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笛其实也并非想要出个什么结果,这样四平八稳的话正是她想听的,她立即觉得心里舒坦了许多,笑呵呵地回道:“你说得对,我以后会注意的。”
“胡笛,还有,你别怪我多嘴,我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你,以后别对他家人太好了,形成理所当然的习惯就不好了,”丽华诚心诚意地说。
胡笛楞了一下回道:“我知道,我会把握分寸的。”
“你会?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没有吃过苦头!”
胡笛笑了,刚想再说什么,只听到外边门一响,然后是妹夫嗡嗡的问候声:“大哥回来了?”
“是他回来了,我先挂了!”胡笛不知怎的有些慌乱,她快速地合上手机。
“嗯,”韩小波点点头径自推门进了卧室,他一下子看见了胡笛手中的手机,马上警觉地询问:“谁来电话了?”
“是陈丽华,”胡笛回道,随意似的将手机扔到床头。
韩小波不由得皱眉头,他见过陈丽华几次,他压根不喜欢那个女人,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全是社会上的磕。他不明白妻子这样安静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在他看来,这两个人完全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
“不是和你说过吗?你以后最好少和这种女人来往,”韩小波交代道。
在韩小波的眼里,陈丽华这种女人看上去经验十足,经验丰富对于男人来说是一种魅力,而对于女人而言,虽不能说是灾难,但至少意味着远离了清纯与青春。
“什么叫这种女人?你这人真奇怪!”胡笛一听这话脸色便有些不好,她已经不止一次听到韩小波诋毁丽华了,而丽华偏偏是自己最喜欢的朋友!她赌气地的坐直身子。
空气变得有些沉闷,韩小波没有再说话,他压抑着脾气,心里念念道:今天是个好日子,今天是个好日子。
不一会儿,胡笛发现丈夫的手正沿着某条曲线很专一地向她延伸过来,很快地接近到她上身的一个敏感区域。她细微颤抖了一下,他一下子把她抱住了。
“生日快乐!”他含住她小巧的几近透明的耳垂,一边小声嘀咕,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精致的银质手链,喘息着套到她纤细的手腕上。
住在彩衣巷的陈丽华此刻心情郁闷地合上手机,她心里直感慨好友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胡笛出身好,有韩小波那样工作体面人又帅气的丈夫,还成天瞎想,要是她陈丽华能摊上这么个优秀的男人,叫她少活几年都愿意。
丽华一想起自己的家庭就不由得叹气,父亲早死,哥哥是个没出息蹬三轮的,结婚后就知道瞧着媳妇的眼神过日子,妈妈常年吃素,吃得连一句狠话都说不出来了。自己三十出头还赖在家里,怎么说也不是个事儿,所以,嘴也硬不起来。
在70平米不到的小屋子里,他们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连上厕所都要排队。想起刚刚和自己分手的男朋友,丽华发誓一定要为自己找个有钱的丈夫,当然,能有权更好了。
隔壁那个小娟,长得不怎么样,也就初中毕业,因为嫁了个餐馆小老板,每次回娘家都拽得不行的样子,她陈丽华要容貌有容貌,要身体有身材,还能不如小娟?
话是这么说,其实她并没有底气,自打过了三十岁生日,她就明白地觉得自己已是过季的番茄,要降价销售了。若不赶快脱手,怕是要烂掉!
[..]
张兰英一吃完晚饭就吵着要儿子送自己和外孙到大女儿家去,她怕去迟了挨女儿的骂。
韩小波的大姐韩小英住在扬州荷花池那边,丈夫是个屠夫。韩小英经过几年杀猪生涯的浸染,据说现在她能独自娴熟地杀死一头猪然后剥皮切割,肉是肉肠是肠的。韩小英从前在娘家一直唯唯诺诺,尤其是怕她妈。这几年她的日子好过了,脾气也开始见长,甚至一个不顺竟敢呵斥她妈,可是她对娘家出手还算大方,几乎每隔个把月就送一只猪腿回去,有时候还大张旗鼓的拎上几瓶酒几袋茶叶,这足以掩盖一切。
韩小波将妈妈和侄儿送到国庆路上,叫了一辆三轮车。
张兰英上车之前还不忘记提醒儿子关于一千元的事情。
韩小波笑着连声说忘不了,送走妈妈后,他一个人沿着原路慢慢地往回走。巷子里凉风习习,偶尔有行人走过,韩小波惬意地将双手插进口袋,不经意碰触到一个东西,他将它掏出来,这才记起来,今天是胡笛的生日。他小心地将它重新放进口袋,快步向逸圃走去。
胡笛有些烦闷地在房间里看电视。最近好像也没什么好看的电视,此刻电视上正播放的是《女才男貌》,剧中女主角那小而不聚光的眼睛仿佛死鱼,还有那头莫名其妙的刘海造型,简直呆到了某种境界,胡笛胡乱看了一个片段就再也看不下去,干脆关了电视。
她站起身走过去将音响打开,开始听喜欢的越剧,这是她每晚的保留节目。
空气中流转着动人的旋律,胡笛从卧室的门缝向外看去,对面书房的门大开着,妹夫伸着脑袋歪坐着正聚精会神地玩着电脑,那只肥大的屁股已经连续岿然不动半个多时辰了。
卫生间里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那是小姑子在用水。
今天无论如何是不能洗澡了,胡笛无可奈何地想,她轻轻地关上卧室的门。
这不是水的问题。也不是钱的问题。
有外人在,在这样的房子里,对她而言,连上厕所都成了个问题。
她叹息了一声,转身将音乐关小,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在干嘛呢?”她问。
“还能干嘛?在家里呢,正准备洗澡,你呢?是不是老公不在所以想我了?哈哈!”手机那边立即传来一个爽朗的女声。
“去你的!”
不知道怎的,每次听到陈丽华的声音胡笛的心情都会变得好起来,她曼声细语地将最近自己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好友,尤其那封一直烙在她心头的信。
陈丽华是胡笛初中时候的同学,在市###客户部工作。丽华个性爽朗人长得丰满艳丽,比胡笛大一岁,未婚,和胡笛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但胡笛就是喜欢她,心里有什么都愿意和她分享请她分析指点,偏偏这位丽华,是最最习惯做人家大姐的,两人在个性上一拍即合。
陈丽华还没听胡笛说完就大笑起来:“胡笛,我说你这人也真是的,没出息!就这么点事情?你们不是夫妻吗?你就不会主动问他?搞得这么累,我都替你急!依我说啊,压根就没什么事儿,你疑神疑鬼的反而会生出事来。”
胡笛其实也并非想要出个什么结果,这样四平八稳的话正是她想听的,她立即觉得心里舒坦了许多,笑呵呵地回道:“你说得对,我以后会注意的。”
“胡笛,还有,你别怪我多嘴,我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你,以后别对他家人太好了,形成理所当然的习惯就不好了,”丽华诚心诚意地说。
胡笛楞了一下回道:“我知道,我会把握分寸的。”
“你会?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没有吃过苦头!”
胡笛笑了,刚想再说什么,只听到外边门一响,然后是妹夫嗡嗡的问候声:“大哥回来了?”
“是他回来了,我先挂了!”胡笛不知怎的有些慌乱,她快速地合上手机。
“嗯,”韩小波点点头径自推门进了卧室,他一下子看见了胡笛手中的手机,马上警觉地询问:“谁来电话了?”
“是陈丽华,”胡笛回道,随意似的将手机扔到床头。
韩小波不由得皱眉头,他见过陈丽华几次,他压根不喜欢那个女人,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全是社会上的磕。他不明白妻子这样安静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在他看来,这两个人完全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
“不是和你说过吗?你以后最好少和这种女人来往,”韩小波交代道。
在韩小波的眼里,陈丽华这种女人看上去经验十足,经验丰富对于男人来说是一种魅力,而对于女人而言,虽不能说是灾难,但至少意味着远离了清纯与青春。
“什么叫这种女人?你这人真奇怪!”胡笛一听这话脸色便有些不好,她已经不止一次听到韩小波诋毁丽华了,而丽华偏偏是自己最喜欢的朋友!她赌气地的坐直身子。
空气变得有些沉闷,韩小波没有再说话,他压抑着脾气,心里念念道:今天是个好日子,今天是个好日子。
不一会儿,胡笛发现丈夫的手正沿着某条曲线很专一地向她延伸过来,很快地接近到她上身的一个敏感区域。她细微颤抖了一下,他一下子把她抱住了。
“生日快乐!”他含住她小巧的几近透明的耳垂,一边小声嘀咕,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精致的银质手链,喘息着套到她纤细的手腕上。
住在彩衣巷的陈丽华此刻心情郁闷地合上手机,她心里直感慨好友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胡笛出身好,有韩小波那样工作体面人又帅气的丈夫,还成天瞎想,要是她陈丽华能摊上这么个优秀的男人,叫她少活几年都愿意。
丽华一想起自己的家庭就不由得叹气,父亲早死,哥哥是个没出息蹬三轮的,结婚后就知道瞧着媳妇的眼神过日子,妈妈常年吃素,吃得连一句狠话都说不出来了。自己三十出头还赖在家里,怎么说也不是个事儿,所以,嘴也硬不起来。
在70平米不到的小屋子里,他们一家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连上厕所都要排队。想起刚刚和自己分手的男朋友,丽华发誓一定要为自己找个有钱的丈夫,当然,能有权更好了。
隔壁那个小娟,长得不怎么样,也就初中毕业,因为嫁了个餐馆小老板,每次回娘家都拽得不行的样子,她陈丽华要容貌有容貌,要身体有身材,还能不如小娟?
话是这么说,其实她并没有底气,自打过了三十岁生日,她就明白地觉得自己已是过季的番茄,要降价销售了。若不赶快脱手,怕是要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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