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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了,你们不来,我满不在乎。好了,好了,总算认识了你们这两位大架子小姐,以后不敢碰钉了。”苏小姐抱歉道:“我真病了,到下半天才好,不敢打电话给你,怕你怪我跟你开玩笑,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我昨天通知晓芙的时候,并没有叫她不去。让我现在打电话请她过来。这次都是我不好,下次我做主人。”便打电话问唐小姐病好了没有,请她就来,说鸿渐也在这里。苏小姐打完电话,捧了鸿渐送的花嗅着,叫用人去插在卧室中瓶里,回头问鸿渐道:“你在英国,认识有一位曹元朗么?”鸿渐摇头。“——他在剑桥念文学,是位新诗人,新近回国。他家跟我们世交,他昨天来看我,今天还要来。”鸿渐道:“好哇!怪不得昨天不赏面子了,原来跟人谈诗去了,我们是俗物呀!根本就不配认识你。那位曹一堂堂剑出身,我们在后起大学里挂个名,怎会有资格结交他?我问你,你的《十八家白话诗人》里好像没讲起他,是不是准备再版时补他进去?”苏小姐似嗔似笑,左手食指在空中向他一点道:“你这人就爱吃醋,吃不相干的醋。”她的表情和含意吓得方鸿渐不敢开口,只懊悔自己气愤装得太像了。一会儿,唐小姐来了。苏小姐道:“好架子!昨天晚上我打电话问候你,你今天也没回电话,这时候又要我请了才来。方先生在问起你呢。”唐小姐道:“我们配有架子么?我们是听人家叫来唤去的。就算是请了才来,那有什么希奇?要请了还不肯去,才够得上伟大呢!”苏小姐怕她讲出昨天打三次电话的事来,忙勾了她腰,抚慰她道:“瞧你这孩子,讲句笑话,就要认真。”便剥个鸿渐送的桔子,跟她同吃。门房领了个滚圆脸的人进来,说“曹先生”。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位孙太太的孩子怎长得这样大了,险的叫他“孙世兄”。天下竟有如此相像的脸!做诗的人似乎不宜肥头胖耳,诗怕不会好。忽然记起唐朝有名的寒瘦诗贾岛也是圆脸肥短身材,曹元朗未可貌相。介绍寒喧已毕,曹元朗从公事皮包里拿出一本红木夹的法帖,是荣宝斋精制蓑衣裱的宣纸手册。苏小姐接过来,翻了翻,说:“曹先生,让我留着细看,下星期奉还,好不好?——鸿渐,你没读过曹先生的大作罢?”鸿渐正想,什么好诗,要录在这样讲究的本子上。便恭敬地捧过来,打开看见毛笔写的端端正正宋体字,第一首十四行诗的题目是《拼盘姘伴》,下面小注个“一”字。仔细研究,他才发现第二页有作者自述,这“一”“二”“三”“四”等等是自注的次序。自注“一”是:“Melangeadultere”。这诗一起道: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二)

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三)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四)?

Jug!Jug!(五)污泥里——Efangoeilmondo!(六)——夜莺歌唱(七)……

鸿渐忙跳看最后一联: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三十)

诗后细注着字名的出处,什么李义山、爱利恶德(T.S.Eliot)、拷背延耳(TristanCorbiere)、来屋拜地(Leopardi)、肥儿飞儿(FranzWerfel)的诗篇都有。鸿渐只注意到“孕妇的肚子”指满月,“逃妇”指嫦娥,“泥里的夜莺”指蛙。他没脾胃更看下去,便把诗稿搁在茶几上,说:“真是无字无来历,跟做旧诗的人所谓”学人之诗“差不多了。这作风是不是新古典主义?”曹元朗点头,说“新古典的”那个英文字。苏小姐问是什么一首,便看《拼盘姘伴》一遍,看完说:“这题目就够巧妙了。一结尤其好;”无声的呐喊“五个字真把夏天蠢动怒发的生机全传达出来了。Toutyfourmilledevie,亏曹先生体会得出。”诗人听了,欢喜得圆如太极的肥脸上泛出黄油。鸿渐忽然有个可怕的怀疑,苏小姐是大笨蛋,还是撒谎精。唐小姐也那诗看了,说:“曹先生,你对我们这种没有学问的读者太残忍了。诗里的外国字,我一个都不认识。”曹元朗道:“我这首诗的风格,不认识外国字的人愈能欣赏。题目是杂拌儿、十八扯的意思,你只要看忽而用这个人的诗句,忽而用那个人的诗句,中文里夹了西文,自然有一种杂凑乌合的印象。唐小姐,你领略到这个拉杂错综的印象,是不是?”唐小姐只好点头。曹元朗脸上一圈圈的笑痕,像投了石子的水面,说:“那就是捉摸到这诗的精华了,不必去求诗的意义。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苏小姐道:“对不住,你们坐一会,我去拿件东西来给产看。”苏小姐转了背,鸿渐道:“曹先生,苏小姐那本《十八家白话诗人》再版的时候,准会添进了你算十九家了。”曹元朗道:“那决不会,我跟他们那些人太不同了,合不起来。昨天苏小姐就对我说,她为了得学位写那本书,其实她并不瞧得起那些人的诗。”“真的么?”“方先生,你看那本书没有?”“看过忘了。”鸿渐承苏小姐送了一本,只略翻一下,看十八家是些什么人。

“她序上明明引着JulesTellier的比喻,说有个生脱发病的人去理发,那剃头的对他说不用剪发,等不了几天,头毛压儿全掉光了;大部分现代文学也同样的不值批评。这比喻还算俏皮。”鸿渐只好说:“我倒没有留心到。”想亏得自己不要娶苏小姐,否则该也把苏小姐的书这样熟读。可惜赵辛楣法文程度不够看书,他要像曹元朗那样,准会得苏小姐欢心。

唐小姐道:“表姐书里讲的诗人是十八根脱下的头发,将来曹先生就像一毛不拔的守财奴的那根毛。”大家笑着,苏小姐拿了一只紫檀扇匣进来,对唐小姐做个眼色,唐小姐徽笑点头。苏小姐抽开匣盖,取出一把雕花沉香骨的女用折扇,递给曹元朗道:“这上面有首诗,请你看看。”元朗摊开扇子,高声念了一遍,音调又像和尚施食,又像戏子说白。鸿渐一字没听出来,因为人哼诗跟临死呓语二者都用乡音。元朗朗诵以后,又猫儿念经的,嘴唇翻拍着默诵一,说:“好,好!素朴真挚,有古代民歌的风味。”苏小姐有忸怩之色,道:“曹先生眼光真利害,老实说,那诗还过得去么?”方鸿渐同时向曹元朗手里接过扇子,一看就心中作恶。好好的飞金扇 面上,歪歪斜斜地用紫墨水钢笔写着——

难道我监禁你?

还是你霸占我?

你闯进我的心,

关上门又扭上锁。

丢了锁上的钥匙,

是我,也许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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