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招赘的独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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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薄雾中,日光从楼阁台榭中微微露出一线,锐利的金线直入大地,穿过清晨稀薄淡雾,伴随一声沉闷高扩的钟响,繁华似锦的京城又开始了崭新一日。

有人歌舞升平,有人忙活生计,还有人站在府门前方一动不动,好似那扇朱色高门如同吞人猛兽,一个不小心便会尸骨无存。

还是府中门前的小厮先发现他的,定睛一望便认出这是圣上钦点的探花郎,正喜笑颜开的想讨好,舌头却僵住了,按理是该叫大爷吧,那原主怎么办?若是叫了,可能就把里面的正主给得罪了,他可吃罪不起,不过也不能不叫人啊,面前这位如今身份贵重,他哪敢怠慢。

小厮犹如面临一项生死攸关的抉择,左右挣扎间,前面的那位主儿动了,他走到小厮身前,似是而非的吩咐了句:“告诉他我来了。”

小厮咬紧了嘴巴,三下五除二就当自己是个哑巴,躬身一揖,麻溜去通报了。

年轻男人独自站在门前的身影颇为显眼,路过的几个年轻丫鬟偷偷瞄上一眼,胸口跳个不停。

男人高挑清瘦,姿态如松,面色沉肃,仿若一把锋利出窍的冷剑,泛着凌厉银光,他整个人从皮肤到气质都极白又冷,唯又一双眼睛漆黑染墨,讳莫如深的让人看一眼就陷进去。

众人心道:不愧是圣上钦点的探花郎,不仅才学无双,相貌更是出类拔萃。

没多久,那小厮回来了,长揖到底,恭敬道:“老爷请您进去reads;。”

林怀瑾冷淡不语,提步走进林府。

穿过假山长廊,到了林家前厅,他终于见到了那位从出生开始,见面加起来也不超过十次的亲爹。

坐在正堂前的林正则身穿赤赭蟠离纹缎锦衣,腰间玄色玉带,他保养极好,年近四十头发依旧乌黑,不见一根霜白,面目儒雅斯文,高挺的鼻梁与林怀瑾一脉相承,端的是一副玉树临风的美大叔模样。

他见到林怀瑾面露微笑,态度和善的不得了,稍稍举手示意他坐下:“大郎过来坐,来这里就是回自己家,不必拘谨。”

林怀瑾行了一礼,冷漠的看他一眼,并没有坐下,声音冷的像是数9寒天里满是冷冰的硬地:“父亲,我今日是来见娘的。”

林正则欣慰一笑:“你今日刚休沐便来探访母亲,如此重孝,甚好甚好,不过天时尚早,等与爹一同用过早饭再去如何?”

林怀瑾道:“多谢父亲安排,不过我已经吃过,我许久没见我娘,更想陪她一同用膳。”

林正则回道:“唉,若不是蕙娘身体不适,我们一家人倒是可以一起,届时其乐融融岂不大好。”

林怀瑾掀起眼皮,漠然扫了他一眼,一家人?他是指那群姨娘和其他子女们吧。

林正则浓眉舒展,和颜悦色道:“大郎何时准备好就搬回府里住吧,与你母亲亲近也容易。”

此事林怀瑾和他已经交锋多次,如以往般不咸不淡的怼了回去:“我刚刚上任还有诸事处理,之前的友人与殿下的侍从已熟悉我现在的住所,突然搬家难免惹人非议,我如今处在浪尖,事事需要谨慎小心,何况母亲怪我没有找回小妹,令我一日找不回小妹,一日不准回来。”

说到这事,林正则终于不再摆慈父的亲善表情,他命人将蕙娘接回来后,才知道原来他还有一个女儿,据说是当年蕙娘离开时怀的,以蕙娘的心性他信了个七八分,可毕竟不是长在身边,又是个女儿,他便没放在心上,然而见林怀瑾数次提起,言语逼他接回对方,他也明白林怀瑾对这个妹妹是十分在乎的,只要他在乎,那就行。

“你放心,我已经派人去渝镇接了,再过一月估计人就回来,到时候我们一家就团圆美满了。”

“老爷,该用膳了,”一个身材矮小瘦削的中年女子进来,她双颊线条硬朗,颧骨突出,一双眼睛微微下垂,颇有些我见犹怜的幽媚,可见年轻时相貌也是偏向于柔弱娇小那类的,只是如今年纪大了,皮肤暗沉,面部太瘦无肉,刻薄之感扑面而来,一见便觉得不好相处,然而她对林正则语气倒是十分柔软,体贴入微道:“你每日为处理政务睡得晚,今日又起的这么早,长此以往身体哪里受得了,我方才亲自煮了燕窝莲子,老爷你可得全喝了。”

说完长长的一段话,她才侧目瞄了林怀瑾一眼,“怀瑾来了啊,过来一起吃早饭吧,你妹妹想你呢。”

此人正是当年林正则娶的高官之女,如今的常姨娘,她口中的妹妹,是指她与林正则生的女儿林如云。

林怀瑾在心底冷嗤,我妹妹?她被你们扔在渝镇至今毫无音信,哪来其他的妹妹。

他面色阴沉的仿佛常姨娘就是放了个屁:“多谢邀请,不过我已用过早饭,正要去陪母亲,您与父亲用膳要紧,我先过去了。”

“等等,”林正则抬手阻止,“为父上次让你问的事情怎么样了?殿下怎么说?”

总算进正题了吗。

林怀瑾冷眼扫了林正则与常姨娘一眼,见两人一面色和善,眼底满是焦急饥渴,另一人低眉眼睑,实则凶光外露,一家人,果然他们才是一家人reads;。  ***

事实上,他上京后没多久便打听了关于自己父亲林正则的事情,虽然憎恨对方的凉薄势利,可他不得不承认除了在家中的旧书上的批注以外,还想知道知道自己这个父亲在京中名声如何。

林怀瑾性情冷傲,又有才学,很快在京中士子中声名鹊起,与几位高官也有接触,渐渐有人捧和,礼遇相待,他并不是死读书的呆子,外交也有一套手段,融入京城圈内后,打听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

当初林正则为了娶上官之女抛妻弃子,为了前程什么都不要了,可谓是狠心绝情,这般性情哪怕不是位极人臣,也该身居高位,如果对方知道了自己来京考取功名,会不会害怕东窗事发而从中作梗呢?

可他一番打听下来,结果出人意料,不少人都表示不清楚有这么个人,多番探查后,才知道他这位父亲,竟然在京中仍是一个七品小官,职位低微又普通,政务上毫无建树,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倒是他那副好面相,林正则长得是真好,就是脑子死,空有容貌却毫无眼光,彻底诠释了什么叫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林正则此人只顾眼前利益,心机浅薄导致站队不明,多年前他刚上任时曾有一位高

高官想提拔重用他,结果他倒好,娶了高官对立官员的女儿,惹得这位高官大怒,马上摒弃他,甩手不要了,等到林正则反应回来想弥补时,连人家的门都进不去了,就这么十年如一日,待在原位不动如山,可这位还心不死,据说逢年过节,还给那位大官送礼,然而也不打听打听,十多年过去,掌权的早就换人,如今那位高官也就是坐职,大权早没了,就他还看不清,巴巴的上去奉承讨好。

众人道长得好有什么用,脑子蠢一样成不了事,林正则在京中的小官员中是个十足的笑话,也就是他给那位高官送礼的时候当下酒菜笑话提上几句,平时没人会记得他,毕竟京中这样的小官太多了,谁会在乎一个小人物呢。

林怀瑾知道这些之后心中五味杂陈,种种情绪碾碎成泥,沉到心底,他对自己说,总之,他不会阻挠自己仕途便好。

林怀瑾是有真本事的,一手策论写的漂亮,他从小临摹一位大家的字,字迹苍劲有力,转勾带锋,凌厉之气跃然纸上,吸引了老皇帝的注意,于大殿上见过他之后欣赏于他独有的冷肃气质,钦点他为探花,上任吏部侍郎,协助五皇子处理国事。

林怀瑾的确独特,明明正值年轻气盛的年纪,整个人却沉稳的要命。

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说的便是如今的他,高中的喜悦冲袭他的同时,一盆冷水也浇了下来。

林正则不知从哪里得了消息,知道了他的身份住址,带着一堆礼物上门来找他了,一见面便向他哭诉衷肠,语言关切俨然一副慈父模样,令林怀瑾着实吃了一惊。

他幼年与母亲相处,上京后只见过这位父亲寥寥几面,记忆中对方身材高大,态度十分冷淡,他幼时对父亲憧憬与思念埋在小小的心脏里,每每与他说话都紧张忐忑,最终,他对父亲所有的情感牵挂都化作一*的劫难,还有孱弱母亲的无助泪水,最终出走异乡,他对父亲的憧憬全部化作烟雾消弭。

他最后对父亲的印象,只有那扇高耸的朱门,和母亲牵他离开时的颤抖的手,那时他怎么对自己说的。

他说:总有一天,他要拥有比这里更大的屋子。

这一天还没有到来,那屋子的主人却哭着来找他回去。

记忆中华丽宽阔的府邸,曾经他每天都会因其富丽而居住不安,直到他接受了,认为那是自己的家了,特意送书一封寄给家乡的同伴,只为告诉他们,他有爹了,还有比地里还大的房子。

结果信刚寄出去,他便亲身体会了一把世事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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