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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骥也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叹了口气:“不想了不想了,苹果再给我吃一口。”

“不给了。”顾颐悠然地把手收回来,咬了一口苹果,“你不是削给我吃的吗?现在都被你吃掉一大半了。”

“是你给我吃的啊——”唐骥试图继续去咬那个苹果。

顾颐把苹果在他面前晃了晃,慢条斯理地举到自己嘴边又咬了一口:“你搞搞清楚,我是伤员。跟伤员抢苹果吃,侬想吃生活啦?”

唐骥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说什么?”

“说你想挨揍啦。”顾颐把苹果核扔到废纸篓里,有些疲倦地也躺平下去。喝了几袋血浆之后,他胸口那些深可及骨的伤已经基本愈合,但血脉反噬的后果还没有完全过去,仍旧会觉得虚弱难受。这会儿真要打起来,估计他还真揍不动唐骥。

“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

“你哪里受伤了?”顾颐从眼角瞥了唐骥一眼,实在不想动。

“我失血了啊。”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眼前伸,“看看,看看,伤口还在呢!”

顾颐瞥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抽搐。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管他皮肤白,现在从上头也找不出什么痕迹来。但是这家伙居然硬是自己用指甲掐出两个印子来,伪装咬痕!

“你——”顾颐索性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口又咬了上去。既然这样,那再吸他点血好了。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进食的时候,舌头和胃在叫嚣着味道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欲呕。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点点吸血的时候,从美味的享受里抽出一点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即使吸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水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眼光来看他。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吸血就如同人吃牛排一般的天经地义。

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厌恶路易那种把人类当做食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做异类来恐惧或唾弃。但不管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种感觉。

其实血族吸血,是因为爱。

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充满激情的艺术家”托瑞多,也不是“优雅的堕落者”勒森魃,甚至不是“文雅高贵”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

科学家里出诗人,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

这种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爱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口口相传。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爱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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