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我鄙视他一眼,不至于吧,我都脱了,换个鞋而已有损个什么形象啊?我就说:“换吧,没事啊,谁认识你呀。”
任逍遥表情严肃地摇摇头,把新鞋往怀里揣,用眼神说,本公子一派英俊潇洒怎能在大街上当众脱鞋呢,回去再换,回去再换……
接着就听到街头某痞子女顽劣地吼某帅毙男,“你到底脱不脱!你是自己脱还是我给你脱?再不脱老娘扒了你!”
——————————————————————————————————2012年6月2日14时55分19秒
(六一快乐,心想事成……昨天忘说了……读者群107043437欢迎进来玩,欢迎看我其他小说都在专栏里。)
☆、出现
一大群的路人围观上来,任逍遥颇为无奈,尴尬不已,更下不了手脱鞋了,我把他推坐在路边,往地上一蹲,抓住他的脚拽下鞋子和他手上的新鞋,就给他把新鞋套在脚上了,讽他:“一个大老爷们儿,脱个鞋能怎么着,让人看看你换鞋能怀孕么?”
这下任逍遥也不窘了,嘴角还高高地扬了起来,被我这亲自给他换鞋的举动弄得美滋滋的,好像特成全了他的美男风度似的,就听道边两对夫妻的老公跟自己老婆抱怨:“你看人家小娘子多好,还亲手给夫君换鞋呢,娘子你从来都没侍奉我穿过鞋子。”
其中一个河东狮吼叫:“想穿鞋是吧,行,以后老娘天天给你穿小鞋!”眼珠子一瞪,那软柿子相公就可怜巴巴地闭嘴了。
任逍遥一抹得意,心情大好,站起来英俊不凡地来来回回走了几步,赞道:“舒服!”自己拾起那双破鞋抬手就撇了出去,贼兮兮地勾着眼睛对我说,“谢谢你给我提鞋啊冰月。”
我用力瞪他一眼,鄙视之,伸手想给他一拳。
“咳咳……”李卿书清了清嗓子拉回我们的思路,“任公子,李姑娘,不如二位到我那里坐坐。”
“好啊。”我应,“难得相见,就去你那看看。”
随后李卿书和晴香收拾了摊位便带我们去他们的住处,我们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住的地方就是我们住的地方的隔壁村,很近。我们去的时候院子里一位老大爷正在劈柴,一位老大娘正在喂家禽,这两位是晴香的爹娘。
“岳丈岳母,我们回来了。”李卿书推着小车入了院子亲和地向这两位老人问好,可见李卿书已经是他们的准女婿了。这家人很热情地招待了我和任逍遥,我们留下来坐了带该两个时辰,在附近小树林中走走,和李卿书说说话,得知李卿书坠崖之后几乎残废死掉,被这户人家救了条命又养了整整半年多的伤才重新站起来。
“我很感激他们一家,如果不是他们,我已经死了。但大概大半年中我的腿都是瘸的,我以为会瘸一辈子,还是有些心灰意冷。后来他们二老很喜欢我,又因为晴香也喜欢我,都不嫌弃我腿瘸,想让我做他们的女婿。开始我没有答应,因为还惦记李姑娘安慰,打算回去找姑娘,看看姑娘出没出事。后来入了两次城打听李姑娘你的事情,得知你没有出事,心底放了心。我寻思反正都自己人已经瘸了,走出山沟有什么意思,我带着报恩的心态答应了二老的要求,答应他们留下来,取晴香为妻,订了婚事,但现在我的腿恢复得很好,又不瘸了。”
“谢谢你卿书。”我诚心实意地对李卿书说,当初他救我的事情我一直深深放在心上。笑了笑我说,“这地方环境真好,安安静静的,空气也新鲜,比城市里强了百倍。其实城市里真没什么意思,江湖琐事也没什么好玩的,你留在这里结婚生子,安然度日倒是好事一桩。最美不过天伦之乐,娶老婆,生孩子,享受家庭过一生,真好啊。”
李卿书嘴角动了动,看看我低下头去,目光隐隐绰绰地盯着路面的石子儿没说话。我就继续说,“什么时候办喜事,如果我有空能够到场,我一定来给你捧场。”
“下个月初三。”
“哦。”我点点头,“行我记着这日子,只要我能来一定来给你贺喜,包个超大的大红包送给你们小夫妻。”
“李姑娘,你呢,从那以后你过得怎么样?”他问我。
我咧嘴道:“我好着呢,好的不得了。我现在啊不但有了武功,还自创了门派,不但创立了门派,还办得相当不错,很火。”
李卿书夸我说:“姑娘你聪明灵慧,做什么事情都能做得有声有色,姑娘建的是什么门派?”
我嘿嘿一笑,任逍遥替我说了,“风也、骚也、派头十足也。风骚派。”
李卿书一听,额头冒出几根黑线来,被雷了。犹豫半晌,他又抬起头来说,“我……我现在想离开这里。”
“为什么?”我问。
李卿书答:“不如我加入姑娘的门派,帮助姑娘做事怎么样?”
“呃……呵呵。”我搔搔后脑勺,轻笑着说:“你有所不知,那个,其实我们派只招收女弟子。”
“哦。”李卿书沉默地又低下头去,我和任逍遥相视一眼,也都各自看向别的地方,然后又不约而同张口,“我看时候不早了……”话一出口双双顿住,互看一眼,我闭上嘴任他说,任逍遥接着说,“时候不早了,我看我们先回去吧。”
“是啊,是该回去了。”我指了指隔壁村我们住的地方对李卿书说,“你看,我们就寄住在那个高高大大歪脖子树对着的那户人家,离这里很近的,过两日就走。”
然后我们就回去了,岂料第二天,李卿书就找来了。
我和任逍遥在房间里头侃大山呢,任逍遥栽歪地靠在床头,看我鼓秋着手里的若干张皱巴巴的银票缕来缕去,就问:“你干什么呢,那几张破纸你都缕半天了。”
“我要把这些银票弄平整了,全都是褶皱。”
任逍遥拧了拧眉,“呦,那是银票啊?看着像茅厕纸似的,我还以为你要上茅厕呢,上就上呗,跟纸犯什么劲呢。”
我一瞪,“你才像茅厕纸呢。”
“你的银票怎么都皱巴巴的?”
“捏的。”
“捏的?”
我扁扁嘴,“就、就那天碰上狼的时候,吓的。我一看见浑身是毛的野性生物吧就极度恐惧,一恐惧我就想捏东西,我总不能捏你吧,就捏自己了,抓着腰间里袋的荷包猛捏……”
任逍遥讥笑我胆小,想我当日看见狼的时候实在是麻爪了,他都不知道拿我当时的反应取笑多少次了,就说当时他一睁眼看见我傻了吧唧不知所措的那样儿,呆呆的像木头人,反应好像即将被狼群轮、奸一样!还说我眼睛瞪得像鹌鹑蛋,嘴巴叫得比鸵鸟蛋还难看。靠,鸵鸟蛋很丑么?一提起来这个事任逍遥就忍俊不禁的一副德行特烦人,满脸乐得纯欠揍。“哼!”我一拳砸在桌子上,茶杯茶壶全都被我砸的跳了起来,眉毛一竖叫道:“不许笑!”
任逍遥憋住笑意,“小心小心,茶杯里的水洒了万一晕花了银票,你的银子可就打水漂了。”
我叠好银票说,“这几张银票我要留给大爷大娘,报答他们的救命之恩。这几张留给小李哥和他老婆当礼份子,提前就随了他,万一他结婚的时候我来不了就给不上了,现在就给了。”
大娘敲门说:“月姑娘,小任,有人找你们。”
“哦,好。”我过去拉开门,是李卿书带着晴香,令我诧异的是,她们身上一人背了一个包袱,像是要出门远行一样,“卿书,你们这是?”
李卿书腼腆地微笑了一下,挺坚决地说:“我决定,要和你们一起走。”
“啊?”我愣住,“跟我们走,干嘛呀,你不是下月初三就结婚吗?”
晴香说:“卿书哥坚持想走,我留不住他。既然他决定想走,那我就跟着他。我们用一晚上的时间决定好了,卿书哥本来打算加入风骚派,但姑娘不收男性,那我加入风骚派,虽然我不知道风骚派是干什么的……但卿书哥说姑娘的地方肯定不坏,只要卿书哥喜欢,我就加入。”晴香口吻坚定,这个纯朴的小村姑娘似乎很有主见,胸脯挺得高高的,一副愿意跟随老公走遍天涯海角的雄壮模样。
我的高兴劲一沉,十分不解:“卿书,你走什么呀,脑袋热了吧?好好在这里安安稳稳地做新郎过日子不挺好吗,你还想干什么呀你?加入什么加入,我们是混江湖的,不是过家家,回去本本分分过你的日子去。”我把刚才折好的银票往他手里一塞,“我祝福你们,你老婆我不收。”
李卿书急说了句:“她还不是我老婆。”
晴香一怔,咬着嘴唇儿有点闷闷不乐,又抬起坚定的眼睛跟我说:“冰月姐,你就收了我吧。我从小在这小山哇里长大,从来没见过什么世面,卿书哥说的外面的世界我都不懂,我也想跟你们出去见见世面,我知道卿书哥看不起我,我想跟冰月姐学东西。”说完晴香清清澈澈的眼睛里蒙上一层水汽,继续咬住自己的嘴唇垂下头,李卿书面色一时不自然,叹气起来,“晴香,我都说了,你不要跟着我,外面的世界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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