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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了下,那个小区确实不错,里面的环境很好,附近也有大型的公园和购物广场。旁边不仅有成教学院,还有实验小学和中学,方便小孩子就近读书,节省了大量接送的时间。”

钱志远侃侃而谈,话里话外都在劝说丁经理也去书香苑小区买一套房子。

“就算你真的担心每个月的工资,不能供下三套房子,你也可以跟公司申请,预支一部分工资和资金,首付多交一成。这样,每个月只需月供一千或两千元,加上你前面两套房子,每个月的月供也不超过五千块钱。”

“再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将房子租出去,租金虽不能抵消月供,却也能节省一多半的月供。等以后,你想要在这儿住的时候,就再将房子收回来,就行了。”

真以为,钱致远这个“重生者”,就那么好心?想要提携丁经理这个“小伙伴”呢?!

不过是因为丁经理和财务部那个老古板总监关系特别好,又是公司的中层,在高层那儿能说得上话。由丁经理做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避免他这个普通的业务员出头,申请还没递到高层那儿去,就被一直瞧他不顺眼的财务总监给拍回来啊!

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哪怕他再如何地解释澄清,也会成为公司高中层圈子茶余饭后的笑料啊!

丁经理有些意动,却依然沉吟不语。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真做了决定,那么,他就必需缩减生活开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手大脚。

而,一个男人,手里没钱,很多地方就不能去,就会错失扩大交际圈,结识更多朋友,得到更多贵人提携相助的机会。

“老丁,你也不是一个婆婆妈妈的人。做这么个决定,就有这么难吗?”钱致远拍了拍丁经理的肩膀,径直做了决定:“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如果可以的话,就一起签约。”

说到这儿时,钱致远还特意顿了顿,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丁经理,道:“以后,你会感激我的。”

无论在哪个时候。房子都是最保值的东西,也是最值得投资的东西。

一想到十年后,随便哪一套房子卖出去,都能赚个几百万,让他彻底享受一把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的感觉,就让钱致远忍不住地笑出声来。

当然,事实上,若可以的话,钱致远并不愿意将大部份精力放在房子上。毕竟,哪怕,他明知眼下这些“大白菜”般廉价的房子,往后,都会成为“黄金”“钻石”一类的存在,但,没有资金,一切都是浮云!

若非,林梦婷买房的举动,给他敲了个“警钟”的同时,也让他想到了另外一种“发财”的机会,他还真得会为了赌那么一口气,而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与林梦婷死磕上呢!

这,岂不是“本末倒置”,真正地辜负了老天爷给予他的“金手指”?!

……

——有那么一个和房子有关的事例。

一个人,当年,将自己市值百万的房子卖掉,开了一家实业公司,努力在商场钻营拼搏,与无数老狐狸厮杀了十多年,累得心力交卒后,又将那套房子买回来了。

而,这一来一回,就有近一千万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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