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打死不读书的。
但啥也不干要挨过一个多小时的早读显然不科学,光发呆那是无聊死的节奏。闫叶修当学生那么多年早就有了自己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听别人读书。听别人读可比听自己简单多了,带上耳朵就啥事儿没有了,听的时候算是一个被动复习。
不过听人家读书也是有一定限制的,他能听的也就是前后左右四个人的,要是能听全班的那他就不是学神直接晋级为神了。而且就算是四个人他也就只能接收两个人的信号,隔过道右边的那人读书从来都是乌拉拉乌拉拉的,读书搞得跟念咒似得,听半天也听不明白几句话。前边的那个人读的他听是能听懂,但他是读半天一直读一句,进展的特别慢,听得闫叶修都着急。
所以闫叶修每天听人读书就只有两个台,一个秦羽一个纪悠,秦羽读书有个习惯,喜欢在读书前先圈定一个范围,然后从头读到尾,读完了再来一遍,这种读书习惯闫叶修简直再满意不过了。至于说纪悠,她读书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哪里不会读哪里,但她现在还挂着一个闫叶修女朋友的名头的,在一定范围内纪悠是允许闫叶修‘点歌’的。
纪悠今天早上并没有让闫叶修点歌,正在背英语,英语这东西闫叶修听着就头大,果断换台找秦羽,秦羽现在在读生物,倒是可以听。
不过光仰着头听在外人看来可是很智障的,曾经被嘲讽过听人读书一脸智障的闫叶修很是机智的拿出来了一张纸,顺手就把秦羽读的那些东西划拉出来了。
恩,说划拉那就真的是划拉,闫叶修肘着脸听秦羽读,一大段话能划拉出来两个字都算是多了。倒是图闫叶修心情好了会画个箭头什么的。
但一个早读都读生物是不可能的,在完成了自己给自己定下来的目标后秦羽换书了,换成了英语书。
秦羽一换书闫叶修就生无可恋了,再听一耳朵后面纪悠居然还在读英语,单词一个一个简直没完了。听了纪悠再看秦羽,秦羽翻看的虽然是英语但看架势并不是要丧心病狂的读英语而是要读课文。
课文还勉强能接受。
闫叶修死鱼眼跟着掏出来英语书,斜瞄了秦羽之后翻倒课本同一页,听书。
秦羽英语是比闫叶修好了一大截,但毕竟是外语,读课文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像读别的科目那样那么顺,读的慢不说还会经常停下开想一想这个单词那个单词怎么读什么意思。
不过就是这样有些也就是能勉强跟上,还经常会听着听着找不到秦羽读到哪里了。
跟丢了那就找回去好了。本来就对英语没什么好感的闫叶修表示跟丢了简直太正常,一直能跟着跑那他才要感叹自己人品突然爆棚呢。
跟丢了再往回找要投入的注意力肯定是要比跟着跑的时候要多,闫叶修一边认认真真听秦羽到底读的啥一边看他的手指,秦羽在都市的时候不会说用手指指着读的地方,但也有个小习惯,喜欢在读书的时候捏着书角玩。大拇指和中指捏着书页让那个尖敲起来,然后就用食指来回的拨弄。遇到不会或者不熟悉的单词拨弄书角的动作就会顿下来,用食指把尖压到大拇指上,然后一直揉那个角,等到会了才会把那个折过来的角给展开,接着重复之前的动作。
但书角这么玩来玩去总是会软的,莫博晓盯着秦羽的手一会儿就忘了自己是跟丢了要找回去的,开始咸吃萝卜淡操心,纠结要是这个角被揉软了甚至被揉烂了要怎么办?没书角玩他手要放哪?
估计是闫叶修的好奇心太旺盛了都影响到了秦羽,秦羽揉书角的时候一个没留心就把那个角给拽下来了。书角一掉闫叶修就亢奋了,然后就看秦羽神色淡淡地扫了一眼手上的书角,把它扔了之后扭头就看见闫叶修在盯着自己。
“?”秦羽疑惑,“怎么了?”
“没怎么,发呆。”闫叶修连忙摇头表示自己啥事没有。
“哦”秦羽摆出一副好好学习的架势,但一紧张就开始捏书角。这一页的书角没了就换下面的那一页。
#同桌总是看着我发呆怎么办?他有女朋友,所以这绝对是我想多没错吧?#
闫叶修不知道秦羽想啥,他现在盯着他的手一个字都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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