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蜂蛰牛以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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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怎么回事?什么案子?”在车上我便迫不及待地问道。能让沈阿姨这么风风火火的,一定是个案子。

沈阿姨转过身子,看了我一眼,又转了回去:“你得腿怎么了?”

“怎么都问我这个?”我暗自咕囔道。

“你说什么?”

“没什么,被一只小狗咬了!”我摆摆手道。

“怎样,没事吧?”

“没事,去了医院,我已经让狗主人赔钱了!”我撇嘴道。

“哦?!”沈阿姨感兴趣地扬声。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不是有规定吗。”我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沈阿姨听了却笑了:“不错啊,懂得学以致用了!”

我无可奈何地点了下头,天知道看到腾铭以后我整个人都晕了。

“还有办案的时候叫我沈律,这样才比较专业,我第一天不是讲了吗?”沈阿姨,不,沈律突然开口提醒道。

“哦,我知道了,刚才忘记了,沈律。”我撇撇嘴,真是的,跟妈妈不愧是好友,重原则方面真是跟一个人似的。

沈律见我有些不忿,但也没说什么,只是开始述说这次案子的具体情形。

这次的委托人是沈律当年插队时的房东王伯,问题就出在他家养的蜂上。话说他家把蜜蜂养在后山的蜂箱里,而他们村的老光棍李大力正巧那日把养的牛栓在离蜂箱不远的一颗树上。于是机智蜜蜂见是好玩,就趴在牛身上休息,结果牛一甩牛尾巴就抽死了好几只蜜蜂。剩下没死的几只蜜蜂就飞回去报信,结果引得成群结队的蜜蜂飞来复仇,对着牛一阵乱蛰,结果牛被蜂给蛰死了。

李大力当然不干,提出要委托李大叔赔他的牛钱,一共五千块。而李大叔家的蜜蜂也死了不少,损失也挺大的,不同意赔偿那么多。村委会调解了好几次都不成。那个李大力不知听了谁说,倔脾气一上来就将李大叔告上了县法院。李大叔一家慌了神,想起沈律来,就昨天夜里专门找来求沈律帮忙。

“原来如此!那个李大叔有什么好打的,他家的蜂把人家的牛蛰死了,理所当然要赔的呀!”我评价道。

“那人家还要我们律师干吗,直接赔钱就好了!”沈阿姨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也许是他想少赔点!”

“他想不赔!”

“啊!”

“那怎么可能啊?”

“用你自己的脑子想想!”

我听了只得低头苦思,那个《民法通则》中关于这方面的好像只有第一百二十七条,其他的司法解释之类一时间哪记得起。可是第一百二十七条也是对养牛人有利啊!

我对着沈阿姨无奈地摇摇头,我看这回可悬了。

沈阿姨叹道:“你再想想!其实就在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中!”

“阿姨,你玩这么个玄乎干吗,直接告诉我不就好了!”我不甘不愿地说道。

“不行,你要自己想!否则怎么会进步!”眼看沈阿姨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不由得我一阵烦乱,急中生智之下,脱口而出:“受害人有过错!”

沈阿姨听了满意地点点头:“你看,你不是自己知道吗!”

我见过关也挺高兴,可是又想了一阵,觉得不大对头,不由辩道:“可是人家把牛栓在那里有错!那里又不是李大叔家的树!”

“那就要我们去找了!”

“要是没有呢,我们总不能无理狡三分吧!”我顶讨厌的就是为了赢得官司而不择手段了。这大概跟我的家庭教育有关,我们家的人都是认为法律是公正无私的,任何有悖于法律,不符合法理的判决,都是对法律的亵渎。一想到我尊敬的沈阿姨可能干这种事,不由心中老大不高兴。

“有的!”沈阿姨倒是自信满满。

我有些迷惑了,再看看吧。也许沈阿姨在考验我呢!可能会学到不少新东西。

车子在山路上颠簸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终于到了宁远县的李家村。

一到村头,下了车,却见一个很老实巴交的农民伯伯等在村口。

“红梅,你可来了。我和老婆子都盼你半天了!”农民伯伯一个向前,便握住沈阿姨的手。看来他们真是关系很好。

“李大叔,瞧你说的,我答应了能不来吗!”沈阿姨说完,又指向身后的我,介绍道:“这是我的助手南宫冰月。冰月,这就是我们这次的委托人李大叔。”

我正要开口叫,却不知叫什么,他看上去大概有五六十岁,阿姨又管他叫大叔,那我应该叫什么,无论从年纪还是辈分讲我都应该叫他一声爷爷,可怎么也张不了嘴。半响才有些迟疑地喊道:“李大叔好!叫我冰月就好了!”

李大叔忙又握着我的手一阵客套。我偷眼看了看沈阿姨,没什么反应,心底不由有些美滋滋的,好歹现在我和她变成了平辈。

“哎呀,瞧我这脑子,红梅,冰月快进屋做!”说完便领着我们向他的房子走去。

【补完】,.,,,

“阿姨,怎么回事?什么案子?”在车上我便迫不及待地问道。能让沈阿姨这么风风火火的,一定是个案子。

沈阿姨转过身子,看了我一眼,又转了回去:“你得腿怎么了?”

“怎么都问我这个?”我暗自咕囔道。

“你说什么?”

“没什么,被一只小狗咬了!”我摆摆手道。

“怎样,没事吧?”

“没事,去了医院,我已经让狗主人赔钱了!”我撇嘴道。

“哦?!”沈阿姨感兴趣地扬声。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不是有规定吗。”我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沈阿姨听了却笑了:“不错啊,懂得学以致用了!”

我无可奈何地点了下头,天知道看到腾铭以后我整个人都晕了。

“还有办案的时候叫我沈律,这样才比较专业,我第一天不是讲了吗?”沈阿姨,不,沈律突然开口提醒道。

“哦,我知道了,刚才忘记了,沈律。”我撇撇嘴,真是的,跟妈妈不愧是好友,重原则方面真是跟一个人似的。

沈律见我有些不忿,但也没说什么,只是开始述说这次案子的具体情形。

这次的委托人是沈律当年插队时的房东王伯,问题就出在他家养的蜂上。话说他家把蜜蜂养在后山的蜂箱里,而他们村的老光棍李大力正巧那日把养的牛栓在离蜂箱不远的一颗树上。于是机智蜜蜂见是好玩,就趴在牛身上休息,结果牛一甩牛尾巴就抽死了好几只蜜蜂。剩下没死的几只蜜蜂就飞回去报信,结果引得成群结队的蜜蜂飞来复仇,对着牛一阵乱蛰,结果牛被蜂给蛰死了。

李大力当然不干,提出要委托李大叔赔他的牛钱,一共五千块。而李大叔家的蜜蜂也死了不少,损失也挺大的,不同意赔偿那么多。村委会调解了好几次都不成。那个李大力不知听了谁说,倔脾气一上来就将李大叔告上了县法院。李大叔一家慌了神,想起沈律来,就昨天夜里专门找来求沈律帮忙。

“原来如此!那个李大叔有什么好打的,他家的蜂把人家的牛蛰死了,理所当然要赔的呀!”我评价道。

“那人家还要我们律师干吗,直接赔钱就好了!”沈阿姨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也许是他想少赔点!”

“他想不赔!”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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