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惜红衣(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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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衣那富有感染力的笑声飘荡在烟雨空蒙的江上,久久不散。

我用手拭去嘴角的酒痕,心中忍不住自得,对于这个容貌我现在慢慢适应良好,开始享受美貌带给别人的冲击。这种感觉好像凭空而降一件珍宝,虽非辛苦得之,仍不免沾沾自喜。

沈天衣看着我自满外露,不禁微微一笑,像是看一个长不大的孩子,目光满是怜悯:“左右不过是一具皮囊,不过数十年后,便如花落萎谢,妹妹何苦执着其中?皮囊不常存,灵识却如老酒历久弥香。以短暂对永恒,孰轻孰重,还请妹妹细细思量。”

风雨落在耳边,叮叮当当,船舱里众人都悄悄看着她,看样子每个人都知道她说中我的弱点。平日她们也不是没有为此事和我委婉争论过,但我总是置若罔闻,好不容易做了个绝世大美女,却郁闷穿到女尊里成了无人赏识的寂寞开放的孤芳。如今面对这个让我敬佩的沈天衣,我还真不能向回别人一样说人家是嫉妒。沈天衣是盖世女侠,我是养在金屋的骄女。一个处江湖深远,心存天下,时时想着为弱小拔剑。一个身在庙堂,委曲求全,刻刻提防自身安危。格局真是太不一样了。

看着我面染桃红,沈天衣微笑点头道:“妹妹休怪姐姐直言不讳,今日偶遇妹妹也是一种缘分,常言白发如新,倾盖如故,古人诚不欺我。姐姐常年行走江湖也是看惯了富家女子冷酷无情铁石心肠,乍见妹妹赤子之心,浑金璞玉,实在怜惜。人往往是身在棋局中看不出自身的迷障——要做真女子,须得刚直心肠。”她五官本平凡无奇,面目也早染风霜,开口却是金石之声,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睿智风采。

这一刻,我内心对这个古人真正产生一种高山仰止的感慨来。从来我自负比这些人见识过她们没有的先进文明,读过她们没有读过的书而自豪。现在却在沈天衣的面前,那点身为穿越人的优越感变成一张薄纸被搅得粉碎。即使是我们未曾有记载的古代,也有很多杰出者,远见学识也让你我惭愧觉羞。原来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随随便便凭一首剽窃古人的诗,一首家喻户晓的通俗歌曲便会走红风靡整个古代。记得上次我在梳洗时对镜自得唱老鼠爱大米的时候,清愁惊恐活像我疯了一样,赶紧把房门紧闭,跪下来恳请我不要再唱了否则传出去真是丢尽皇家脸面。蒋捷的《虞美人听雨》这首词写得多惊艳啊,可沈天衣却认为不如诗写得好,真是觉得新奇,因发前未有之声而赞美而已。所以审美是有社会内涵作基础的,就像外国人听不懂中国相声,我们也不觉得外国小丑表演多好笑一样。我一向洋洋得意的外貌,也被这里否定了,我被彻底打击了。

我此时的感觉就像是个精美的纸人,眉目如画,却虚弱。我困难却坚强地开口:“姐姐一番话真是醍醐贯耳,令妹妹如梦初醒。”承认自己弱点也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这时雨越来越小,渐渐变成蒙蒙雨针。船只开始变多,附近小船上慢慢有歌声飘出。

沈天衣眯着眼睛倾听了一下,嘴角带着满足的微笑,转脸对我说:“妹妹,你听这歌声多美。”我侧耳倾听了下,唱得竟然是采莲曲。歌声甚是缠绵,欢快。

“其实姐姐并不是想让妹妹粗服素面,只是不能过分沉迷于修饰,过分浓艳或过分枯槁都失之自然。我想以妹妹这般聪慧,肯定知道其中机巧,除非妹妹有难言之隐。”她有些感叹,抬头看向船外,有些激动:“现今好名者追逐权贵,好利者追逐钱财,上位者迷恋声色犬马,以天下为己任者少之又少。”她语气有些沉痛。我闻言沉默不语,只是微微颔首。

她目光沉静看着我:“妹妹心地纯善,又位居高处,何不尽力造福于百姓。”

绿窗酒香渗透整个船舱,我光洁饱满的脸上爬满了酒色。

我摇头惨然,拍着酒坛,无奈看着她:“妹妹我是被京城放逐出来的,哪里还谈得上造福百姓,自顾已是无暇。”

沈天衣摇了摇头:“天衣很少对人说话,更别说这般推心置腹。你既然救过家师弟,就是我的朋友。对朋友,天衣一向很直爽。有很多事,不是不能,而是不为而已。愿不原意去做,这才是最重要的。妹妹好像还没有醒悟过来,等哪一天妹妹真的明白了,就懂我所说的意思了。”她看着我幽幽叹了口气,低声似是自语:“高天凤凰,首先爱惜羽翼。羽翼丰满,才能飞必高,高而久。”

这时雨停了,衮江重归平缓。

一阵清风吹来,送来花香。两岸苍松凝烟,山花明灭。江上船只来往,笑声喧喧。

我陷在沈天衣的话语里,久久不能回神。

沈天衣起身告辞,我犹自依依不舍,恨不得多留她几日盘旋,聆听教诲。她的话字字暗含珠玑,我也只能囫囵吞枣,留待日后慢慢消化。有时候我们凭借小聪明借鉴过来的阅历在岁月面前不堪一击,只有真正在时光里淬炼的人那种真知灼见才能经得起洗礼。

无奈沈天衣去意已定,我只能看着她跳入小船,转过身来道:“妹妹若是一天因庇护天下百姓遇难,姐姐纵使隔着千山万水也来助你。”一叶孤舟慢慢远去。

这个女子惊鸿一现,在风雨飘摇**坐一船,畅快淋漓共饮,然后消失在天际,留给我梦一般不真实的奇遇。

我回到船舱认真问众人我与沈天衣差距有大。天香忙着收拾狼藉的酒桌,疏影在船边看着沈天衣消失的方向发呆。我终于不敌酒气,而昏昏欲睡,顾不得追问答案。朦胧中,好像清愁一边帮我盖锦被,一边轻轻说王爷,人成长是需要过程的。

顺水随波,船行近两月余后,在我随心所欲漂泊下这一日终于到了安城。安城是虽然离帝京偏远,人民据说生活相对富饶。下了船,抬头看天,发现万里清空没有一丝尘滓,高旷而辽远。微风细细,水汽氤氲,花香淡淡,过往的行人谦和有礼,笑逐颜开。安城好像是上天眷顾的宠儿,浸在碧水中的一块美玉。

靠近江岸便有一个小码头,错落着古朴陈旧的木桥,光滑平整的青石板路,斑驳陆离的吊脚楼。桥边生长着一株株繁盛的水芙蓉,红红白白,花开似锦霞。水里顽童不停地翻腾起水花儿,溅起水珠儿殃及岸边那些正在洗菜,洗衣服的男人身上,他们也不恼,只是温和地看着笑。还有过往的乌篷船慢悠悠滑过,船上的少女看着满篓满篓活蹦乱跳的鲜鱼笑得阳光灿烂。

一些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小贩子不时地吆喝:“胭脂水粉!”“白玉糕!”“豆腐脑!”热热闹闹地打破吊脚楼内的平静。一些已婚的男子在推开楼上的窗户,用绳子垂下一个藤筐,里面放一枚铜钱,对着小贩子喊:“大姐,来一碗豆腐脑!”或者是:“大姐,两块白玉糕!”买胭脂水粉的则是成群结伴围住担子笑笑闹闹挑着适合自己的东西。

一扫在京城阴霾压抑的感觉,心情顿时轻松起来。我们这群人长期身处北方,自然现在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我们甚至想马上去尝一下那白玉糕,豆腐脑,看看是否如我们想的那般甜腻滑软,让人齿颊生香。

但很快我们便失去了观赏的悠闲,我们成了众人集聚的焦点。虽然这里地处衮江下游,江上船只往来,达官贵人也曾通过,但是像我们这么一大群穿着绫罗绸缎,插金戴银珠环翠绕浩浩荡荡一起出现的还真不多。我因为是从帝京被放逐,害怕招摇,所以只带了随从百余人而已。走的时候一切从简,又没有派人通知云岫,所以上岸后我们只能准备步行进城。但这样随性的行为这时就有些痛苦了,被人围观,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哎呀,那位穿红衣的女子可真是俊,那双眼睛朝人一看就让人酥了。”“可不是嘛,黑白分明,水淋淋的,真是要命。”“就是就是,要是嫁给她,就是一天死了也原意啊。“不要胡思乱想了,你看她身边的穿白衣的男子比你漂亮多少,就你这皮肤粗糙能起老茧的人还想那么多。”“哎呀,得不到,还不能想想啊,可惜也不知是哪位贵人,她头上的那朵红宝石牡丹花估计就够买下我们这座码头的。”“那位水绿色女子也不错啊,可惜感觉太冷了些。”“是的,还是那位鹅黄色的姑娘好,又美丽又温柔。”……

人群不时传来交头接耳的议论,天香和疏影跟着我早已在帝京见惯这些场面,只有清愁被人说了数次仍然有些羞赧,低下红透的俊脸。

从码头到城门原来竟然有一二十里地,我们彼此看一看都觉得遥不可及的感觉。当下只能慢慢往前走,心里暗暗有些后悔没有通知人来接。走了大约几里,正当有些发愁时,一群飞骑踏得尘土飞扬,暴风骤雨般疾驰而来,惊得众人有些慌乱。那些人远远地下马,恭敬地跪在地上,齐声说:“恭迎王爷!”

古老的城门,在我面前吱呀一声拉开,安城立即映入眼底。云岫带着一群人在城门口笑吟吟看着我,我眼睛都有些湿润了。一句很经典的话突然涌上心头——你走,我不拦你,你来,再大的风雨我也去接你。虽然在这里有些不合适,却偏偏只想起它,云岫,总是出乎我的意外。

我就在众目睽睽下身着红衣,骑着黑色的骏马进入了封地安城,那日夕阳正好,晚霞灿烂,天光云影齐齐聚射在我身上。

安城的百姓聚在大街两旁,无数的声音在欢呼:“恭迎平安王!平安王!平安王!”一张张激动诚挚的脸,迎着太阳跪拜。

这么盛大的欢迎仪式,面对热情洋溢的百姓,我心里真是有点发懵,更多的是震撼。我有些茫然地看着云岫,他只回了我一个微笑,便不肯多说什么了。我面带微笑,只好奋力在马上向他们挥手致意。人的情绪是有感染性的,那些百姓发自内心的恭敬让我内心被填满了激情,第一次我真真切切感到了我是我的子民,他们需要我的庇护,而我真正该为他们做点什么来回馈他们淳朴热烈的盛情。

此刻深刻理解了沈天衣所说的爱惜羽翼,凤凰才能一冲飞天的道理。原来你仅仅是凤凰还是不够的,还要有能够让羽翼壮大的本领。否则,即使是凤凰,落了翅翎,下场比家鸡还惨。

一路心情激荡地回到所在安城的府第,久久不能平复内心剧烈的震动。

夜晚人散去后,我追问云岫为什么,为什么安城百姓对我如此尊拜。这人的脸在跳跃的烛火里,静静微笑,一如圣洁的白莲花,那么看我半晌方轻轻吐声道:“你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会为你做。”那样轻的声音传到我耳里恍若惊雷。

他看着我惊愕的样子,浑不在意地笑笑,却我感觉有种苦涩的感觉滴落在空气。我握紧手拢在袖里,紧盯着他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翘起薄唇,慢慢道:“从你频繁出入贵族宴会,被父后警告毫不罢手的时候。”

我身子一震,这人心机竟然比我想象的深沉,好像是一潭水,你本以为只有那么深了,谁知不停加长杆子也探不着底。

他盯着我的眼睛道:“你自从那日被迫家宴指点江山后,干脆频繁出入贵族宴会,屡教不改,不就是为了知道水有多深多浑,结交起自己的关系网。你一度也想撤退,我回安城最初只是想试探你,你并不肯跟我一起走,说明你早已有了定算。你故意玩世不恭,花天酒地,你却留下一个重要的疏漏,那就是一个沉迷酒色私生活却并不真的泛滥,你并没有真正梳拢了谁。可一些人却看不见这些,只看见你荒唐奢侈比男子更爱修饰,加上你外貌媚惑,喜欢美貌婢女贴身伺候,所以她们觉得你性向不明不足虑。”

他喝了口茶,身子明灭在烛影里,继续说道:“那时我就知道了,所以我就真的回安城,我知道你早晚有一天会回来的。这里才是你的根源地,于是我来到后矫传你的旨意来选拔官员,免去种种苛捐杂税,休养生息。经过我两年的努力,今日终于有了收获,城中的百姓对你感恩戴德。王爷,你的第一步我已经为你铺好。接下来,就看你自己了。我会让你无后顾之忧,但前方却需要你自己冲锋陷阵。”

我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觉得心里有些发抖。这么一个人,你未曾付出半分,他就给了你整个春天,你能回报些什么?除了他不稀罕的生命。

我困难得想开口,他用手制止我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我明白的。只要我有,我便付出,并没有想着结果如何的。”然后他拉开房门,走了出去。我一下子坐在椅子上,因为用力过猛而有点疼,但我并没有挽留他。这个人骄傲得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没有感情而留下他过夜的感激对他只是种侮辱。施舍的感情,要了也是扎在心里的刺,要便要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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