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2节 洁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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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渴已久的我迫不及待地与她交换了联系方式,并与她正式交往。

她什么都好:身材高挑,和我站在一起时不用穿高跟鞋;腰肢柔软,可以像水蛇一样随意摆出S形,逼得我狂练仰卧起坐;谈吐文雅,常让我夜静无人时恶补近现代中西方文学。

也许是白珊太完美了,有时我会觉得很不自信,居心叵测地盼望她犯点错,以求得心理平衡。

我逐渐发现她有一个巨大的优点,也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弱点——洁癖,严重的洁癖。

上公交车的时候,她总会手脚利落地拿出卫生纸裹住栏杆,并且力劝我也这么做:“这上面不知有多少细菌,咱们天天坐车,可得小心。”

在外面就餐的时候,她拒绝使用餐厅提供的餐具,而是变戏法似的从包里取出自带的筷子、调羹,在观察菜品的成色和鲜度上也很执着,我真怕她会拿出根银针来试毒。

每当我到她家作客时,她会在门口让我止步,细细地用刷子给我掸去身上的灰尘,用特殊的清洁剂给我的双手消毒,让我瞬间感觉自己成了她的宠物。另外,她家的沙发和餐桌上都会铺上清一色的塑料薄膜,凡留下我气味的地方,她偶尔会用抹布轻轻拭抹,对此,她的父母总会面露欣慰之色:“我们的乖女儿总是想得很周到!”

爱干净是好事,有了洁癖也不过分,我受她的影响极深,以至与她分手后半年内我还没缓过劲儿来。比如,无论天气有多热,上车时我都会神绰绰地戴上手套,让其他乘客误以为我是替补司机;还有,进屋前,我一定会用几根牙签把塞进鞋底的东西掏了又掏,并且用专门的鞋刷清洁几遍;对我家的马桶也呵护备至,仿佛忘记了它常拥抱我身体哪个部位,整得比我的脸还干净。

分手是因为我希图具备分身术。

那天白珊突发奇想,给我发来一道测试题:如果你和男(女)朋友吵架,吵得极其厉害,在这种情况下,你希望具备哪种法术:A、读心术;B、分身术;C、隐身术。

我思忖再三,选择了B,高高兴兴地回复了她,却招来一轮暴风骤雨般的训斥:“你也太无耻了吧?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你来?临阵脱逃,不负责任。把我的胃都气疼了!细节决定成败,从一件小事上就暴露出了你的大问题。”

我伤心之余,怯怯地问了一句:“那么你会选什么?”

“告诉你也没关系,我选择读心术,这样我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以此想出对策来。”难怪她从一开始就企图把我查个底儿掉。

“那么你真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的是……”

“不用再说了,你知道的,我这人眼睛里不揉沙子。”

我之所以选择B,原因如下:

女朋友生气了,很严重,不发泄不行,我也想松口气,便留个假身让她骂个够,等她气消了,我再回来跟她解释,双方都不吃亏。

就这样失去了白娘子,我比窦娥还冤,后来,我总算明白了,白珊从内到外都是纤尘不染的,所以无论生活还是心灵,她都有严重的洁癖。跟她相比,我显得肮脏不堪,回去面壁三年,好好洗刷刷去吧。

[..]

这女孩好主动。

主动给我写信:“很高兴能看到你的资料,你证件照上这张明净的面庞吸引了我,希望这对你我而言都是一个纯净和美好的开始。”看到这里,我的脸应该红了。

主动提供MSN号:“在人际交往日益国际化的的今天,请让我们放弃生效范围狭窄的QQ。”还好我有MSN号,当年被潮流卷下了海。

主动介绍自己的背景:“我是一个来自书香门第的女孩,目前在政府部门工作。今年十二月,我就会成为名副其实的二八佳人,所以婚姻大事已被我提上议事日程。”总觉得她在做政府工作报告。

她几乎主动坦白了自己的一切,当然也不放过我的一丝一毫:

“你在哪里读书?”

“成都大学。”

“哪里人?”

“成都人。”

“哪个区?”

“成都金牛区。”

“祖籍哪里?”

我终于忍不住了,你查户口呢?没好气地应了一个:“柬埔寨。”

沉默了半晌,我估计她在网络那端不好意思地笑。

仓禀实而知礼节,饱暖而思淫欲。金秋可能才是恋爱的最佳时节,春天太狂,夏天太躁,冬天太酷,唯有秋天,才是收获的季节。

我看过白珊的照片,那张小脸真是可爱,虽然眼睛有点张不开,但有一种迷人的风韵,她总是喜欢身着一袭白衣,给人一种纤尘不染的飘逸脱俗之感。

我略有点丰满,她身材苗条;我眼睛大,她眼睛小;我姓青,她姓白。莫非是天意安排我们在一起?也就是说,她是我朝思暮想的白娘子?

饥渴已久的我迫不及待地与她交换了联系方式,并与她正式交往。

她什么都好:身材高挑,和我站在一起时不用穿高跟鞋;腰肢柔软,可以像水蛇一样随意摆出S形,逼得我狂练仰卧起坐;谈吐文雅,常让我夜静无人时恶补近现代中西方文学。

也许是白珊太完美了,有时我会觉得很不自信,居心叵测地盼望她犯点错,以求得心理平衡。

我逐渐发现她有一个巨大的优点,也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弱点——洁癖,严重的洁癖。

上公交车的时候,她总会手脚利落地拿出卫生纸裹住栏杆,并且力劝我也这么做:“这上面不知有多少细菌,咱们天天坐车,可得小心。”

在外面就餐的时候,她拒绝使用餐厅提供的餐具,而是变戏法似的从包里取出自带的筷子、调羹,在观察菜品的成色和鲜度上也很执着,我真怕她会拿出根银针来试毒。

每当我到她家作客时,她会在门口让我止步,细细地用刷子给我掸去身上的灰尘,用特殊的清洁剂给我的双手消毒,让我瞬间感觉自己成了她的宠物。另外,她家的沙发和餐桌上都会铺上清一色的塑料薄膜,凡留下我气味的地方,她偶尔会用抹布轻轻拭抹,对此,她的父母总会面露欣慰之色:“我们的乖女儿总是想得很周到!”

爱干净是好事,有了洁癖也不过分,我受她的影响极深,以至与她分手后半年内我还没缓过劲儿来。比如,无论天气有多热,上车时我都会神绰绰地戴上手套,让其他乘客误以为我是替补司机;还有,进屋前,我一定会用几根牙签把塞进鞋底的东西掏了又掏,并且用专门的鞋刷清洁几遍;对我家的马桶也呵护备至,仿佛忘记了它常拥抱我身体哪个部位,整得比我的脸还干净。

分手是因为我希图具备分身术。

那天白珊突发奇想,给我发来一道测试题:如果你和男(女)朋友吵架,吵得极其厉害,在这种情况下,你希望具备哪种法术:A、读心术;B、分身术;C、隐身术。

我思忖再三,选择了B,高高兴兴地回复了她,却招来一轮暴风骤雨般的训斥:“你也太无耻了吧?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你来?临阵脱逃,不负责任。把我的胃都气疼了!细节决定成败,从一件小事上就暴露出了你的大问题。”

我伤心之余,怯怯地问了一句:“那么你会选什么?”

“告诉你也没关系,我选择读心术,这样我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以此想出对策来。”难怪她从一开始就企图把我查个底儿掉。

“那么你真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的是……”

“不用再说了,你知道的,我这人眼睛里不揉沙子。”

我之所以选择B,原因如下:

女朋友生气了,很严重,不发泄不行,我也想松口气,便留个假身让她骂个够,等她气消了,我再回来跟她解释,双方都不吃亏。

就这样失去了白娘子,我比窦娥还冤,后来,我总算明白了,白珊从内到外都是纤尘不染的,所以无论生活还是心灵,她都有严重的洁癖。跟她相比,我显得肮脏不堪,回去面壁三年,好好洗刷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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