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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雷米尔都是这个社会的边缘人,除了妹妹无人在乎他的死活,当然也没人关心他跟什么性别的人搞上——就算有人在乎,他也能摆平,用拳头。在依然奉行丛林法则的混乱地带,性向反倒不是问题,露怯才是。雷米尔会瞪向每一双恶意的眼睛,睚眦必报,针锋相对,那些以为少年与小女孩软弱可欺的人很快就会知道,别惹哈代兄妹,当哥哥的像疯狗一样棘手。

这样的态度一直延续下去,哪怕在加入军队以后。

雷米尔是个刺头,他没有信仰,没有荣誉感,从没打算融入军队当中,他以雇佣兵的心态当着正规军,觉得自己总会离开,回家或者战死。他习惯了一切都不长久,他相信人生短暂——既然如此,为何要把短暂的人生用于躲藏?雷米尔是个半公开的同性恋,他不会跑去跟别人说“嘿我是个同性恋”,但他也不会像别人一样,在有人说到软蛋基佬的笑话时附和着微笑。

他会站起来,摁灭烟,对说笑话的人招招手,说:你想不想试试“软蛋”的拳头硬不硬?

雷米尔就是这样不知羞耻,不屑遮掩,而他也有这么干的资本。在军队之中,只要运气不坏到家,骁勇善战的人不会被埋没。坏人缘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还不足以杀死他,不足以阻止他升迁(哪怕拖慢了升迁速度),雷米尔是长官,那么他手底下的人就得闭嘴,听话。

很少有人像他一样不在乎世俗目光,雷米尔的男友也在军中,躲在柜子里面。男友想要遮掩,那么雷米尔也愿意配合,他对他爱的人总是相当宽容,并且充满了保护欲。雷米尔喜欢他的男友,不过没喜欢到为对方留下,他猜退役后他们多半会渐行渐远,和平分手。那又怎么样?及时行乐吧,雷米尔与男友交往,不去想以后。

如果一切如常,事情也不过如此。

雷米尔游走在秩序边缘,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强大,就不惧明枪暗箭——或许的确如此,可惜一个人再怎么强也无法对抗集体与规则。鬣狗在暗处窥视着狮子,当雄狮遭遇了捕兽夹,一切积怨爆发。

混血恶魔雷米尔不是人类,即使杀死他也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问题,反倒“挽救了雷米尔上士的名誉”。他们带走了他的军牌,雷米尔哈代被追封烈士,混血恶魔留了下来。

雷米尔的人缘大概比他以为的更差。

藏在柜子里的人恨他,恨他让那个本该在暗处的群体得到更多关注,牵连他们。他们恨他如此嚣张,好像对他人的恶意毫不在乎,凭什么他就能毫不在乎呢?在事情改变之后,他们终于能光明正大地报复,他们混杂在人群当中,不会有人发现。

大部分参与轮暴的人并不喜欢同性,没关系,这事儿不需要爱,甚至不太需要性欲,只需要渴望,对暴力与权力的渴望。操人的高人一等,被操的是娘们,自愿被操的跟娼妓有什么差别?瞧啊,那不知羞耻者的下场!他们操这个男人——这个雄性恶魔——跟同性恋毫无关系,只是发泄,只是惩罚这个邪恶的婊子,正义之举,他们应得的,“它”应得的。

他们叫他欠干的母狗,天生的荡妇,该死的邪魔,他们说雷米尔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心中却知道并非如此。雷米尔上士能把最自负的新兵揍到服气,如果他下达了跑十圈的命令,他自己就能跑二十圈。雷米尔上士是个用枪的好手,没有子弹时他用刺刀,熟练得好像生来就会玩刀子。许多人腹诽他是个目下无尘的暴君,不好相处的混蛋,但在恶魔的围攻下看到他出现,更多人会感谢上帝。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认识他,这是他得以活下来的原因,这是他遭受折磨的理由。

慕强心理带来的憧憬,被衬托得卑微怯懦带来的怨恨,汇聚在雷米尔身上,变成了一种病态的吸引力。当他的身份改变,宛如点燃的火柴落入火药桶,砰!狂欢节开始了。

哦,雷米尔有个男朋友。

那位男友最终被找了出来,都怪雷米尔太过显眼,与他亲近的人也会被怀疑——所以在那个时候,人人忙于撇清,无人敢去求情。男友满头是汗,拼命摇头,“我喜欢女人!”他说,“是他逼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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