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丽得化不开的小脸一笑一颦都噬魂蚀骨。
“可能明天就会传夜悬宫宫主自甘堕落的流言了,你不介意吗?”
“过段时间就会散掉,”越长歌音色淡然:“不必在意。”
朝灯应了声,又冲他笑笑,吃完后朝灯硬拖着对方在天肆转悠,天肆自古以来即被称为春都,一条绕城河四通八达,部分蜒入城中,凋零的半透明白色琼花随水而下,翠枝弥漫在道路两侧,经过一家门面阔气的制衣店时,越长歌的视线掠过朝灯身上颜色清淡的衣衫,轻语道:“去看看?”
“嗯?好~”
店面处吊兰散发出清幽香味,推开十字纹的门牖,里边客人虽多,但因室内开阔而并不拥挤,一身轻薄衣衫的老板娘上来迎接,云鬓高高挽成发髻,露出饱满的额头和秀美的眉,朝灯看了她,睫毛忽闪:“姐姐,你真漂亮啊。”
本来是略微轻浮的话,到了他嘴里莫名就显得真心实意,再见赞美自己的是个色若桃花般明丽的年轻男孩,老板娘不由自主娇笑:“小公子说笑了,您自己生得才是好呢。”
再看他旁边温润如玉的男子,那般清雅的姿态在藏龙卧虎的天肆也十分难寻,心下对这二人身份和关系有了判断,老板娘笑着说:“两位是要做衣服吗?”
“给他做。”
越长歌应声。
“?”
等等,这么快就到了烧钱烧衣烧豪车的阶段?
给我一辆奇瑞QQ,灯灯跟你走。
朝灯侧头,老板娘又问:“那是要淡点的还是浓点的?”打量他身上的衣着,看似简洁,款式和衣料却是行家才制得出来,立即明白那位占主导位的公子并非是不满衣服本身,既然如此……“小女认为小公子穿色亮些的衣服好看,更衬肤色和样貌,”她边说边命人取来一匹紫布,上边精美的绣纹缀出暗色的花:“二位看这如何?”
“……”
哦漏。
“拿红色吧。”
越长歌垂眸。
“您说得是。”老板娘又不着痕迹地打量过朝灯,低声与侍者说了什么,隔了好一会儿,那侍者才抱了匹用锦缎包裹的布来,老板娘涂满丹蔻的纤手翻开锦缎,里边色彩灼灼的红布露出一角:“这是苗疆特有的落蚕丝,每一缕都贵重得宛若梦幻,一般人穿是糟蹋了好布料,给小公子却是再适合不过。”
那匹布上刺着暗金细纹,一针一线都若行云流水,最出挑的要数它本身的颜色,罂粟花般秾丽的红晕得耀目又恰到好处,越长歌轻轻敲了敲桌面,嗓音温和:“制衣要等多久?”
“最多半个时辰,这还是因为这布需要的工艺高超,得老师傅慢慢来才耗去这么些时间,”老板娘见一笔大交易将成,眉梢都染上喜色:“您放心,我们绣行以快速精湛的制衣技巧著称,天肆的贵人都爱来我们这儿挑布做衣服,小公子测下身量,等会喝几口热茶,或是去外边八角街转上一圈,这衣服就做好了。”
“宫主,你想看我穿这个……?”
北鼻们,你们考虑过老子的想法吗。
[我感到了你内心的渴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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