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去恨。关键是在始终束缚着他的生活很明白的告诉他了:恨没任何意义,憎恨也丝毫不可能改变什么之后,他就有些恨不起来了。
他就是这样一株浮萍,吹过一阵风就要随波逐流。什么情啊恨啊,他连根都没有,这些于他又有何妨?
仇恨比较适合谢晓辉那类人,有恨,也有能力去实施恨意。至于实施之后究竟能带来什么,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这么看来,谢晓辉比他要幸福点儿。至少生活里不会被四个字充斥:无能为力。
多年的漂泊让秦贻明白,他跟在大街上游荡的野猫一样,目标无非是:吃喝与地盘。
这么去想,他也就没什么可恨的了。你看,这些谢志意不是也留给他了吗?反正他一向就没什么看男人的眼光。
这么想着,秦贻不禁回忆起了最初爱过的那个男孩儿。他已经记不清他的模样了,然而还能隐约记得一丝他的笑容。他实在缺乏想象力,他想不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是不是随心所欲呢?
然而他仅仅想了一下便回神了。那不是他该想的。他倒是该想想这一年过去之后他的生活——得到一部分钱,继续念书,然后试试看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等到羽毛长齐,他也就可以抛弃这个家了,租一处自己的小房子,上班下班,忙碌充实。像坦然走到街道上的那些人一样。
你看,他只有这么点儿欲望。只有这么点儿而已。是的,他得到过的都比这个富足上百倍,然而,有什么用呢?
你肯定不知道,寄生虫其实根本不喜欢寄生。
秦贻路过主屋的时候,正看到一个身影匆匆一闪而出。
那人走的很急,甚至都不看路,被庭院里的椅子好生绊了一下。然而刚维持好平衡,他就又小跑了起来。
秦贻停下脚步,眯起眼睛打量,觉得消失在视线里的人是余彻。
客厅已经黑了下来,只有玄关的灯还亮着。
秦贻又绕着庭院走了一圈才进去,本以为谢晓辉已经回了房间,不料,他还在。他就栖身在一片黑暗中,一点点月光透进来,映在他手里的酒杯之上。
◇◆◇◆◇◆
毁灭。
冷冽的酒经由口腔涌进喉管,谢晓辉将它们吞咽了下去。
在他想将谢志意留下的巨大阴影摧毁的同时,他知道,那个死了的男人也想将“谢晓辉”摧毁。彻彻底底,体无完肤的。
他根本不想给他一毛钱,他不过是想用掉那些他带不走的无用金钱购买一副名叫“谢晓辉”的尸骨。
他将他放在一个千夫所指的位置上,等待他们中间的哪一个谁来替他动手。然而,究竟是哪一个并不重要。
有钱很好。
活着的时候为所欲为。死了,照旧。
他留下的一叠叠钱就像一根根引线,束缚住无比之多的角色,操纵着他们,以达成最终他所想要的。
所有人都疯了。
是谢志意令他们疯狂的。
他才不在乎他们究竟是他的血亲还是他的挚友,他就是要看他们上演一道屠戮大戏。
他知道,总会有一个人,替他收取“谢晓辉”的尸骨。
这就是背叛的代价。
谢晓辉想到这里只想笑,于是他就笑。然而这笑声让注视着他的秦贻不寒而栗。
秦贻看着谢晓辉,他觉得他疯了。没疯也离疯不远了。
谢晓辉并不理会他,自顾自的喝酒。秦贻想转身走开,然而却像被固定住了一样,迈不开步伐。
深切的悲伤。
这是第二次了,秦贻在谢晓辉的身上感受到深切的悲伤。那悲伤太过于浓烈,以至于淹没了活着的人该有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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