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悲剧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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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当皮球在婚姻中踢来踢去

一九九五年的二月,我再次向法院起诉。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东莞长安民初第1095号判决书,又判决不予离婚。到了这时,我不想上班了。感觉到自己作为社会中的,一个自然的人,自己已经没有力量,来保护自己了。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社会里,已经认为没有任何正义感,没有任何安全感了。这样的生活,与这样的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

那些什么大本大本的法律,我也瞪大了眼睛,再不相信它们了。我只相信,只有这时间,在一天天地逝去,只有生命的死亡,在一天天真正地到来了。我感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最终能够摆脱了这个厄运。

真的不知道,到底是没有意义的法律,还是那些混蛋法官们。开的什么我们婚姻,我们感情,还没有破裂的天大的国际玩笑,真的是开的太大了。

如果我是一个法官,也这样子来判决他们,我不知道,他们这些法官会怎么想。这样的事情,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发生的。

当然,肯定不是我来判决他们,那是对他们的一个报应。

四年多来,被告一直心怀不满。带了孩子出走不算,还一直千方百计地,想破坏我已经平静了的生活。

被告除了不断找到我的单位领导生事,找了旧单位还找新单位。还不断地对我进行电话骚扰。对于我来自家乡的异性亲人,破口谩骂。我的两个妹妹,从家乡来到东莞长安,两个堂姐也来到这里,两个同学的女儿,也来到这里。她们无不被被告骂得说不出话来。她们都说,被告现在如是一条疯狗。

被告根本就不管孩子的心理接受情况,还常常利用儿子,多次在我们之间滋事,严重地影响了儿子的正常发展与成长。同时还利用户口,破坏了我的女儿入学读书的机会。

自一九九三年,被告擅自离家出走,我们分居已经长达六年。在六年当中,我们之间除被告多次到我的单位,家中骚扰之外,没有丝毫的来往。

在这期间,我两次上诉法院。

现在我是个已经五十多岁了的,过了天命之年的人。由于被告多年的攻击及诽谤,我的身体及工作,都受到极大的伤害和影响。没有办法继续工作,现在已提前退休在家。为了我能够在退休以后,安渡好自己的晚年,特在此再次提出上诉,要求离婚。

前面说过,当年,之所以与这女人匆忙结婚,原来我就是担心女儿陈非常,没有母爱的问题。才同被告商量着,要她好好地帮我哄一哄孩子。被告仅仅是当时应允,其后根本没有接受我的想法,以致后来,从来没有真心地对待过女儿。女儿当时还很小,就相信眼前的被告,真的是她的母亲。

回回非常亲热地,叫被告为母亲。可被告数年来,面对着女儿天真叫声,回回都是敷衍了事。被告没有生儿子,没有工作和户口以前,情况稍许好些。有户口和工作及儿子以后,态度就相当恶劣了。

这件事情,我也是到东莞长安才发现。说实话,对与被告婚姻的失望,就是从这一回又一回的心酸事件当中,慢慢开始。

被告作为继母,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虽然女儿陈非常和儿子陈寻常,两个人是同父异母,可是他们两个小孩,喜欢做伴玩,是孩子天性。可被告仅仅怀疑女儿有病,或者是她对女儿不舒服的借口,就不准儿子同女儿一起玩。

连我想他们两个有感情些,指示女儿多多帮助儿子,冲冲牛奶,被告都不允许。儿子到了最后,是再也不肯跟姐姐玩了。

被告用心险恶,常常挑拨我与女儿的关系。被告与我前妻,并不是一个地方人。我也不是在一个地方工作,被告根本就不认识我的前妻。而且我以前的婚姻,被告什么都不知道。可被告常常恶狠狠地对我女儿说:

你知道吗,你爸爸这样与我吵架。当年你的母亲,就是这样子,被你的爸爸逼着,一个人走了。以前你母亲的下场,现在就成了我的下场。

就这样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就这样被被告信口雌黄,把一个好端端的家,搅得一塌糊涂。

被告还没有做人的起码良心。一九九四年夏天,我的女儿小学毕业,当时,东莞长安搞的是电脑派位。要本市的户口本才能报名考中学。

自从分居后,被告一直把户口拿在手中。我叫女儿到被告那儿去拿。用户口去报名,这应该是女儿最基本的权利吧?

被告死活也不肯把户口本给她。可怜的孩子没办法,一路哭着回来。我也没办法,就打电话给经贸发行公司林经理,林经理狠狠地批评了被告。可被告还是不肯给他原件,只是给他一个复印件。还是女儿用偷偷地,给她配我门钥匙的条件换回来的。

女儿拿那个复印件,送给班主任。碰巧那个吴姓的班主任,也是一个极端地不负责的王八蛋。她也不问一个清楚,马上就送了上去。到后来才知道,那户口本的复印件,是根本就不能算数的。当我知道这件事,马上就叫女儿再去拿我们户口本。而且要女儿跟被告说清楚:女儿来拿自己的户口本,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刘戈:一个阴暗时代里,滋养出来的阴暗心理与灵魂的生动写照。文革、文革,其实是一次封建主义大泛滥,宋文革作为那个时代产儿,怎能不具备和拥有那个时代心理和烙印?西洋镜拆穿一钱不值。

所谓的神圣者,大都是由于距离,产生出来的光辉。如果你逼近了看,或者是挑破了来看,不是绣花枕头里一包草,就是马屎外面光,里面一包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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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当皮球在婚姻中踢来踢去

一九九五年的二月,我再次向法院起诉。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东莞长安民初第1095号判决书,又判决不予离婚。到了这时,我不想上班了。感觉到自己作为社会中的,一个自然的人,自己已经没有力量,来保护自己了。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社会里,已经认为没有任何正义感,没有任何安全感了。这样的生活,与这样的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

那些什么大本大本的法律,我也瞪大了眼睛,再不相信它们了。我只相信,只有这时间,在一天天地逝去,只有生命的死亡,在一天天真正地到来了。我感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最终能够摆脱了这个厄运。

真的不知道,到底是没有意义的法律,还是那些混蛋法官们。开的什么我们婚姻,我们感情,还没有破裂的天大的国际玩笑,真的是开的太大了。

如果我是一个法官,也这样子来判决他们,我不知道,他们这些法官会怎么想。这样的事情,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发生的。

当然,肯定不是我来判决他们,那是对他们的一个报应。

四年多来,被告一直心怀不满。带了孩子出走不算,还一直千方百计地,想破坏我已经平静了的生活。

被告除了不断找到我的单位领导生事,找了旧单位还找新单位。还不断地对我进行电话骚扰。对于我来自家乡的异性亲人,破口谩骂。我的两个妹妹,从家乡来到东莞长安,两个堂姐也来到这里,两个同学的女儿,也来到这里。她们无不被被告骂得说不出话来。她们都说,被告现在如是一条疯狗。

被告根本就不管孩子的心理接受情况,还常常利用儿子,多次在我们之间滋事,严重地影响了儿子的正常发展与成长。同时还利用户口,破坏了我的女儿入学读书的机会。

自一九九三年,被告擅自离家出走,我们分居已经长达六年。在六年当中,我们之间除被告多次到我的单位,家中骚扰之外,没有丝毫的来往。

在这期间,我两次上诉法院。

现在我是个已经五十多岁了的,过了天命之年的人。由于被告多年的攻击及诽谤,我的身体及工作,都受到极大的伤害和影响。没有办法继续工作,现在已提前退休在家。为了我能够在退休以后,安渡好自己的晚年,特在此再次提出上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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