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见前方的路——再不会没有方向,也再不会无路可走。
她有南客——这比什么都重要,比之前所有更让她感到高兴、更让她感到世间的美好。
有南客在她身边,这世间才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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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侧卧在地的巨大胡狼,银亮的瞳仁中忽然有一抹悲悯掠过,是不能自禁的情绪。
“容方,我们该走了。”
容方不动,“你的衣服呢?”
“哎?”孔雀回过头来看他们,“他的衣服不是变出来的吗?”
胡狼站起身来,那衣服与大氅就压在他身下,“我喜欢穿人做得衣服。用皮毛化作衣服,会让我觉得什么都没穿。”
“哦——”孔雀点头,“你们要走了吗?”
容方看胡狼叼起衣服去了一旁,就回了神儿,“我们要走了。你们也要走了。”
“呃——”孔雀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就重复道:“我们也要走了。”
容方凝住孔雀,“走好。”
沉默半晌,孔雀又重复道:“走好——”
又是沉默。
直到百百化作人走回来,容方又向孔雀话别,“再会。我们会再见面的。”
孔雀觉得碰上容方这样说话简练的,自己也会变得无话可说,就又应了声:“再会。”
两双人走上官道,就要走向相反的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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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百漆黑的眸子掩藏了他所有情绪。
他淡淡地看着南客,淡淡地说:“日后有难,就来寻我。若能帮上一二,我定尽全力。”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一入成都,便有辣香扑鼻。教从未识过这味儿的孔雀和南客给呛得够呛。
“南客——咳——”孔雀眼泪、鼻涕哗啦哗啦流,根本就控制不住。“咳咳咳——南客——咳咳——”
“咳——别叫、叫我!”孔雀那边呛得够呛,南客这边也是够狼狈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别碰我!咳咳咳——别、咳、别教你鼻涕抹我身上了!”
“这俩瓜娃子呦——”一旁来了个年轻妇人将孔雀和南客拉到了口风。
这冷风一吹,将那火辣呛人的味道吹散不少。
等两人咳完,又将眼泪、鼻涕擦干净,妇人问:“你们哪里来的嘞?”
孔雀眨眨眼,虽然来蜀地已有些时日,但一路上遇到的大多同她一样是外乡人,一听这地道的本地口音,还是有些许不习惯。
“我们从南方来,到这游历的。”
“晓得、晓得喽——”妇人指了一个方向,“青城、青城山,那里好玩得喽!这里没啥子玩的,去山里玩几天回来,过年有庙会才好玩!”
“那要多远?”南客问。
“走两天。”
南客微笑起来,“谢谢。”
“不谢、不谢!”妇人挥手,“你们好玩!我走喽!”
妇人走后,南客看着孔雀浅笑,“我们去山里玩吧?”
“好!到山里玩去啦!”孔雀原地蹦蹦跳跳,完了又抓南客,“我饿了!我们在这里吃吃喝喝玩一天,明天再去吧!我还没吃到兔子头!”
“好!我们去吃!”
尽管孔雀已能看见,尽管她已不需要人来引路,但,拉着南客的袖子走路已成了习惯。
似乎,拉着这个人的衣袖,才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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