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朝日新闻这回立场相对还算中立,不然我要更加羞愧。
“媒体有时候就是这样的,跟风而且没有节操,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说道。
母亲拿着一个泡着枸杞金银花的茶杯,一边喝一边说,“德胜不是会杀人的人,他有时候看着凶,但其实胆子小,更别说把人皮扒下来,你说他扒人皮干嘛?”
“我直觉向来没错,这事还有转机。”
我借口要睡觉,离开了还在那边絮絮叨叨的母亲。
她已经在各个群里,和她的八卦姐妹们开始聊这件事了,估计这事,还要被她新闻联播一个月。
我打开手机,却发现,罪恶的清道夫给我发了一封邮件。
里面是一小段视频,下面附着几个字,“犯罪时间?”
我感觉,这个神秘黑客,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每次我在追什么热点的时候,他总能及时出现,不会是给我安了什么追踪程序吧?
我打开视频,只有三分钟长度,基本就是李德胜进去屋子,然后出去,最后逃跑的画面。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还是没发现什么问题。
确实是李德胜呀,也拿着刀进去了,可谓是百口莫辩了。
“犯罪时间……什么意思?”
我突然感觉一丝灵光乍现!怎么这么愚蠢呢我!
李德胜如果是进去杀人的,那一两分钟确实足够了。
手速快一点,凶手捅进心脏,可能只要几秒钟。
一分钟的时间,够他跑进去抓住邱国福捅个七八刀了。
但如果加上扒脸皮呢?
虽然凶手很明显是新手,扒的歪歪扭扭的。
但以我对解剖学一点的了解,给我十分钟,我也扒不到那个程度。
要是再害怕地手抖一下,可能十几分钟都还没扒完呢,更不用说两分钟只内解决。
又不是参加吉尼斯世界纪录,难道要天天在家里练习,如何快速扒皮吗?
所以说,李德胜根本不是凶手。
总不能说,他杀完人后,庄园里面有另外一个人闲得慌,看邱国福不爽,把他皮扒了吧?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但这概率也太低了。
破案不是靠可能,而是证据,至少目前来看,李德胜是无辜的。
退一万步讲,哪怕人是李德胜杀的,那皮也不是他扒的。
我写的关于李德胜并不具备充足犯罪时间的文章,被朝日新闻刊登了。
而其它媒体也是墙头草,纷纷表明立场,承认对李德胜的误判。
昨天,经济新闻一个记者,还怒骂李德胜是“道德沦丧,挑战人性极限”。
今天就画风一转变成了,“李德胜入室有错,但不该含冤入狱!”
还有很多互联网中隐藏的柯南们也出来了,指出“李德胜不是凶手的十二点证据”,看的我瞠目结舌,直呼天才。
最后,当地执法者也迫于压力,宣布如果三日内,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能表明李德胜是凶手的话,将撤销对他的谋杀指控。
母亲看着新闻感慨道:“我就说嘛,德胜不会是凶手的,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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