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和汉斯,说:“我跟他们可不一样,玩的地方也不一样,太过热情的地方我不喜欢去,我每次来去的地方都是你们民风最质朴的乡镇,那里才是我最想待的地方。”
说到这,他不由又想到那个雪夜里,坐在保时捷车上的男子,像朵雪花一样晶莹剔透的美男子,真是令人难忘啊。
“乡镇啊,这附近也有,呃,约翰逊先生前几天就是去了乡镇?”魏司突然想起他与雷特等人同时下飞机,却自己一个人离开了,按这么说,可能是先去了附近乡镇玩了。
约翰逊喝了口香槟,点了点头,他很有兴趣地跟魏司聊:“我前天到你们海城郊区的东风镇上住了一晚,那里的村民真的很纯朴,我跟他们出去上了趟集市,见识了不少东西,很有收获,不过最让我感到值得的是,遇见了一位富家少爷。”
“富家少爷?”魏司奇怪地问:“东风镇上怎么会有富家少爷?是村长的儿子?”
“不是,是真正的富家少爷,开着红色的保时捷,他的司机也很帅,不过,他是最漂亮的,就像……”约翰逊蹙起眉头,努力的在脑海里搜索所学的中文形容词,“就像是你们诗书里说的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魏司纳闷地问:“不是富家少爷吗?这淑女……”
“我就是做个比喻,虽然不太合适,但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约翰逊拿着酒杯靠在椅背上,满是憧憬地说:“要是能再见他一次就好了,我一定一定要留下他的电话,一定要认识他。”
魏司听着总感到哪不对劲,东风镇上的富家少爷,开着红色的保时捷,不要说乡镇,就是整个海城,能开着红色保时捷的人数都能数得过来,更何况东风镇还是个比较贫困的小镇,那会是谁?
这时,玛拉站起来道:“菜都上了,大家先用餐吧。”
魏司只能揣着一肚子的疑惑没再往下想,这时,他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拿出来一看,是盛锦世的短信,他背过身去看,是锦世已经跟卓云联系上了,确定明天回一趟盛家大宅。
他看着短信笑了笑,然后快速回了个傻傻的表情笑脸,约翰逊见他背对着发短信,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是给女朋友发信息?”
“没有,是一个朋友。”魏司微笑着收好手机,他还不到随便与人分享恋情的时候,尽管外界对他与盛锦世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但他们的事仍不能光明正大的公开。
约翰逊耸了耸肩,没有当回事,宴席上,大家相谈甚欢,玛拉是公关高手,对付雷特和汉斯等人卓卓有余,刚刚餐前一席话,玛拉已经基本摆平雷特和汉斯,不过只是钱多钱少的问题,环城给得起的,星亚也给得起,更何况魏司的演技和票房号召力有目共睹,这对于金钱至上的国外制片人来说最重要的,毕竟谁也不想拍亏本电影。
一餐饭吃得其乐融融,基本上已达成共识,散席时,玛拉负责送客,她不想让魏司过多涉及这种餐后节目,便叫他先离开。
魏司心里也想着家里的盛公子,于是也不多说什么,跟约翰逊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开了。
他经过大厅时不经意发现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年轻男人从外边进来,魏司停了一下,发觉这人背影很熟悉,但他心里想快点回去,没有再去细究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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