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纯安在跑步方面的确有天分,他很快追上了对方……但他在其他方面实在缺乏天赋——当温纯安试图拉住小偷的时候,他反而被对方重重推开,跌倒在了地上。
原本可能还有机会追赶上小偷的失主没有再追下去,他上前帮忙查看温纯安是否受伤。
“抱歉,我反而害你跟丢了那个贼。”
温纯安不仅害得对方追丢贼,他还害得自己崴了脚。当他没帮上忙的失主把他扶起来的时候,温纯安疼得差点重新跌倒。幸好,那个失主有力地扶住了他。
“你没事吧?”
“没事。”
“真的?”
“……假的。我脚崴了。”
那天的后来,失主把温纯安背回了家。而因为自己害得对方身无分文,温纯安出于道义收留了对方。
知道自己捡回家的青年名字叫做周明同的时候,温纯安好笑地问过对方,“你说你爸妈给你取名字叫周明同,是不是因为你明显是个同志的关系?”这只是一句笑话,却遭到了对方特别激烈的否认。彼时温纯安已经不再认为自己喜欢男人是精神有病,但其他人反感这一情况他还是能理解。从周明同的表现,温纯安能感觉得出对方恐同。想着两人住在同一屋檐下,自己是否有必要申明些什么的温纯安在犹豫后试探着询问了对方。“如果我不收留你,你会怎么样?”“你这是想要赶我走吗?”“不是,就是想知道,我是把你从怎样的水生火热中拯救了出来,以此陶醉下自己有多伟大。”“好吧,如果没有你,我大概已经饿死了。”周明同的回答可能就是配合温纯安的玩笑稍作捧场,但后者不得不仔细考虑,离开自己住处的对方是否会因为流浪街头而过得凄惨。为了不至于自己坦白性向后,导致对方露宿街头,想着也许警察能很快追回周明同钱包的温纯安便选择了缄默。
之后,周明同寄宿在温纯安家里的时间越拉越长。警察抓到小偷的新闻经常报,但大概小偷太多,大多数的情况没能被新闻一一报道。周明同的钱包一直没有被找回来,而不知不觉,周明同就在温纯安那里住了半年。
周明同是个特别识相的人。温纯安有怀疑对方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眼下正离家出走,但这个大少爷却很懂人情世故,几乎靠温纯安养着的人最初连烧开水都不会,但相当自觉帮忙做家事的他不知不觉也就学会了烹饪不至于毒死人食物的本领。可以说,尽管完全不会伺候人,但他还是做到了对温纯安照顾有加。
那年初冬忽然降温的一天,温纯安缩着脖子走出教学楼,抬头便看到来给他送衣服的周明同。在还没披上衣服之前,他就先感受到了温暖。
事实上,温纯安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和周明同的可能性。即便对方是同性,即便对方很帅,温纯安也从来没有那么想过。因为他很难想象自己能够放下万宗。这是温纯安一直很放心没有对周明同坦白自己性向的原因。那时他认为自己永远都不会对周明同有任何想法。
然而,当周明同亲手为他披上外套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内心流动过的一丝不一样的情愫。
那段时间,温纯安反而试着激发自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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