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明率先来找他。
过了没几天,就在下班的时候,他一步出医院便看到庄明坐在正门附近的长椅上,一脸凝重。
百少庆掏出放在口袋里好几天的人蔘糖,给递了过去,问:「什麽事不开心了?给,这个人蔘糖满好吃的,人蔘也对你身体有益,」
虽然在传短讯时得知庄明比自己大四年,百少庆却总是忍不住当他小孩那样。
兴许是因为他长得年轻,又带著病吧。
庄明的头低了又低,几乎都要贴地了,才终於鼓起勇气问百少庆:「我……今晚能不能借住你的家?」
「吓?什麽?」
「我……我……不想回家……所以……」
「那可不行、你家人一定会担心的。」
「……那、那便算吧。」
庄明倔强的别过脸,正要转身离开,百少庆及时地拉住了他。
看庄明的模样,就算自己不收留他,庄明也不会回家的,与其任他到处游盪,倒不如让他有个安身之所,至少他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害他。
「呃、那个……」百少庆叫住了他,「我家很小,还有个哥哥,你不嫌弃的话……」
於是庄明便在百少庆那破小的家住下来了,哥哥百少霖倒没说什麽,他最疼这弟弟了,这也不是什麽荒诞行为,不过是借住几天而已。唯一让百少霖有点心痛的只是百少庆很绅士把自己的房间让给庄明,自己去睡沙发。
好在庄明知道分寸,会帮忙做家务,算是有来有往,不是来白吃白住。
不过百少霖没想到,庄明这麽一住便是半个月,庄明也像是早有准备的,连换洗衣物、药都拿来了,百少霖问弟弟这是怎麽回事,百少庆也一副不知就里的样子,却又完全没有问庄明何时走的打算。
其实说到底,这只是他的自私,他怕他一问,庄明就会走。
他有预感,庄明的家人一定不会喜欢他们在一起。
庄明不太肯说自己的背景,但从他的谈吐,他可以隐约知道庄明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至少也是小有背景的,不然应该承担不起那间医院心脏科的费用。
想当然,这样的人家也不会愿意自己的宝贝儿子和一个只住在唐楼,还要见习中医师的人在一起。
然而他还是压抑不到,想要和这个人一起的欲望。
最好能立刻结婚,这样一来便没有人能分开他们,哪怕庄明的父母反对,也来不及了。
为什麽那麽喜欢他,爱情——他毫无头绪,就好像在他初见他的时候就注定了,再遇的时候,便已决定了结局。
☆、番外一切安好03.浑水
每次凝视庄明那恬静如星的双眸,他就彷佛能见到在十年後,他俩在阳光之下手牵著手,在回家的路上聊当天发生过的事,如果可以,他还想和他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孩子,领养也可以,然後每隔几天便为了孩子的问题又笑又闹,又然後,孩子长大了,他们便……
想到这里,百少庆立刻狠狠地呼了自己几个巴掌。
也不过是半个月,他竟妄想到这个地步,又不是十四五岁的青少年——而且,庄明也该喜欢成熟一点的人吧。
百少庆下班回家时见到庄明在摺衣,这人一开始还不懂怎摺呢,才向哥哥偷师一个星期,就做得有模有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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