗?现在才四点多,我帮你把灯关了。”

林见秋点了点头。

大胡子看他的情, 还是有些担心,但看看外面还暗沉的天『色』,迟疑了片刻,还是没有再追问什么。

“别多想了,好好睡一觉吧,也许天亮了就放晴了。”

他伸手关了灯。

大胡子的脚步渐渐远去,很快就停了下来,大概是又回去继续睡了。

房间里重归黑暗,一室寂静之中,外面的雨声就变得明显起来。

淅淅沥沥,有零星的雨珠打到窗户上,啪嗒、啪嗒的响。

林见秋盯着窗外了会儿呆,外面夜『色』已经逐渐褪去,天尽头能微微看到一些光亮了。

他伸手按了按眉心,意识渐渐清醒过来。

梦境里的血腥场景并没有此远去,反而前所未有的清晰了起来。

一闭上眼睛,那个满身是血的孩子就会出现在他的面前,用那样单纯而无辜的语气质问着他。

为什么救我?

在穿越之前,林见秋曾长久地困溺于那个漆黑阴冷的巷子之中。

那个孩子既不是惨死的戴黎安,也是死里逃生的楠楠。

而是在更久远前就已经死去的——

林见秋是亲眼看她断气的。

他没能救她。

林见秋低下头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手一直在颤抖,他控制不住。

他的眼眸一点点染上沉郁的颜『色』。

已经过去很久了。

林见秋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慢慢平复呼吸。

放在床头上充电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屏幕亮了起来,有人发来了新的消息。

林见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眉头微微皱起。

消息是高警官来的。

没什么多余的言语,直接附上了一份住户的名单。

林见秋大致翻看了一下,视线在某处多扫了眼。

他迟疑了片刻,翻出了叶怀霜的联系方式。

-

早上七点,案现场。

一位警察站在厨房的门口,看外面密集的雨幕,由叹了口气。

“希望凶手还没有来得及把证据丢掉。”

这也是其他人的心声。

若是往日天气晴朗也就罢了,这突如其来的一场雨就让调查工作变得困难了起来。

雨水很容易抹销掉很多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明明昨天看天气预报只说是阴天,怎么夜里就突然开始下雨了?”年轻的小警察也由小声嘀咕,“难不成天都在帮凶手吗?”

“说什么呢?”前辈瞪了他一眼。

新人缩了缩脖子,意识到这话说得太灭士气,连忙闭上了嘴巴。

其他人神情也有些严肃,他想了想,又扒拉出几句安慰的话。

“也许凶手和证据都还藏在这栋楼里呢,是说监控里一直没有其他人进出吗?要是能申请搜查住户的家就好了……”

这也是其他人的想法。

前一晚,受到那户养猫的人家的启发,警方又第一时间重新走访周边的住户,还真的又找到了两个新的监控。

其中一户同样是养猫,主人出差在外,便将猫暂时关在了阳台上,监控同样也能照到对面的楼道口。

警方辗转找到了猫主人,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监控记录传过来。

监控里显示案前后二十四小时内,除了清洁工和戴黎安,就再也没有任何外人进出那栋楼了。

就连两次外卖都是外卖员只停在门口,由主人亲自下楼来拿的。

凶手基本上就被锁定在了那栋楼的住户里。

虽然作为凶器的菜刀被留在了受害人家里,但是凶手作案时身上必然沾到了大量的血,衣服、手套、鞋子等等,同样也都是很有利的证物。

那些东西即便被带走,只要锁定大致的人选,也很容易被搜查出来。

也有可能根本没被带走。

搬出去的住户无论是住在亲戚家还是住在公司、酒店,都难免要与外人打交道,在别人眼皮子底下反而更难以处理那些满是血腥气的证物。

如能够彻底搜查所有住户的家,说不定就能直接找到凶手了。

但目前证据还够充分,楼上楼下将近十户住户,范围同样很广,大张旗鼓地搜查既浪费时间,也容易打草惊蛇,引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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