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蜷缩耸拉成秋后的残菊吧。
花变得太快,人也是。小猪仔是真真正正的把自己瞧作下三滥了,自己该怎样改头换面、才能重唤回他的好感与注目?
到底,要为三年前的莫悱做出什么改变呢?改变后的自己,还算自己吗?为了他而随波逐流,能否被自己的心原谅呢?
拾起那朵玫瑰,嗅了嗅。
没有香味的花,就像白月光一样,得靠通感去想象其芬芳了吧。
安纳斯还恍惚着,突然,一个身影就覆压下来,唇边立马落下一个温软的感触。
祈月烬退开,弯弯的赤眸中尽是得逞的笑意:“安,嘴角粘饭粒了。”
沾上饭粒,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安纳斯对他一有时机就偷腥的行为,都快没力气去训斥了。
避开他炽切的目光,安纳斯敛眉望向手中的白玫瑰。
也许是祈月烬那突兀的艳色容貌给视网膜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属于他的赤色仿佛还在眼前翻卷,立马就盖过了玫瑰的雪白,将娇花也染上了他的红,嫣然一朵魅丽的红玫瑰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相当有名的一组对比意象。
那位民国的奇女子曾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祈月烬倒好,啥都占全了。
雪亮亮、赤灼灼的一个人,既可作白玫瑰,又当得了红玫瑰;名字带月,在外人面前凛然孤高得很,跟寒浸浸的白月光没什么两样;手腕残虐,屠敌宰人时绝情冷酷得很,唇角沾血而笑、就像唇角点了滴朱砂美人痣。
不过,他又是个难为无米之炊的笨妇,热个牛奶都能烧穿三个锅;还说自己漏嘴巴,他衣角上才赫然一滴油!他就是活生生一粒呆头呆脑、站错位置的饭黏子。
还有,他动不动就杀虫上脑、一不顺心就要砍人,活像只一肚饿就想叮个人、见滴血的毒蚊子;被自己抽了那么多个耳光,他也快成滩蚊子血了吧。
几乎每个男人的一生中,都要出现那么两朵玫瑰。可安纳斯悲哀的发现,在自己生命中、颜色鲜艳至浓烈的花般存在,竟只是祈月烬那么一人而已。
就算是三年前的小猪仔莫悱,在与自己相处的大半时间里,用的也是祈月烬的容貌。
用生命灼烧的赤色,已经敌过任何一种颜色了,甚至母亲的白,都快被灵炎的赤光笼上酡色,要褪去清寂的冷,化为热情的绯了。
抬眸,对上他柔柔的眼,忍不住就想,如果三年前的莫悱就是祈月烬,该多好。
这样,就没有所谓的“出轨”的烦恼了吧。
自己与祈月烬才相处三天,心的行进方向就已经偏离原定轨道了;再这么下去,莫悱和自己的一个月,岂不真成了饭黏子与蚊子血?是要被自己弃之若敝的东西了
祈月烬……好可怕的白月光与朱砂痣。
安纳斯想到此处,眼一瞪,手指一紧,便脱口而出:“祈月烬,我跟你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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