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冼伯伯的请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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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何队这么说,我也沉声说道:就凭冼伯伯的脾气性格,他是坚决会支持自己女儿离婚的。

嗯,我们当警察的看人是很准的,我和冼董事长交谈了没几句,我就知道他的人品很好。他喝酒之后气恼地说,如果有本事,就再找个借口把他关进去试试。他这是在说他那个亲家啊。

是啊,当日冼伯伯遭的那次劫难,就是因为阿梅要坚决退婚。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冼伯伯最后还是被洗刷清白,官复原职了。

对,好人会一生平安的!

但愿冼伯伯和阿梅都会一生平安!

今天冼董事长出面请客,意思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对他那个亲家和他那个闺女女婿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但法律就是法律,况且那两个罪犯现在还被拘留着,这事就有点难办了。

怎么难办了?

怎么难办?总不至于把那行凶的两个歹徒都给放了吧?如果真是那样,那我不但不当这个刑警队长,而且脱下这身警服,再也不当警察了。

何队,你别生这么大的气,事情总会解决的。你先说说现在到底怎么难办了?

那个副检察长找过我们局长多次,由于我们警察的工作还要监察院那边积极配合,局长已经松口了。他多次提出请客,但局长和我都借故推辞了。没办法,他把冼董事长给搬出来了,冼董事长今天出面请客,也是给了他亲家一个面子。现在难办就难办在怎么给那两个歹徒定罪上。

这有什么难的?该怎么定就怎么定。

你说的倒是轻松,要是这么简单,我也就不犯愁了。要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那个副检察长的儿子就脱不了干系。要想让他的儿子脱掉干系,那就不能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

何队,要是不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那到底要定什么罪?

那就单纯地定那两个歹徒只是打劫钱财的罪。

经过何队这一番解说,我终于弄明白了,原来逮捕犯人的逮捕证并不是由公安局签发的,而是由监察院签发的。那个狗日的副检察长身居高位,要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定罪,这逮捕证看来是真的难以签发出来。如果不签发逮捕证,那两个歹徒就无法正式逮捕,更无法定罪。因为后边的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并不是由公安局提起的,这一点老子还是知道的。想想今天冼伯伯亲自出面请客,目的也是为了给阿梅的老公解脱罪责,罢了,为了冼伯伯,为了阿梅,看来只能是这么办了。想到这里,我点头说道:何队,那就单纯地定那两个歹徒的罪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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