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绯池深夜披了件外衣,在寝宫里奋笔疾书——
写他的话本。
半夜灵感来了,便想起他的四国奇恋大作了。
他写着写着,不自觉写了“沈汐禾”三个字,等他意识到,将女主人公的名字写成她时,手微微一抖,一滴墨滴在上头,晕染了沈汐禾的名字。
拧了下眉梢,他立即将这一页撕下来,团了团,丢掉废弃的纸篓中。
“疾风。”
他唤了一声自己的侍卫,疾风从外头进来,恭敬行礼,“陛下。”
“沈——北齐近来如何了?”
假装没听见前面的姓氏,疾风道,“据暗线汇报,北齐帝卧病在床,如今一应事务全由北齐公主一人处理,她近来在军中考察,鼓舞军心士气。”
还挺忙的。
凤绯池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可有被为难?”
他状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声。
疾风抬眼飞快觑了下他的神色,才斟酌着回了一个字,“有。”
朝堂,军中,甚至民间,对这个还没站稳根基,曾被当做卖国贼的公主,自然是没那么快转念想法信服的。
闻言,凤绯池丢了手中的笔,冷笑了声,“这样的北齐,值得她这么劳心卖命么。”
听着哪里怪怪的,但疾风不敢说。
“人好歹亲自追出城送了孤民间孤本,这样吧,你命人八百里快马,送些金银珠宝过去。”
金银珠宝……
送一些……
疾风嘴角抽了抽,被凤绯池捕捉到,他挑眉,“怎么,你觉着不妥?”
“陛下先前说过——不会给她白白提供物资。”
除非以城池相换。
凤绯池忽然就觉着脸上有点疼,但他只沉了沉一张俊脸,“孤的远谋,岂是你这个呆头鹅所能揣测明白的?”
“……是。”
呆头鹅垂首,不敢多嘴了。
“算了,还是将孤的那把苍龙剑送去吧。”
金银珠宝太俗气了,不如他那把用得趁手的宝剑,再说了,南魏帝亲送的宝剑,也算是一种立场表明了,给她撑撑场子。
如果沈汐禾知道一把剑就将几箱金银珠宝给顶替了,她可能会反手捅凤绯池一剑:老娘用这把剑就挺趁手的,还是物资更香!
疾风对阴晴不定的陛下已然习惯了,领命下去,将那把跟随陛下多年的苍龙剑装匣封好,派了可信之人,八百里快马送去北齐。
再说沈汐禾,她每日早朝处理了一堆朝政后,便立即出宫去军营看拉练。
“不够,将士们速度太慢。加沙袋,负重跑三十圈。”
她将长发挽起一个丸子头,穿了身短打,腰间别着她那把轻盈的佩剑,扫过跑圈的将士,脸色清冷地摇头。
胡三抹了一把脸上的汗,闻言有些不满,“小公主,你别站着说话腰不疼,这负重几十斤跑三十圈,谁能受得了?我们上战场比的又不是谁逃跑快……”
他虽然被提拔了副将,但还是**子的做派,武将军很是头疼。
将士们听了这话立即附和,“就是啊,我们上战场绝不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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