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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点到即止,明玥明白她的意思,她没有规避的意思,一双眼睛清澈如水,坚定又肯定地点头,抿著唇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我们在一起了。”
她说出答案,孟芃芃突然有种终于在一起的感觉,她有些奇怪,又惊讶于明玥的大胆。在南城一中这所全省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早恋是雷区。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给明玥偷偷摸摸写情书的依然有许多,孟芃芃并不觉得周自恒是最好的选择——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差了,谁都知道,他靠著关系,进了这个学校,这个班。
甚至有老师下定论,周自恒定是考不上大学的。
孟芃芃清秀的脸肃著,疑惑又无奈问明玥:“怎么喜欢上了他啊?”
怎么喜欢上他?明玥没说话,只是吐了吐舌头,她和周自恒十几年,早有太多的原因喜欢上他。但这是他们的秘密,她并不想张扬。
明玥往后看了一眼,周自恒冲她挑眉,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孟芃芃这么多年,再没有见过比他生的更好的男孩了,她皱著眉道:“你……难不成是被他美色所迷?”
明玥哑然失笑,但也说不出别的好理由来,只好点头:“对,被他美色所迷。”
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头昏脑胀,就跟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颗糖,今夜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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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千唤不一回(三)
第四十一章.
孟芃芃所说的“被美色所迷”,不过是一句正经过头的玩笑话,她不曾料到,明玥会一口应下,点头称是。
这在孟芃芃理智的世界里,是不可想象的。
明玥侧著脸,教室里的灯光和不甚明朗的天光衬得她的脸好似凝脂一般,细细的晶莹的绒毛微微晃动。她进了教室,便把绒线帽脱下,松松的两个小辫在她耳侧垂著,发质乌黑浓密,在她点头微笑的时候,发梢轻轻拂过胸前,她略带著羞意,不自在地把玩著发辫,眼睛雾蒙蒙的,像是飞上了一片桃花瓣,柔和得不可思议。
刚萌芽的恋情让明玥整个人好似春水,眼角眉梢都是春意。
孟芃芃无法理解。她的父母都是严肃苛刻的律师,供职于两家对头的律师事务所,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书房;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不分享,每样煌煌法典各自一份,陈列在各自的书柜里;他们交谈很少,生活琐事基本不会入眼,一方持有观点,另一方必定会批驳;他们更不会聊到各自的工作,对手上的案子绝不透露分毫;他们曾经多次对簿公堂,为各自的当事人做辩护,各有输赢。
她的父母好似一对陌生人,若不是睡在一间房,一张床,孟芃芃甚至都以为,他们快要离婚。每晚的七点到七点半,新闻联播三十分钟,是一家三口唯一有机会平静坐在沙发上的时间,夫妻俩观点一致,灌输给孟芃芃理智的大道理。
她就在这样的家庭生活长大,爱情这个词,几乎从不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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