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薯片品牌的广告,唐宇轩站在中间,一群美女涌过来抢他手里的薯片。唐宇轩长得很讨人喜欢,他比沈堂小7岁,算起来今年也28岁了,可就像个长不大的大男孩,嘴角似乎总带着一点坏笑。很多小姑娘喜欢这样坏坏的男生,沈堂也曾经很迷这一点,他喜欢带点□□模样的男人,能激起他的保护欲。
只可惜他以为的小绵羊原来是只白眼狼。
出院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剪头发,沈棠套着没换下来的病号服,在自己的衣柜前一筹莫展,心如死灰。
碎花连衣裙,高腰A字裙,齐B小短裤,lo娘套装,应有尽有,就他妈没有男装!
沈棠不死心,终于找到一套比较中性的衣服:一件修身T恤一条牛仔裤。
牛仔裤也是紧身款,很好的勾勒出了腰|臀处的曲线,沈棠撇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心里想:真骚。
凭着原主的记忆,到了一家相熟的店去剪头发,他的御用理发师也是个小娘炮,Kevin大老远看见他就扭了过来:“棠哥!”
声音挺嫩,叫得沈棠酥了半边身子,只可惜好好的人儿,染了个非主流的颜色,沈棠不由得怀疑起原主的审美。
“棠哥,今天这身真好看。”Kevin一口一个哥,嘴巴挺甜,“今天剪个什么发型?你这头发好久没烫了吧,要不要试试梨花烫?这一季特流行。”
沈棠连忙道:“剪短就行。”
Kevin心领神会:“剪个波波头?”
沈棠一口老血差点没咳出来,他黑着脸道:“剃个毛寸。”
Kevin小心翼翼地问:“棠哥,你这是……失恋了?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
沈棠腹诽:就是换了个人。不过正好顺水推舟,免去了解释的麻烦:“失恋了,心情不好,老子现在要换个风格。”
Kevin觉得沈棠受到的打击不小,不敢多说废话,只是握着那一把长发再三确认:真的要剪掉?
最终Kevin也没敢真给沈棠剃个毛寸,而是剪了个最近流行的男式短发,稍微喷了点发胶定型,露出了光洁的额头。
Kevin对着镜子里的沈棠看了半天:“哥,原来你男装比那些明星都帅。”
这个评价绝不是恭维,沈堂跟镜中自己对视之后,心情也颇为复杂:何止是帅。这小模样,可以用七个字概括:唇红齿白小弱鸡,总结成一句话就是:简直长到了自己心坎里,看着就想艹,他|妈|的太合胃口了。
感慨了一番,沈棠去商场买了几套“正常”的衣服,刷的是郭美娟的副卡——原主只要有钱就忍不住上贡给心上人,饶是郭美娟疼爱儿子,也禁不住他这么败,索性不再给他零花钱,只留一张副卡。
不过这张信用卡额度也不低,沈堂死后的七年里,最大的乐趣就是抱着个信号不好的ipad看人间新闻,与商场君阔别多年,再一相见不由得想好好犒劳一下自己,买的都是大品牌的当季新款,饶是这样,逛了一圈,额度还有不少结余。沈棠心旷神怡的回了家:当二世祖真好。
他换了新衣服,顶着新发型,直接去了饭店。原来沈长华为了庆祝沈棠出院,特意订了包间,一家四口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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