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桐叶走路很快,经常会给人一种杀气凛凛的错觉。当他走进饭店坐下时,满室的食客都感觉到微微的凉意。何沐风忍不住拉紧衣服,说:“已经点过菜了。想喝点什么?”
“不想喝。”时桐叶的声音却意外地温柔,他微微蹙眉:“今天上午抢救一个跳楼的女人,弄得手术台上全是血,湿淋淋的。”
何沐风把送到嘴边的可乐放下,急忙阻止他:“够了,说好了不在吃饭的时候聊工作的。”
他们以前在饭店吃饭,时桐叶习惯性地聊起工作,说到接诊的一个患者,肠道、胃里,胆囊甚至大脑里全都是筷子一样粗细的寄生虫。当时在那个饭店吃饭的人,全都脸色发青地离开了。到现在那个饭店的服务员还禁止他们俩进入。
饭菜端上来之后,何沐风先用消毒纸巾擦拭两人的筷子,然后才抄起自己的筷子吃饭。因为时桐叶有神经质一样的洁癖,何沐风被迫改变了很多生活习惯。不过这个医生本质上是一个善良的男人。
时桐叶把鸡蛋和炒肉放到何沐风的饭碗里,温和地说:“你多吃点,今天上午出去跑新闻了吧?”
“挺普通的一件事情,没什么可写的。”何沐风放下筷子看他一眼:“你今天心情不错啊。”
时桐叶微微低着头,把口中的饭菜全部咽下去,然后才缓缓开口:“上午手术挺成功。”
“不是那个,慕容一晚上都在陪你哦,今天早上我看到他,啧,腰都弯了,大叔你真是欲壑难平啊。”何沐风坏坏地说。
时桐叶淡淡地说:“你有时间琢磨这个,不如花时间找个恋人吧,小处男。”
“我是独身主义者。”何沐风骄傲地说。
“那祝你早日成为魔法师。”
晚上两人回家的时候,时桐叶的男朋友,慕容起,一个挺高壮的男人,拎着蔬菜鱼肉蛋奶,像个送货员一样站在楼下。时桐叶看到他,眼皮都不抬,径直往前走。何沐风则好心地帮他拎着东西。
慕容起和时桐叶是大学时候认识的,慕容起是时桐叶的学长,两人一个高大英俊,一个清秀稚嫩,很快就在一起了。慕容起学的是经济,毕业之后在外企上班,几年后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公司,而时桐叶学医,毕业之后,为了陪在慕容起身边,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留在本市一家医院作外科医生。
然而那时,慕容起却结婚了。他出身在农村,父母都非常传统,根本就不知道男人与男人可以恋爱这种概念。慕容起又是孝子,在父母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和同村一个从小认识的女人结婚。那个时候,他心里是想放弃时桐叶的,时桐叶太优秀,性格又太刚硬,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
年轻时候的时桐叶敢爱敢恨,对于自己看上的人,他从不轻易放手,然而几番交锋之下,他声名狼藉,前途和事业几乎都断送了。后来他又和一些人谈过恋爱,结果都是无疾而终。
慕容起的妻子为他生下一双儿女之后,日子本来挺和美的。但是慕容起的公司有一次遭遇意外,负债几百万,这个小公司根本承担不起,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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