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闭目养神,并没有真的睡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不堪回首的过去
在莫瑾的记忆里,六岁之前的莫颜是很讨喜可爱的。但是,自从那一次和父母散心回来,他整个人都变了。没有人知道,在莫氏夫妇和莫颜消失的半年里,莫瑾到底遭受了什么样的非人折磨。
那期间有一次莫瑾在放学的时候,被人从校门口劫走。被关在藏獒笼子里,和它相处了整整半个月!刚开始的几天还有人给藏獒喂食,渐渐的就没有人来了。很显然,对方不准备让他活着出去。为了不被它咬死,在那样一个狭小的空间,一人一犬展开了生死决战。
最后,身上无数处咬伤的他,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苟延残喘。那只藏獒对他表示很不屑,却在无聊的时候拿他玩乐。正是因为它的轻敌,使莫瑾能够用尽全部的力量,给它致命的一击咬断它的喉咙!莫瑾至今都记得,那只藏獒临死前的眼神中,带着深深的恐惧和不可置信!
知道不会有人过来,年仅八岁的莫瑾忍着恶心,把藏獒的尸体分食了。之后拆下骨头,在十指血肉模糊的情况下,不眠不休的用了整整一天半的时间,把笼子的锁给撬开了。当他从笼子里爬出来的时候,才意识到之前麻木的伤口到底有多疼。
随便找了一个破布袋子,把剩下的残肉打包带走。只留下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和一堆参差不齐的白骨。虽然不能亲眼看到对方惊骇的眼神,但是此后的无数个日夜他一直在期待。
这就是莫瑾和别人的不同,若是换了旁人,只怕一生都会对狗产生恐惧之心。而莫瑾却截然相反,当起了驯兽师!和狗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当莫瑾满身是血的倒在莫家大宅门口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失踪的这段时间,到底遭受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他是被仇家关在了,离莫宅不足五公里的废弃地下室停车场!
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一开始他还能勉强站立,最后却不得不手脚并用的爬着走完全程。也就是这个过程,害他差一点儿断掉所有的指头。
即便那个时候他只有八岁,却也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和坚持。他不会向别人求助,更不会向别人低头,他不允许别人看到自己最狼狈的样子。
所以,当他看到自己熟悉的家的时候,有一瞬间的热泪盈眶:他最终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回来了!也许是到了安全地带,整个人变得放松了,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当管家发现满身是伤的莫瑾,被眼前的一幕震撼了,那是他永远都忘不了的画面。这也是为什么,莫家所有的佣人,都会对他升起一种莫名的敬惧之感的原因。他们永远记得,莫瑾刚醒时的第一句话,说的便是他失踪受伤的事情,不能让莫氏夫妇知道。
所以,每个知道那件事情的人,都把它烂在里肚子里。正如莫瑾不想让夫妇俩知道,这件事情就当真瞒了他们十几年。可是,对于莫颜,他是真的从心底产生怨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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