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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抬头,对上他极尽温煦的目光,心神一荡,便没了动作,怔怔的看着他。

看她发傻的样子,林冬绪笑了,“有件事情我要跟你澄清一下,伯母跟我爸的事情,我和远城真的一点也不知道,大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就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所以你不要总以为是我算计你,还用那种不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沈暮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否则昨:“我怎么好像没看出来老师你反对你爸跟我妈结婚……”

“我为什么要反对,他娶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沈暮纳闷了,“那你刚才明明就是不赞同的啊。”

“是啊。”林冬绪只是笑,笑得意味深长,这让沈暮更加纳闷了,她g本看不透这个男人啊。林冬绪拍拍她的脑袋,“不跟我拌嘴的时候还挺可爱。走吧,送你回家。”

于是,沈暮的脸蛋华丽丽的绯红了一片。

至于林冬绪为什么明明不反对,却在林安国问起的时候说不赞同呢?因为沈暮肯定不赞同,所以他也就不赞同。若是没有顺着沈暮的意思,这丫头恐怕又得仇视他了。况且他说什么多不能改变林安国的决定,那当然是讨好心上人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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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没想到,林安国对于婚礼的安排速度十分惊人,没几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了/>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秦玉和林安国的婚礼定在八月底,一直到婚礼那一:“小少爷回来了。”

沈暮在一边听得一清二楚,兀得,这么些了句“你姐姐她没事”便去打水了。

他的懊悔不亚于秦征,比起秦征,他错的更多。他是一个成年人,做了这样幼稚的事情,还差点误杀了沈暮,想起沈暮那时候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模样他就浑身冰冷,后怕无比。

他还记得秦玉哭的很伤心,她谁也没怪,就是在沈暮床边狠狠的抽自己耳光,说:“这孩子跟着我就没有过一话,只是轻轻摇头。

“不回去你还想干什么?”

秦征终于开口:“我想陪你一会儿。”

“不用你陪,快回去。”

秦征沉默了一会儿,以为她生气了,他慢慢抬起眼睛看向沈暮受伤的手,她的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搭在床边,一动也不能动,秦征倏地红了眼睛,哽咽了:“姐,对不起……”

沈暮听着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你过来。”

秦征听话的走到她床边,沈暮抬起未受伤的手握住了秦征的手,“要不是我受伤,那么后果肯定不堪设想,不是你死就是远城死。你看到我受伤很担心很难过是不是?将心比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妈妈就不要活了,我也不要活了。下回做事情不要冲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跟我商量商量,你又不是一个人……”

秦征跪在床边,抱住沈暮的腰身,抑制不住的闷声哭了出来。他的情绪太复杂,委屈、难过、害怕、后悔、恐慌,万一姐姐死了怎么办?

他混乱不堪的身世比起姐姐的x命,微不足道的都可以直接忽视了。他无法想象从小保护他疼爱他的姐姐忽然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甚至还是他杀死的。他守在病房外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每次想到这里,自责难过的快要崩溃。

沈暮让秦征陪了她两个小时就勒令他回去休息了,她还记得秦征明:“这个是秦征的,你帮我给他吧。”

林远城一把接过来,没好气的说:“这么重,没看见她手不方便么。”

谁都看得出来齐欢颜的眼睛又红了一圈,可她还死要面子的瞪了林远城一眼,然后回头对着那白色贵宾狗喊道:“小橙子,给我死过来!”

小狗一愣,蹭了蹭咚咚,屁颠屁颠的跑回齐欢颜身边跟着她走了。

沈暮扑哧一声笑出来,小橙子……是不是每个女人给宠物起名字的时候都喜欢用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

“有什么好笑的!”林远城莫名其妙。

沈暮一本正经的说:“你看不出来她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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