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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笑了:“知道。”

莫名其妙的僵硬因此而缓和了一点,吃早餐的时候,付志总算是多说了两句。

“所以你未来姐夫有个孩子?”

“嗯,是个男孩儿。”

把昨天回家的事跟付志聊了两句,辛健因为对面男人的开口而变得心情好了点:“我姐也带着一个,这样也公平。”

“这种事没有公平不公平的。”

淡淡的接了一句,付志把粥喝完了就不怎么想吃了,他叫来服务员结账,然后站起来:“快点,要迟到了。”

辛健头都没抬:“没事儿,迟到不了。”

慢条斯文的把吃的喝的都解决干净,辛健站起来往外走的时候甚至都很刻意的放缓了速度,然后在付志走的很急的时候拉了他一把。

直接拉的手。

这个动作在外人看或许什么感觉都没有,付志却愣了一下。

回过头看见辛健笑的一脸得逞,他没什么时间反应,只能任由对方走到他前面然后还一路拽着他。

一直到快到车站才松开。

辛健手上的这个案子走程序很快,因为是申诉过来的,案件重新梳理过之后就要排庭,二审的时候是死刑,他研究完了审查报告觉得量刑并没有什么问题。

找检察长签了字,他当天送到了法院。

高检的案子除了所占比重很大的渎职,贪污之外,最常见的是诉讼了几年的申诉。情节都比较复杂,几年下来证据也差不多失效了,无论是量刑上还是在案件的梳理上都十分的繁琐。至于为什么四五年才能上交到高检,一时半会儿没有人说的清楚。

上一个案子等排庭的时候,检察长给了辛健另外一个卷宗。

这是一起“诈尸案”。

已经做为被害人的涉案人在六年之后起死回生了,而被判了无期的“杀人凶手”在申诉了三年之后,依然在监狱里服刑。

根据卷宗上的文书证明,这案件在一审的时候,就没有尸体可以用来尸检。

法医的报告,被害人的尸体被嫌疑人弃尸之后严重分解,只能通过DNA的鉴定来证明被害人的身份,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之后,这案子理所当然的被判了无期。

可六年之后这个被害人又出现了。

不但没有死,还活的很好很滋润。

嫌疑人和嫌疑人的妻子对于案件提出了申诉,但一直迟迟没有音讯,在反复的拖延之后,最终是依靠□将这个案子转到了高检。

“这个案子引起的关注度比较高,你处理的时候要注意方法。”

检察长把卷宗交给辛健的时候提醒了这么一句,后者点点头表示了解。

这种案件一般媒体的关注度都会比较高,因为涉及到很多社会问题所以民众也会很关心。所有公开审查的案件程序上都必须要走的特别严谨,尤其是在举证上。

但是这个案子并没有看起来的简单。

嫌疑人的妻子在申诉时的举证,最直接的证据是有人证实亲眼看见了所谓的被害人在超市里进行购物,侦查机关调取了相关的监控视像,也确实看见了被害人。

只是这名死而复生的被害人并没有真正的被找到。

侦查机关一度追查到了他的一个临时住址,邻居在提供的辨认组图中认出了被害人,但最终的去向却不知所终。

寻人启事发布了很多年,却一无所获。

所以,这起申诉案,无论是做为嫌疑人有罪的证据还是申诉他无罪的证据,其实都欠缺说服力。

卷宗上,嫌疑人唐大庆的照片看起来是个很憨厚的中年男人,他的口供卷中漏洞很多,甚至不需要仔细的看,都可以发现一些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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