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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至少成分上能混个群众,他呢?奴隶甲,连人生目标都很接地气的是“摆脱奴隶身份”,不能更苦逼了。

不过,有坏处自然就有好处,小人物的奋斗也挺有说头嘛,反正又不是真穿越了,他在三天里表现的亮眼点儿,戏剧冲突上来了,广大亲妈粉们还不嗷嗷叫着拼命给他投票呀!

跟王子霄比起来,莫行之的“伤痕妆”更加明显,甚至连脸上都“划”了那么几条血口子。

但非常奇妙的是,这样的妆容非但没有减少莫行之的魅力,还让原本过于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邪气和男人的野性!

苦逼的王子霄,因为那两朵樱花粉,衣服脱光后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虽然兽皮裙裹得严严实实,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让他拱起一个很明显的“帐篷”,随着走路还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话里怎么称呼那东西为“男人的骄傲”呢,莫行之有这样的本钱,就跟一个美女长了g-cup一样,如此拉轰,如此出众,如此的令人垂涎……

摆脱奴隶身份,大致分为两种办法。

一种是立功,比如舍身救个大人物,表现出对部落的归属感,让族长“奖励”他一个平民身份。

一种是做内奸,里应外合,联系自己本来的部族,破阵而出,等回了家,自然就不是奴隶了。

莫行之做事还是很有规划的,他决定双管齐下。

先去救个大人物!

如果救完,对方挥手就让他不用当奴隶了,那自然妙得很。

就算没这么顺利,救命之恩,也能让他过的好点儿,以后进可攻退可守,想选哪条支线都方便。

莫行之武力值比王子霄差得远,王子霄丢石子儿都能猎到兔子野鸡什么的,莫行之可没这种本事。

人家王子霄的身份好歹是酋长之子呢,哪怕自己猎不到也能跟着小弟们混口吃的,虽然质量上就不敢恭维了。莫行之一个奴隶,没人惯他臭毛病,所以只能自给自足,特别惨。

不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开拍之前,他就上网查资料,王子霄也教了他几手,诸如挖陷阱啦、系绳套啦,莫行之很是掌握了几手。现在趁着出去“卖苦力”的机会,能用的的全用上,搞得部落附近处处是地.雷。如此任劳任怨,直到累得不行了才去休息,头一天晚餐只吃了一条20公分长的叫花鱼。

第二天凌晨,他去验收成果。

那么多地.雷,成功逮到了三只兔子两只野鸡,还有女酋长npc一个。

这位女酋长,比王子霄他“妈”年轻点儿,非常的……富态,据说是半夜上厕所,猫着黑,就掉莫行之挖的陷阱坑里了,扭了脚,哎哟哎哟半天爬不上来。因为莫行之这坑挖的非常实在,肚大口小——其实这坑与其说是挖的,不如说是在原有的一个凹陷地垫出来的,四周都是石头,莫行之挖坑时充分表现出了一个男人不怕苦不怕累的优秀品质,完全看不出身为明星的娇贵矜持。

这种“巧合”,多一半是做的节目效果,不过除非是非常较真儿的人,否则也看不出来一点刻意的成分。

莫行之将胖酋长救上来了。

他当然不会承认这坑就是他挖的,所以在胖酋长眼中,莫行之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莫行之淡淡一笑:不用谢,快给我解除奴隶身份!

可惜,事情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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