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警察们在渡口抓住了她。后来的后来,李默住进了孙大爷家。
孙大爷总是感慨连连:她怎么没跑掉呢,怎么没呢。作孽啊,作孽。
李默实际上知道答案,是他对他们说:她往码头去了。
李默十三岁,孙大爷撒手人寰。他无处可去了,就在街头讨生活。
那当然不是体面的生活,像条野狗。
直到,川哥的出现。他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用丝质的手帕给他擦了擦脸上的汗,他说:“你小子很能打嘛,跟我吧。”
流氓的生活没什么不好。有吃喝,有兄弟,有义气。李默丝毫不在乎做个流氓,那总比妓女高尚。他在川哥身边混了不到两年,那却是令他真正可以感受到温暖的两年,他们每一个都待他像真正的兄弟。其间,他探望过一次母亲,那监狱很遥远,小虎陪他去的。李默想不到,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她面色惨白,精神很差,但看见他两眼就有了光泽。他们没有说上多久母亲就被狱警押解走了。之后,李默的母亲在她三十九岁那年,因败血症过世。
世事难料。那之后不出半年,川哥在一次帮派风云中被枪杀了,同时小虎、大老粗、细仔无一幸免。
子弹也问候了李默。他苦撑着上了一辆的士,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被扔在了一处陌生的街道上。他想,其间他肯定昏过去了。
雪很大,覆盖了整个世界。血很热,融化着白皑皑的雪花。
红色与白色纠葛在一起,李默越来越冷。手里握着的枪没了温度,一如他的体温,直线下降。
他想,他也要死了。但他并不在意。他的悲伤,也并不是来自于他的行将死去。他的悲伤,为川哥,为他那些小兄弟们。
川哥总对他说:一报一报,躲不过。就在他临死,他还在对他说:默儿啊,一报一报。你还小,能活下去,就再从头来过。
他唯一感受过的那点温暖,也随着他们的死去消散了。
真冷啊。他想。
“喂,你怎么了?”忽然,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李默睁开眼,看见了个六七岁的孩子,或者四五岁?
“走开。”李默握紧了手中的枪。他不害怕他吗?
“你好冰……”小男孩儿非但不走开,反而在他身边蹲了下来。
“走开!”
“白雪开了红花。”他一边抚摸他冰凉的额头,一边注视着被血液染红的雪。
李默没劲儿再说话了,他知道,他终于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鼻息里,充斥了某种味道,是那个小男孩儿的味道。
他会不会就是冥河的摆渡人呢?
然而,李默没死。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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