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视线,角度刁钻,不到近前,谁也发现不了还有个人静静的斜倚在树荫下。
这个时候杜鹃花还没开,攒着的花骨朵倒是令树上有了颜色。酒吧街后巷子光线不大好,白天也朦朦胧胧的,阳光蒙着面纱一般洒进来,在地上斑驳的铺开。
周围安静的很,男人俊秀的脸上却有着悠然自得的表情,像是在欣赏什么优美的错落琴声。
事实上由轻柔微凉的风和簌簌的拂叶声合奏的音乐,他听习惯了,倒是真觉得比刻意演奏的琴声更为雅致。
可惜再过几小时就是晚上,这里也就会变样了。
热闹起来的酒吧街通宵熙熙攘攘,常有醉鬼和暧昧的情侣闯进后廊的巷子里,打扰他的安宁。所以一天之中也只有这一刻才算是真正的独处无虞。
当然,在他来说安静和熙攘都无妨。周围的起伏变迁,对看戏的人永远都是解闷最好的调剂。有时候,他也会走进酒吧,看一场世事变幻。
虽然这种兴致现在是越来越淡了。
牵起嘴角勾出微微弧度,他继续发着呆放空,心说今天怎么晚了。
又过了一会儿,直到光线暗的都要点灯了,巷子口才终于有了动静。
一只流浪狗,土灰色的毛,用黑黑的鼻子一边嗅一边慢慢的走了进来。
这狗看起来脏的不行,光是身上辨认不出颜色的皮毛就足以让人掩鼻。可能流浪狗都差不多,从来没洗澡谈何干净。
他收敛了气息,俊眸一眨不眨的凝着那狗。
三个月前,第一次见到小狗时,这小家伙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它脖子上还套着项圈,乌黑水灵的眼睛很是机灵,身上的毛白得似雪,只有肚皮和四条腿上的绒毛有些泛黄。
真是又乖又漂亮。
虽然再漂亮也难以掩饰它只是一只土狗的事实,可那小摸样真够矜贵的。
它的主人牵着他在酒吧街上走,寻来寻去终于找到了这一处最僻静的后巷,然后把项圈上的绳子解下来,随手丢在地方。
小狗睁着一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玻璃球一般的眼珠里倒映出主人冷漠的动作,乖乖衔起主人丢在地上的绳子,按主人的手势顺从的蹲到了巷子边。
它的主人说:“贝贝,你在这里呆着不要走。”
它便真的没走。
一直在原地等了三天三夜,下雨日晒都没有离开。
狗有灵敏的鼻子,能闻到三里以外生物的气息。那天主人丢下它离开时,闻着渐渐消失的熟悉的气息,它并没有追上去。真不知道该说它笨还是笨呢。
就这样,贝贝从家犬变成了一条被遗弃的流浪狗,被前主人丢弃了。没有了栖身之所以后,小狗终日徘徊在巷子附近。
几乎每天,小狗都会回来待一会儿,再去找食。
起初晚上它也会栖身在巷子里。
后来因为这条巷子的夜晚,不管是醉鬼还是嬉闹的情侣都不喜欢看到肮脏的流浪狗,它经常被人用脚踹着驱赶,运气不好,还会碰到虐狗的烂人。
所以它学乖了,就在别的地方找了窝。
偶尔运气不错找到东西吃时,它还是会把美味带回巷子。确定没有危险,先低下头闻一闻再享用好不容易得来的吃食。它的一双耳朵始终竖着,听到声音马上会警惕的抬头。
这是以前做宠物狗时根本不会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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