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起很忧伤,他费了那么多钱养出来的尸,现在全部白费了,直接被黑猫惊得尸变,出现了一大堆品种不一的殭屍。
比如说,血尸。
因为体表会渗出鲜红欲滴的液体而得名,这种液体被称为血尸毒,非常容易蒸发,具有很强的毒性,可以通过皮肤和呼吸道感染,哪怕是小小的擦伤也会中毒,往往血尸所在的地方会出现大量的行尸和跳尸也是因为这一点。
厉害的血尸可以自己控制血尸毒的强弱,而且每一只血尸的毒都不一样,所以连解药都没办法配,不过韩起有最上乘的镇尸心法可以祛毒,自然不担心中招。
再加上血尸是移动速度最快的殭屍,非常难降服,也就是刚刚的房子空间小,它没办法跑,现在被韩起封存了起来。
还有就是比较棘手的毛尸,能够控制自身的毛发,听起来好像很弱,但是它的毛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具有韧性,刀砍不断,火烧不毁,并且极具黏性,被缠上就死定了,没办法脱身。
不过镇尸心法的法力可以转化为真火,烧死殭屍,这毛尸的毛发也不在话下。
并且还出现了两个稀有品种,韩起甚至只在老头子的老头子留下来的记载里见过和听说过。
孽尸!
在上辈子的时候,是只有秦朝和战国时期的古墓才有的殭屍。
身高五米,以阳气为行动,会将一切具有阳气的活物撕碎,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但是殭屍道长没有御使之法,毕竟殭屍道长的历史太短了,孽尸的历史太早了,记载的全部都只有怎么封存,连杀死都没有,因为太强了,自然也就没有御使之法。
韩起还是因为谨慎,炼尸之前都会在尸体上留自己的血画的镇尸符,才能直接镇压这两头孽尸,不然的话,哪怕它们才刚刚变成孽尸,没有秦朝和战国古墓里面那些那么可怕,也不是那么容易降服的。
然后还有擅长使用声波攻击的荫尸,有可以像尸骨脉一样利用自身的骨骼形成利刃攻击的不化骨,骨骼坚硬如铁,甚至比铁还硬得多。
至于之前那指甲长一米的,则是刺尸,指甲长如剑,能够削铁如泥。
品种虽然多,但是对于韩起来说都不值一提。
“看来得好好修改一下了。”
韩起眉头紧蹙。
刚好现在斯坦顿帮也赚到钱了,韩起打算把自己的房子安置在纽约以外的地方,反正只要不是神盾局的总部所在的华盛顿和纽约就行,洛圣都之类的都不错。
这种操作倒不少见,老大在其他城市,遥控着手下在另一个城市。
墨菲他们也没有意见。
韩起找了一个赛车手,带着自己每天在各大城市里面兜风,试图找到养尸地。
功夫不负有心人,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韩起总算在纽约的角落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养尸地。
只是轻嗅泥土,就知道这块养尸地是品相最佳的天档次。
“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把这块地买下来。”
韩起抓住泥土不放,对墨菲说道。
这块地在纽约和波士顿之间,算是很边缘的地方了,也不用担心齐塔瑞星人的威胁和纽约的诸多危险。
“明白了,先生。”
墨菲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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