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丈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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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混蛋!”胡凯之恨恨道。

老头子正气得七荤八素间,他口袋里的那只老三星突然嘟嘟嘟的响起来,大概是老伴喊他回家吃早饭了,他忙将手机掏出来。

“爸,是我。”

“你——小笛?还没去上班?”胡凯之问道。

“马上就去了,爸,你现在在干嘛呢?”胡笛问道。

“我还能干嘛,跟你刘叔溜达溜达呢,对了,小笛,你刘叔说刚刚看到小韩了,说这小子一见我就脑袋一缩装作没看见,溜了!这怎么回事?”胡凯之不满地说。

“是吗?不会是刘叔看错了吧?小波一向很懂礼的,”胡笛谨慎地解释道。脑子里却立即浮现出丈夫缩头缩脑的样子,小波他,真有这么讨厌自己的父亲吗?

胡笛本想硬着心肠对父亲提出丈夫的工作问题,老头子答应不答应奔波再说,她觉得至少应该努力一下,这是个常识,天下不可能掉馅饼,如果你一点都不知道争取的话,即使馅饼掉下来,还得被人给抢了。不过,此刻父亲的唠叨令胡笛一下子又没了底气和情绪。

情绪真是个怪东西,胡笛经常被它左右。

她突然想起当初自己毕业时的情形,那一年师大毕业生异常的大丰收,尤其是中文系,学生出去后一个坑不知道有多少根萝卜等着填,性别歧视更是别说了。她至今还记得当时父亲没好气地对六神无主的她说过要有出息就自己找工作去别来烦人之类的话,至今她想到这个都觉得有些寒心。父亲是不会为她去求任何人的,他为了所谓的自尊心不受任何损伤,宁可牺牲女儿的将来。至于女婿,更与他无关了。

她觉得自己有些理解韩小波了。

如果是弟弟胡筝——那个女人的孩子,如果他将来工作有麻烦,父亲还会像现在这样无动于衷吗?不,不,那必定是另一种不同的局面。

“小笛,时间不早了,你也快上班去吧,别迟到了。”电话里胡凯之催促道,他甚至一点都没考虑到一向联络不多的女儿为什么一大早的会突然给自己打电话。

“知道了,”胡笛心事重重地挂了电话。上班?她还谁都没告诉,其实,照现在这个局面下去,她所在的这家单位倒闭是迟早的事情。

[..]

第二天上班前,韩小波看到门口鞋架上自己的那双蜘蛛王皮鞋擦得铮亮锃亮的,里头还新换了一双淡蓝色的布鞋垫儿,他心里一热,扭头看了看在厨房里洗碗的妻子,他悄悄走到她身边,突然一把抱住她的腰。

“啊呀,干什么啊,你吓死我了!”胡笛红着脸,直躲闪。

韩小波强行亲了她一口乐笑呵呵地出门而去。

一出门韩小波就换了一付持重严肃的面孔,在上班的路上韩小波不住地安慰自己,或许,那个王丽珍什么都没对局长说,是的,她该说不出口不是?但要是,她随便捏造了一个整自己的理由呢?依着那个尖酸刻薄的娘们平日的德行,完全是有这个可能的。

就这样在人行道上边骑边想,边想边骑。韩小波的心里乱成一团。

突然,他无目的的眼神在迎面而来的人群中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是丈人!

胡凯之穿着一身舒坦宽松的白色唐装,上衣敞开着,显得儒雅洒脱,他正和另一个老头一人提着一只鸟笼子,边走边聊得热乎,韩小波赶紧将脸撇到一边假装没看见,骑着车从他们身边飞速地穿过去。

韩小波不但心里有些恨丈人,骨子里也看不惯丈人,他觉得这老头身上的八旗遗风厉害得很。

丈人对儿子女儿都不上心,什么都是淡淡的,一付随它去的架势,倒是家里的那只狗,他对它是忠心异常,他宁可自己不吃饭,小狗餐餐都少不了肉的。韩小波的印象里,去花鸟动物市场买狗食鸟食仿佛是丈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唉?老胡,我看刚刚骑自行车过去的那小伙子好像是你家女婿啊!”一边的刘老头突然掉转过头说。

“不能吧?你没看错?那小子见到我这个老丈人还能不打招呼?”胡凯之昂着头笃定地说:“我说刘老弟,肯定是你看错了。”

“怎么会?我什么眼神儿?错不了!你女婿上次我才见过,记得的,长着眉清目秀的,头发还有些卷曲,是不是?”刘老头坚持道。

“真的是他?”胡凯之马上回身去搜寻,偌大人流,哪里还有女婿的什么影子?

“我还能骗你?不知道怎么回事,刚刚他一见到我们立即将头偏到一边,很可疑呢!否则我还真没注意到他,”刘老头有些得意,嘿嘿,看你老胡以后还在我跟前得意你的儿子女儿么?

“这混蛋!”胡凯之恨恨道。

老头子正气得七荤八素间,他口袋里的那只老三星突然嘟嘟嘟的响起来,大概是老伴喊他回家吃早饭了,他忙将手机掏出来。

“爸,是我。”

“你——小笛?还没去上班?”胡凯之问道。

“马上就去了,爸,你现在在干嘛呢?”胡笛问道。

“我还能干嘛,跟你刘叔溜达溜达呢,对了,小笛,你刘叔说刚刚看到小韩了,说这小子一见我就脑袋一缩装作没看见,溜了!这怎么回事?”胡凯之不满地说。

“是吗?不会是刘叔看错了吧?小波一向很懂礼的,”胡笛谨慎地解释道。脑子里却立即浮现出丈夫缩头缩脑的样子,小波他,真有这么讨厌自己的父亲吗?

胡笛本想硬着心肠对父亲提出丈夫的工作问题,老头子答应不答应奔波再说,她觉得至少应该努力一下,这是个常识,天下不可能掉馅饼,如果你一点都不知道争取的话,即使馅饼掉下来,还得被人给抢了。不过,此刻父亲的唠叨令胡笛一下子又没了底气和情绪。

情绪真是个怪东西,胡笛经常被它左右。

她突然想起当初自己毕业时的情形,那一年师大毕业生异常的大丰收,尤其是中文系,学生出去后一个坑不知道有多少根萝卜等着填,性别歧视更是别说了。她至今还记得当时父亲没好气地对六神无主的她说过要有出息就自己找工作去别来烦人之类的话,至今她想到这个都觉得有些寒心。父亲是不会为她去求任何人的,他为了所谓的自尊心不受任何损伤,宁可牺牲女儿的将来。至于女婿,更与他无关了。

她觉得自己有些理解韩小波了。

如果是弟弟胡筝——那个女人的孩子,如果他将来工作有麻烦,父亲还会像现在这样无动于衷吗?不,不,那必定是另一种不同的局面。

“小笛,时间不早了,你也快上班去吧,别迟到了。”电话里胡凯之催促道,他甚至一点都没考虑到一向联络不多的女儿为什么一大早的会突然给自己打电话。

“知道了,”胡笛心事重重地挂了电话。上班?她还谁都没告诉,其实,照现在这个局面下去,她所在的这家单位倒闭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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