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炆从小就是个霸道人物,却甘愿为人跟班,那这人很显然不会一般。
方可的死也是因为宋致炆。
据采采猜测,应该是宋致炆向方可告白了,方可不可置信,跑出去喝酒,喝醉了死于车祸。
那年方可才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华。
宋致炆伤心欲绝,简直想跟着方可去死,好在是被劝住了。
采采想,像宋致炆这么聪明又深谋远虑的人,是很难爱上什么人的,而且对床伴很没长性,要是方可没死,可能宋致炆倒不至于到如今还念着他,但偏偏人死了,还死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又是因宋致炆而死,宋致炆又内疚又爱得纯真,怎么可能忘记呢。
他之后再找的那些床伴,多半都有某些地方像方可。
而其中长得最像的,当然要数被他们背地里叫成小方可,也就是小可的人。
小可被称为小可,不是因为他年纪小,是因为他要比方可小一号。
方可长得秀气,却有近一米九高,喜欢户外活动,总是哈哈哈地笑,是孩子头;但小可只有一米七多,最初见到时,他非常沉默寡言,眼神里带着忧郁和愁苦。
宋致炆对江杉还有一点记忆,他的大脑被各种人际关系和生意项目占据,很少留给床伴,他记得江杉,只是因为他是长得最像方可的,但是,也是性格最不像方可的,不仅不像,简直是两个极端。
一个开朗外向嘻嘻哈哈不顾别人情绪我行我素,一个又沉默忧郁小心翼翼没有哪一点不让人觉得服帖。
宋致炆想到江杉,对他印象不坏,但是也实在不认为他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和他相处,简直像和一个对他俯首帖耳的干巴巴的保姆一样。
要是是助理秘书,宋致炆倒喜欢江杉的面面俱到,要是是床上人,他就觉得太没意思了,因为太不像方可了。
宋致炆现在已经年近四十,早已不是少年人,爱情对他来说已经很遥远了,甚至想到方可,他都没有当初的那些情绪了。
不过,作为男人的激情和血性,当然是还在的。身体亢奋,心动不起来了。
但他听了采采的话,他又对这个像方可的江杉起了兴趣。
他说:“如果还联系得上他,我倒还想见见他。”
采采觉得江杉这人还不错,懂事有礼貌又谦逊,而且人还是高知呢,不比那些十七八岁就到酒吧里来勾搭大叔的,他从包厢里靠大厅的单面玻璃往外看,大厅里不就正好好几个这样的小孩儿嘛。
所以采采想应该帮江杉牵一下线,因为他虽然认为宋致炆不动真心也没有长性,但对身边人却是不差的,而且据说床技那是相当好,虽然采采他没有亲自体验过。第一是不能乱伦啊,第二是宋致炆看不上他。
采采当即就应下,还说:“我给他打电话,看他过不过来。不然你可能又要没有时间了。”
采采后面一句话是非常准备,因为有时候宋致炆询问他有没有朋友介绍,他找了人,宋致炆却没时间了。
江杉接到采采电话时,才刚出差回来。
洗了澡,边擦头发,边塞上耳麦接听,采采说:“宋老板到我这里来坐坐了,我说了你还他钱的事,他想见见你,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啊?”江杉的这个惊讶的感叹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出,他犹豫了一下才说;“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江杉就是这么一个处处想到别人,不让人为难的人。
第三章
江杉本科四年级去他现在所在的世界排名最靠前的医药公司面试时,他完全没有任何自信,在最开始的群面时,他几乎不知道怎么搭话,但他却每每过了面试,到后面,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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