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个时间,陆溪把今天买回来的肥肉切了,然后放进锅里,炼猪油。
灶台的火烧旺,白色的、油汪汪的猪肉放进铁锅里翻炒几下,很快就被逼出油脂,铁锅也蒙上一层油脂。
陆溪往里面加了一把盐巴,一个作用是能防止猪油直接和锅底接触糊底,一个作用是能给油渣一点底味,吃起来香。
随着时间的流逝,炼油的锅底逐渐热闹起来。白色的猪油开始微微焦黄,有点蜷缩起来。在它们中间,咕嘟咕嘟的冒气一个接着一个的气泡。这是猪油里残留的水分被逼出来,蒸发。
继续等了一会儿,猪油的颜色逐渐加深,陆溪用勺子稍微搅了搅,翻个面继续煎。
等炼出来的猪油冒出的水泡逐渐减少变小,这说明水分已经被蒸发干净了,现在锅里留下来的,全是油脂。
不过这还不够。
只有把油渣炼成金黄色,才能最大限度逼出里面的油脂,油渣也能更好吃。
最后关头,陆溪不敢大意,一直搅动油渣,同时减小灶台的火,只是用小火满煎。因为现在差不多能出锅了,稍微不留神,油渣就会炸过头,吃起来发苦,要十分留意才行。
终于,见颜色差不多了,陆溪捞起一块油渣,咬了一口。
“咔嚓”的一声响起,陆溪烫得直呵气却舍不得吐掉。
酥脆可口的油渣已经炼好了,陆溪把油渣捞起来另外放置,猪油则是留在锅里,等着放凉。
趁着油降温的时候,陆溪去另一个小灶台上烧了一壶开水。
一切准备就绪后,才开始煮猪蹄。
她把锅里的猪油捞起来,放在瓦罐里,锅底流油,但不多,只是浅浅一层。
灶台重新加大火,等油温升高后,放进去料头和姜葱一起爆香,然后把腌好的猪蹄放进去一起翻炒。
猪蹄也有油脂,这一步的目的是把里面多余的油脂逼出来。
等猪蹄被炒得有点焦褐感,此时就把烧好的开水倒进去,一起炖了。
开水本就是沸腾的,一倒进锅里,立马咕嘟咕嘟冒起泡来。
奇异的是,这些开水倒进去之后,很快变成了白色的。
要想炖出乳白色的汤汁,这一步放的必须是开水才行。如果是用高压锅炖,后面炖出来的,是软烂软糯,入口即化的猪蹄。不过现在没那玩意儿,也就只能将就了。不过这样用柴火灶炖出来的猪蹄,味道也不赖,就是要多费点时间罢了。
陆溪盖上锅盖,放猪蹄在里头自己翻滚,她趁着这个时间,把一碗花生洗干净,藕削皮,然后切片。用清水泡泡,去除多余的淀粉,然后和花生一起倒进锅里,然后加大火,继续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陆溪才掀开一次锅盖,稍微搅动了一下,防止糊底。见水快炖没了,就又继续往里面加了开水。
汤还是乳白色的,看上去十分可口,一看营养就很足。
炖了大概一个小时候,猪蹄的胶质都被炖出来了,陆溪用勺子舀起汤汁,发现乳白的汤汁里,多了点浓稠的胶体。
差不多了。
陆溪把灶台的火转小,慢慢的继续热着,打算等家人回来再上桌吃饭。
“他们家今天吃的什么,又这么香?”
“陆家这是发达了?”
“是那个小女儿本事大吧,同样的菜,人就是能炒出国营饭店的水准来,不服不行。”
“说得你好像吃过国营饭店的菜一样,依我看,比国营饭店的还好吃!国营饭店里就没这味儿!”
“要谁能娶得这样的闺女,那真是有口福了。”
一群人七嘴八舌路过陆家的篱笆门口,说的话全让陆溪听见了。
陆溪暗暗摇头,还娶她呢?抱歉,她目前没这样的想法。
不过对于同村人的改观,陆溪还是乐见其成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她可不想看着原来的坏名声越传越远。
她招来两个小孩:“快,去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回来吃饭。”
终于要开饭了,大娃二娃撒开脚丫子就跑,一个个像阵风似的。
陆秀英和陆建雄他们回来之后,一进屋就闻见浓郁的肉香。
陆建雄眼眶就红了,痛苦并快乐着,他喃喃道:“又吃肉,又吃肉,这样吃下去,家里有金山银山都吃不够的!”
陆秀英瞪他一眼,不客气道:“闺女孝敬你你还不乐意,那行,一会儿你别上桌,就看着,我吃完,给你块骨头就行。”
还给他块骨头就行,当他是狗呢?!
陆建雄气不打一出来,气哼哼瞪她一眼,自己洗脚洗手去了。
闺女也是他的闺女,又不是陆秀英一个人的闺女,吃还是要吃的。何况闺女猪的饭越来越好吃了,比酒席还好吃,凭什么不让他吃?
饭桌上,陆建雄忍不住提了一句,他含蓄道:“溪溪啊,爸知道你有孝心,身上也有点体己钱,但过日子不能这么过,天天大鱼大肉,什么家底能兜得住啊?以后别这么花钱了,这一顿又花了不少钱吧?听爸的,从明天起,我们吃几天的糠。”
陆溪:“……”
吃糠?
记忆中确实有过。
不过那都是实在饿得没饭吃了,闹饥荒的时候,不得已才会吃的。因为糠吃下去不能消化,会闹肚子。老人小孩吃了都不好,吃多了成人身体也不好,一般都是用来喂牲口的。
早就知道陆建雄有点抠,但没想到抠到这个地步。
陆溪解释道:“爸,你放心吧,我花的是自己赚的钱。我……我不是在柴房种了点蘑菇吗?然后去供销社收粮站卖了,身上有几块钱呢。我平时在家里不懂事,孝敬你们是应该的。你就放心吃吧,我不会花家里的钱。”
陆建雄还想说些什么,但没张口,就被陆秀英一眼瞪住,道:“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至此,没人再说话了。
今天晚上这顿炖猪蹄,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炖猪蹄。
猪蹄炖得软烂,哪怕是牙口不好的老人,也能一下子就嗦下来,十分好吃。包含胶质好肉沫的汤放凉,还可以做肉冻,可以说没什么不满意的了。
一时间,只能听见吃饭的声音。
吃完饭后,何氏自己主动洗碗收桌子。在她看来,饭都让小姑做了,她要是不表现点什么,显得很过意不去。
而此时,陆秀英悄悄把陆溪拉到角落里,暗暗告诫道:“我的傻闺女,你是不是傻啊?你说说,你买那肉干啥?”
“诶?”陆溪愣了一下,搞不明白了。
明明家里,最支持她的应该是陆秀英才对,怎么这会儿反倒说不行了呢?
陆秀英见她一脸迷茫的样子,又狠狠的叹口气,轻掐了一把陆溪的胳膊,训道:“你说你一个没有出嫁的小姑子,吃你哥的,吃你爸的,那不是理所当然吗?凭什么要花你的钱,用一个女娃的钱来养家啊?他们要脸不?”
她越说越激动,继续数落道:“男人不当家,还要他们干啥?你别犯傻了,赚了钱也不能说出来,更不能全让他们吃进肚子里了。东西吃完了,谁还记得你的好啊?你要是有钱没处花,上交给我啊。我帮你攒着,给你攒嫁妆。女人啊,手头还是要有点体己钱才行,不然去婆家也要看脸色的!”
陆溪刚要说的一肚子话都给咽了回去。
陆秀英确实是真心实意为她好的。
不过她自己也不是一点打算都没有的傻白甜,带着一家子吃好喝好,还是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
可能在陆秀英眼里,她这是赚了几块钱,就把那几块钱都贴补家里了,这样的姑娘确实是傻的,简直像抽干了自己的血来喂养别人,可她陆溪才不是那样的呢。
她是花了几块钱,但她以后还能赚更多的!她的前途不会止于此,等到她赚到了更多的钱,几块钱算什么?现在拿着几块钱,给家里人做了顿好的,看着他们吃得开心,她的心里也是开心的。
尤其是那两个小孩子,长身体的年纪,缺着营养,天天眼馋着别人家的饭,她看着也辛酸。
陆溪安抚道:“妈,我知道了,这世上对我最好的就是你了。不过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呢。”
说着,一边掏出剩下的四块钱,对陆秀英眨眨眼:“你看,我还有呢。等我以后赚了大钱,就带你享福,都给你。”
陆秀英松了一口气,道:“那就行,自己的钱自己收着啊,我不管你了。”
说完,果真不管她了,也没说让陆溪上交。
啊,亲妈!
-
陆溪并不急着频繁进城贩卖东西。
接下来几天,她一直致力于蘑菇孢子的生长上,一直在观察第一批蘑菇孢子。
除此之外,她还自己搭了个架子,一共四层,用来培育蘑菇。一层的产量就有三四十斤,四层,那得一百多斤,只要卖一批,就能入账不少钱,没多久她的自行车就能有了。
至于这个木架子,陆溪可以自己搭。
以前陆溪学过榫卯的工艺,所以这点木匠的活对她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当陆溪拿出工具来,上山砍了老树回来打滑时,陆家人全吓了一跳。
陆建雄问道:“又搞什么?又搞什么?你以为木匠的活是那么容易干的吗?你从山上砍了树,我们是要种回去的!”
陆溪敷衍道:“当然会了,书上都教了。”
嘻嘻,反正除了她,这儿没人上过学,鬼知道书上教的什么。
陆建雄果然就不说话了,嘀咕几声默默走开。
他知道,自己是做不出任何阻止的举动的,这个家里,就数他说的话最不管用了。
陆建雄躲在屋檐的阴凉处看着陆溪忙活,打算等她撒手不干了,再给她收拾烂摊子擦屁股,可没想到,看着看着,她居然真干得有木有样!
真是见了鬼了!
这书上还真是什么都教啊!怪不得说读书能改变命运呢!
陆建雄懂了,一时间感慨万分。
第二天,陆溪的架子就做好了,当然不是她独立完成的,陆大和陆建雄都帮了不少忙,所以进度很快。
两人帮忙把夹子抬进柴房里,按照陆溪的指挥放好,然后就任由她折腾。
陆溪把摊在地上的腐质地转移到第一层架子上,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还空着,需要找更多的腐质地才行了。
在她还没有研究出最佳配比的培养基时,用本就含有菌丝的腐质地来培育,是最简单的办法——其实也就是把山上本就会长出蘑菇的土挪到家里来,然后等成熟了一块摘罢了。要说技术,还真谈不上。
夜晚时,陆溪又偷偷从鸡笼偷了把鸡屎撒进去。
偷屎真刺激。
-
五天后,陆溪又进城了,因为第一批孢子的蘑菇长出来,能摘了。
考虑到上次大叔已经买了不少,段时间不能消耗太多,所以陆溪这一次没有全部摘下来,只是挑肥大的摘了,剩下的打算再养养,卖不出去还能晒干,吃的时候用水泡发就行,延长储存的时间,香味也不会流失掉。
除了蘑菇之外,陆溪还带上前天从山上挖来的山药,还有一罐梅子酒。
见到大叔后,果然不出所料,蘑菇他没怎么收,不过还是帮其他的亲戚买了两三斤,山药倒是全部收了,还有梅子酒,也买下来了。
陆溪当场让他尝了一口,大叔尝过之后,欣喜若狂,没见过这种清爽的吃法,当下表示还要买得更多,问她还有没有。
陆溪笑道:“这梅子酒清甜爽口,果酒是女孩子都能喝的,后劲也不大,不过我现在没有了。如果你想要,倒是可以多酿几罐,酿好了,我带来给你。”
酒也是好东西,供销社轻易买不着好酒,而且放久也不怕坏,大叔当下答应下来,让她多酿一点。
陆溪知道这个生意,她也能继续做下去了。
完成交易后,陆溪又拿到了十多块钱的进账。
山药是野生的,这个年代比蘑菇要更难得些,所以买得贵。梅子酒也是个稀罕玩意儿,所以一罐卖了两块钱。
拿到钱后,陆溪又去供销社买了一些必须的香料、盐、冰糖,还有必不可少的晚餐。
不过陆建雄说得也没错,天天吃肉,多少家庭都不够折腾,所以陆溪打算等会自己去河里抓条鱼,抓到就炖鱼汤,抓不到就将就吃了,家里还有油渣,用来炒萝卜也很香的。
买完了东西后,陆溪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一趟城里的邮局。
出门之前,陆建雄说了,让她去邮局看看有没有人信寄来。
邮政员不下乡,所以村子里的寄件都是要自己进城拿的。
陆溪报了一下名字,那邮政员翻找了一会儿,还真找出来一封信来:“陆建雄?这里有一封信。你是什么人啊?”
“他女儿,我代领的。”
拿到信封后,看到信封上的寄件人是:陆地。
她三哥。
这是从军营里寄出来的信件。
陆溪放在手里掂了掂,发现挺厚实的,里面应该装了不少票和钱。
三哥真好。
陆溪带着信封,笑眯眯回家去了,等着陆秀英和陆建国回来就拆了,读给他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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