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是太聪明了。他要认真计较的时候,我怎麽也拗不过他,不止是体力的问题。
相处久了,我对这一点认识的更深,比如他在美国的事情,每次聊起他都巧妙的带过,更别说我最最最关心的那件──他和他的他。
只能叹气,自我安慰的想已经过去就没有必要追究,或者是也许不知道会更幸福。
其实人与人的平衡是很容易瓦解的,尤其像我们这种没有任何其他的牵绊,只是因为“有感觉”而相聚一起的人。
当我还在策划著一是怎麽将他拐上床,二是他和他的他之间秘密的时候,不经意的路过他去了很久而没有回来的茶水房,再见到他和贾德在接吻的时候。我这破烂的记性终於想起,另外一个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人就是他了。
一股豁然开朗的感觉,终於拨开了云雾见到了天日。
原来我才是那个将鸳鸯拆散的第三者啊。
也不是没有苗头的,只是太过於平常,他太会掩饰,我见到了也是觉得奇怪而不去深究。那天那个电话;那天那个眼神;那天那番谈话。只是呼之欲出的答案终於揭晓了,我没有猜错,却不是赢家。
无意将自己想成喜剧的配角──永远只能祝福主角们高高兴兴欢欢乐乐,因为我本人才是真真正正的主角啊!这这明明是以我第一人称的故事!!
所以我大方一笑:“甄德,完事的话麻烦快点回去工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暂时还是你的同居人和上司。”
“我……”他张著湿润的嘴唇,衣服半拉的挂在身上,以极暧昧的姿势靠在墙壁和贾德之间。
“大公子最好也收拾一下,别人看到了闲话也不会少的。”
贾德相对於他的慌张,显然就坦然多了:“谢谢你的提醒,其实我也想把他调到我身边,那就方便多了。”
我笑了:“那真是有劳公子你的提拔了!”
没有等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回答,我迅速的离开了。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失落的感觉一点都没有,只是下意识的收拾著自己的东西。
我感到的是愤怒。很生气,很生气!!
我把值钱的东西都收拾好,他居然还没有回来,於是我毫不客气的把他的袋子也打开,将里面值钱的东西也拿出来放在我的袋子里。反正都是我的。
去喝酒。
笨蛋啊,笨蛋。
最近有没有什麽小说改了一贯的套路,喜欢描写主角的悲剧的啊?千万不要让我看到,不然我铁定要去殴打那个白痴作者一顿,高高兴兴的不好吗?为什麽要有悲剧的存在?虽然说,每个人在自己的故事里都是主角,然而不是每个人都是快乐的……
我一杯接著一杯,但是还是很清醒的告诉酒保我700多元在口袋里,喝够了钱请告诉我。直到酒吧打烊,我大概就喝了7、8个小时,睡睡醒醒。
“你的钱找你,虽然还有一点钱没有喝完,不过我们要关门了,能不能请你明天再来喝啊?”酒保很有礼貌的说。
“哦,好的啊。”拿著手上的50大元,招个的,咕咕的两句话,回家了。
我站在门口还没有找到钥匙,他却从隔壁屋冒出头来:“你去那里了!”
看见他急急忙忙的拉著我,我奇怪了,笑笑:“喝酒啊,不过你现在搬到隔壁了吗?也好,这样大公子应该不会担心了吧?”
“你喝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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