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霖出事后,这里的房子就跪闫宁拿走了。没几天房子就收拾出来让卫彦搬了进去。我是偶尔经过的时候看到贺阗把猫扔到了铁门外……”
这个别墅区住了不少圈内人,沈鹤还是宋霖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闫宁几乎从来不到这里过夜。而且,宋霖和盛伯雍的关系至多只是萍水相逢,所以,他在别墅区出现,会捡到大王,却不知道大王的名字也很正常。
但是闫宁、卫彦……
沈鹤握紧拳头,指甲几乎要掐进手心。
这是宋霖的房子,是他全款付清,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宋霖”名字的房子,凭什么最后成了闫宁的所有物,又凭什么让卫彦住进来!
就算宋霖死了,也该作为遗产和名下其他财产一样捐献给希望工程。而现在仔细想起来,也许不光是这栋别墅,可能连带着宋霖名下的资产都被那两个不要脸的男人侵吞了。
沈鹤越想,心口越气愤。然而大王的叫声一声凄惨过一声,渐渐竟让他冷静了下来。
“要不,我翻墙进去?”
小郑心疼地望着铁门后面的黑猫。自从接到这只猫开始,就没看它好好吃过饭,本来挺胖一只,瘦到现在一只手轻轻松松就能捞起来的地步。这要是宋霖泉下有知,也不知道会不会怪他。
“不用翻墙。”盛伯雍站起身正在打量翻墙的可行性,沈鹤却突然叫住了他们,“我能把他叫出来。”
盛伯雍低头,沈鹤的目光中透着笃定:“盛哥,我养过猫的。”
“可咪咪跟其他猫不一样,它脾气很倔……”
小郑有些着急,然而不等他说完话,沈鹤忽然压低声音,轻轻的喊了一声“大王”。
猫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沈鹤继续喊。
猫耳朵动了,尾巴有些犹豫地开始摆动,就连叫声也放轻了不少。
“大王……”沈鹤又喊了一声,那团黑色毛球忽然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扭头的时候碧色的猫眼睁得很大很大,似乎是在确认呼唤自己名字的这个陌生人的身份。
沈鹤看着它,伸手:“大王,我们回家了。”
那猫终于转了个身,抖抖身上的毛,慢慢地朝着门口走过来,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嗅着气味。
沈鹤越看越心疼。
他当初给小家伙取名大王,完全是因为它整天都是一副“老子比你大”的不屑感。他想着好玩就开始“大王”“大王”的喊,时间久了,大王也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几个月前,大王还是一只胖墩墩的黑猫,虽然年纪很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永远离开,但偶尔大清早从床头柜上跳下来,赏他的“猫肉炸弹”依旧能把他压得叫出声来。可现在,大王瘦了好多,都可以看到嶙峋的排骨。
大王走得很慢,不知道究竟是没有力气了,还是觉得呼唤自己的人太过陌生。直到凑到沈鹤的手掌前,它都一副谨慎的模样,碧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疑惑的神色。
气味是陌生的,脸也不认识,可说话时的语气和铲屎官真像……
沈鹤看见大王缓缓在自己的手掌前端坐下来,长长的黑色尾巴一下一下擦着地。
“大王,来,好孩子,咱们回家,我给你做还吃的。秋刀鱼和牛肉还有小南瓜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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