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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仪式,收拾办公桌,丢掉塞满抽屉的会议记录跟研究参考资料,向那些古文物告别。

他少年期多半耗在母亲的书房里,青年期则耗在史料里,成年期更是全部耗在博物馆里。他喜欢这种学术文人生活,却不自觉有一种倦怠感,这种感觉随着二十七岁的逼近而日渐加重。

他不想停在这里,他必须要前往另一个地方。他和自己约定,如果来不及让生命中二十七岁前死去,就让二十七岁前的人生死去。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刚当完结婚证人,有一个馊妹和两个挚友,曾经爱过一个人。

第三章

离开法院,陈海天到住家附近的超市做固定的一周采买,刚出炉的葡萄土司和扁扁的拖鞋面包,水果,蔬菜,牛奶,五花肉片,他喜欢沿着超市的走道一条一条来回绕着走,用指尖滑过触碰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包装,看着白烟从冷藏柜里窜出,包围住一盒盒配好的火锅料。

几天前才和那个人在家里煮火锅,笑闹着把蟹肉棒拆了丢进沸腾的锅子里,还没等饭厅的味道散去,他就回到了单身,生活却没有任何改变。

他喜欢那个人,因为那个人对他而言,没有存在感。所以当对方拿自身的存在来威胁他时,这段关系就变成了冷笑话。

当然还是有小小的失落感,但是两个人说到底也只是一场消遣似的交往,像置放在一起的瓷杯,禁不起碰撞。而二十四岁时需要环岛一圈才能医治的失落感,到了二十七岁,只要走到巷口买两瓶啤酒就能解决。

他觉得分手是好事,旧生活一次出清。

只是他难免会想,把分手当成威胁挂在嘴上的人,到底是过度自卑还是过度自信?他们期望得到什么回答?他们是想要留住感情,或是想要赢?

提着一袋食物回到家,拿出邮箱里的广告单,走进客厅,门廊回荡着脚步声。他拉开窗帘,用咖啡机煮咖啡,拿着宽口杯喝果菜汁,坐在客厅里吃凉面,打开电视看台湾龙卷风,听咖啡机每隔三十秒发出的小小加热声,等刘玉英出场。

他住在城北边缘一条种满行道树的小巷子里,是一排陈旧的三层楼房屋中的一栋。他记得小时候这里一片荒凉,父亲总是告诉他:总有一天台北市会满出来,到时这里就值钱了。这是他父亲唯一做过有远见的事。

几年后父母离婚,房子归到母亲名下。然后,台北市终于满出来了,一直满到这条巷子。

许多邻居都将房子改装成特色小店,大玻璃窗、木质地板、轻音乐、暗淡的灯光、浓密的树荫,给无处可去的都市人一点格调,因为生活很俗,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虚拟的去处,每个人都想要假装和世界脱离。

而他正打算做相同的事。

他喜欢这栋房子,阳光洗刷着房子,清走聚集在角落的坏心情,他要将一楼变成一间小店,虽然还不知道要卖什么,但是他已经决定要做门口铺上一层鹅卵石,踩在上面会发出咯啦咯啦的清脆声音。

他喜欢这栋房子,所以这间小店无论卖什么,都只让看得顺眼的人进来。

看完台湾龙卷风,他倒了一杯咖啡,坐到二楼书房的窗户旁,看巷子里的人来人往。住在一个大城市,在一栋三层楼的屋子里和自己相依为命,喝咖啡,听着RickieLeeJones,被书本包围,新生活即将开始,这种具有孤独美感又有些矫情的非世俗生活方式,让他觉得好接近幸福。

幸福感终止在陈海天喝完咖啡,打开电脑连上彩虹梦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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