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伤痛很快随着生活的脚步而慢慢褪去颜色,人们又恢复了往昔的活力,在战事中残疾的勇士们得到了较好的生活保障和照顾。也被分配了他们能够做的比较轻松的活。搓搓麻线,或是看管被抓起来圈养的野兽。
从开春开始,森林里的猎物陆续出来之后,林旭就让柯斯在部落的边缘弄了个篱笆,圈养着一些不太具有攻击性的小型野兽——比如色彩斑斓的鸡,林旭也不知道这种动物的正确叫法,只是因为和鸡一样有个鸡冠子,就暂且这么叫了。
这种鸡的繁育速度很快,在没有天敌并且是春天的情况下,它们几乎每天都会下蛋,一次能下十枚左右,而十枚里有三到六枚会被孵化出来。小鸡的存活能力也很强。为了保障它们的生存率。公鸡和母鸡是分开圈养的,而且除了种鸡,别的公鸡都成了公公。
它们可以稳定的给部落提供肉食。但是在前头一个多月,第一批小鸡还没有长成之前,林旭是不打算把它们列进菜谱的。
除了这种鸡,还有一种灰色皮毛的兔子,它们和现世的兔子不同,没有两颗大门牙,但是犬牙很尖。如果被咬一口,它们还会转动自己的身子,把咬住的那块肉给撕扯下来。
但是这些灰兔对食物的要求很低,而且也很长肉。
于是勇士们就想尽千方百计地把兔子们的犬牙给弄掉,它们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可怜的小牙齿磨着草根吃。至于生下来的小兔子,也是出身后一周开始集体拔牙。好在公兔们不会攻击小兔子,并且繁殖能力很强。也就没把它们分割开。
因为这些兔子超强的繁育能力,现在已经被端上了人们餐桌。
厨房的烹饪技能并不好,基本就是抹点盐和味精就去火上烤,或者在锅里煮。即便有大铁锅,也依旧是放点盐凑活。但即便如此,人们也吃的很香,有肉有土豆有玉米饼,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日子已经是以前的生活中可望而不可即的了。
“今天吃什么?”有人对着厨房大喊。
厨师正在指挥打下手的族人给兔子剥皮,听见有人喊,还是伸出脑袋说:“土豆煮兔肉!爱吃不吃!”
询问的族人一下就怂了,问道:“还有玉米饼吗?”
厨师正忙着,语气不太好的回道:“没了,玉米还没收获呢,等着吧!”
族人耸着脖子,不太敢惹厨师,厨师是个女人,但是五大三粗,随时能把他丢到地上胖揍一顿。他以前就挨过厨师的打,随着年纪的增加,虽说现在可能打的过了,但是心理阴影不是时间可以磨灭的。
他坐回自己的位子,小心翼翼地与同桌的人咬耳朵:“又是兔子,天天都是一个味道。”
同伴笑呵呵地说:“知足吧,去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可连肉都吃不上,现在你倒是和那些部落的勇士一样,开始挑三拣四了。”
被同伴说了一顿之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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