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苦情剧里的后娘(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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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溪他们一行来到这里, 已经离家算远了。

即便接收剧情,知道后续潮水会退,是好年景, 陆溪也没想过要回去。

祖产是秀才的祖产,田地是秀才的田地, 这一切和陆溪没什么关系。哪怕她此时不远万里的回去, 把被洪水淹没的田地打理好, 最终都不是她得到甜头。

辛辛苦苦到头来,全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何必呢?

已经打定主意要和秀才断绝关系,陆溪就没想过要给自己揽下这种活。

此后, 陆溪就以山洞为家, 在山上扎根了。

现在流民四处流窜, 没有人会留在山上等死。他们母子二人, 倒是过了一段神仙日子。

无人打扰,无人欺辱,不管做什么都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

英哥是个沉稳内敛的孩子, 他长这么大第一件学会的事情就是怎么独处,所以在山上的日子并不难熬,他甚至自得其乐起来。有时候会在心里想, 如果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也不错。

过了大概半个月,在山洞里的肉类和粮食已经足够他们母子吃两三个月的了。

打猎得来的肉类, 都被陆溪腊了保存起来, 等风干。

一些野生的种子也被陆溪收集起来, 等着当主食吃。

吃动物剥下的皮就拿到镇上去换钱, 换来一些棉花和布帛,自己做衣裳。给孩子做一件,自己也做一件。

陆溪把日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把自己和孩子照顾得很好。

储存好了所有的粮食和御寒的衣物,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来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天。

这个时候,山里的动物大部分都不会出没,出去也打不到什么好猎了。

陆溪没有贪心,就把整个冬季都用来给英哥教文习武。

在山洞里,她交给英哥千字文和三字经,叫他写自己的名字,还有一些简单的字。

英哥是个聪慧的孩子,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难免还很皮,坐不住,天天就想着要玩。英哥不一样,他很安静,陆溪教他的那些字,哪怕不认识,他也死记硬背。这样一两个月下来,教学成果比得上别人一两年了。

除此之外,陆溪格外注重身体素质。

虽然有“格斗家”、“舞蹈家”加持,让她的体质比常人要强很多,却依旧不敢大意。不仅是自己每天勤于锻炼,还带上英哥一起。

母子两人天天在山洞里打拳跳操,小日子过得十分快活。

等到来年春天时,陆溪便发现,英哥的身子骨强壮了很多。最明显的变化是,刚做了不久的衣服,很快就小了很多。

英哥一脸羞愧的样子,觉得他这样给母亲添麻烦了。

陆溪却道:“不错,小孩子见风就长,你这样很好。长得高一点,壮一点,就能保护我了。”

听到这句话,英哥才露出一抹笑容来。

-

天气日渐转暖,山里的物资也逐渐丰富了起来。

陆溪重新打起了猎。

这一次,她不仅要让娘俩吃饱,还要有富裕。存下来的东西,却不是为了来年过冬,而是为了攒盘缠。

她要上京,她要找秀才。

一是解除了这桩婚约,二是给自己和孩子讨个公道。

日子逐渐变得忙碌起来,英哥会帮陆溪干活,懂事得不行。

直到暮春时节,陆溪才准备好要上京。

下山时,她在山洞埋下了一个火折子,还有一瓶酒。

这是猎户的规矩,她用了人家的东西,就得遵守人家的规矩。

英哥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见此也随着陆溪的动作,对着山洞拜拜,感谢这个山洞在他们母子两人最艰苦的时候,拯救了他们一命。

“娘,我们这一去,什么时候才回来啊?”英哥恋旧,下山的时候一步三回头,面上写满了不舍。

陆溪无法回答他,因为这个时候的陆溪也不知道,这一去还回不回来。

“不知道,不过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嗯!”

母子两人便下山去了。

英哥在前头跑着,叫着,十分的欢快雀跃。

陆溪看着他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来。

和她刚刚穿过来相比,英哥变了很多。

以前话都不会说,胆小怯懦,阴郁自卑,现在不一样了。他变得活泼开朗,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小豆芽菜风一吹就倒了的样子。

这孩子好养活,她给了他一点活下去的希望,就迸发出勃勃生机,呈现出一种向上的姿态来。

英哥很少到城镇里来,一进城后,忍不住惊呼一声,看这个也惊奇,看那个也好看,总算透出小孩子的天真憨厚来。

而陆溪则是在观察城镇上行人的变化。

年景确实变好了,潮水褪去之后,背井离乡的人就开始返回家乡。镇上的人多了起来,而且乞丐和流民也变得少了很多,呈现出完全焕然一新的面貌。

陆溪记得在原剧情中,正是今年的春闱,秀才考中了进士。

这可是光耀门楣的时候,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秀才得到了赏赐,安顿了自己的家人,再也没有回到家乡,而作为一个高中进士的人前途自然无量。离开家乡后,没有人知道他克妻的流言,也不会有人在意,所以多的是财主员外愿意把女儿许配给秀才。

至此,秀才的人生算是走上巅峰,彻底的改头换面了。

至于陆溪……没有人记得她姓甚名谁。

秀才只当她死了,埋在了路边,他是一个丧气的鳏夫,再娶是很正常的。

所以最终只是给她立了个排位,连名字都没有,只有“陆氏”两个字。

对一般人来说,被丢弃在路边,还是那样凶险的时候,还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奈何陆溪生命顽强,硬是撑到了现在。不仅没有死,还越活越好,所以她一定不会让原来的剧情再次发生的。

陆溪抿抿唇,然后拿着自己打猎来的动物皮毛进了当铺,卖了五两银子。还有冬天吃不完的腊肉也卖给了酒馆,卖了三两银子。

现在这个时候,二两银子足够三口之家吃一年的了,所以一共八两银子,应该勉强能撑到他们母子两人上京。

至于之后的事情,只能之后再说了。

拿到钱之后,陆溪第一件事就是带着英哥去了酒馆吃饭。

陆溪点了二两牛肉,两碗面,好好的吃了一顿!

在山上的这大半年来,有肉吃自然是极好,可是缺少主食,陆溪快要憋疯了。

英哥也是看到面条就亮眼放光,呲溜呲溜的埋头吸面条,别的事情再也注意不上。

没多久,母子两人吃完了面后,结账。

陆溪直接在这个店里住下了,过了一晚上。

第二天起来,陆溪找到掌柜,说道:“我想雇一辆马车上京去,不知道哪里有交易的行当?”

掌柜的给她指了个地方,让她去,之后就埋头打算盘,不管她了。

陆溪道谢后,带着英哥去了驿站。

一问才知道,马车是不能单独雇的,要雇还得再雇个人。这样价格就是五两。

太贵了。陆溪皱眉头。

接着,那老板又说了,如果不想付这个钱,还可以直接跟着队伍上京去。人多,壮胆,也不怕山贼强盗,走一路,护一路,每个人之需要交一两银子,就有人护送他们上京去。

就和镖局差不多。

只不过,这个驿站护的不是物品,是人罢了。

陆溪在心里稍微一盘算,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不算离谱,然后就爽快交了钱,报了名。

她和英哥两人,交的是二两银子。

干粮自负,驿站的人只负责护送,路上的吃喝是一概不管的。

陆溪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又问清楚了,大概是什么时候启程之后,就带着英哥去准备干粮了。

如果有厨房,自然是可以准备干粮,可如今他们身上只有这几两银子,自然只能买现成的。贵是贵了点,但如今也挑剔不得了。

陆溪买了一篮子的馒头,芝麻饼也买了十几个。除此之外,还拿了一篮子的鸡蛋,鸡蛋都是生的,方便保存,在路上如果饿了,就可以煮了吃。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个水囊等着装水路上喝。

东西准备好了之后,陆溪就回到了驿站里,等着下午启程。

约莫是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所有人都到齐了。

陆溪数了数人头,这一队要上京的人一共有二十来个。

加上护送的人,一共三十多个人。

乌泱泱的挤在一起,那场面看上去十足的壮观。

而这三十多个人,挤在三辆马车上。

马车除了载人,还载物,那过程什么滋味就不必多说了,难受得厉害。

陆溪抱着英哥,挤上了马车去。

好在她身形灵敏,占到了一个好位置,坐下来还算不难受的。

怕英哥一个小孩子被挤成肉饼,陆溪干脆就抱住他,不让他下来。

“你先睡一会儿,等到了新的驿站或者酒馆,娘叫你起来。”陆溪温声说道。

英哥点点头,然后脑袋一歪,靠在陆溪的胸口上,很快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陆溪低头一看,发现他果然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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