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事,却在夜晚惊醒,然后坐在窗边直到天亮。那段时间,是她过得最浑浑噩噩的日子,付出了感情然后失去总是痛苦的。她甚至有段日子烟不离手,酒不离口,即使以她的体质注定千杯不醉,但总归入口那一瞬间的辛辣还是能短暂的聊以慰藉的。
而现在再想起来,她也只余一时感慨。他们是她少年时光的见证者,而他们的离开也是她刻苦铭心的成长。如今更多回忆起的是那些愉快的日子,她是真的放下了。
雇佣兵真的是个适合梅维斯这种战斗狂的好职业,可惜不能一直玩。一个优秀的雇佣兵活跃十年,正常;二十年,人家会说,老当益壮,风头不减当年啊;三十年,还是人吗?不会成精了吧!更何况梅维斯连十年都不敢呆。
基于此,梅维斯不得不浪了几年后心痛的脱离了这个行业,重新找个角落窝着,办个新身份。钱就是这样没的,心塞塞。
看看这么长时间攒下来的没用的身份证明,梅维斯简直悲从中来,本想好好赚个钱,结果不少都填进这么个无底洞里了。
皱着眉头,梅维斯把她能想到的职业挨个罗列出来,再挨个枪毙,越想越觉得还是当个雇佣兵最适合她。可惜她的名号还红着,再出去接任务让人看见她现在这模样,别人估计会当她是老妖怪,简直绝望。
促使着梅维斯频繁换工作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不愿意被斯塔克佩吉这些几十年前的朋友发现自己的存在。她宁愿让他们以为自己也死了,也不想在再度相认后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先于自己死去。
算算年龄,她的老朋友也差不多七老八十了,凭他们的能力,大概已经混的相当不错了。这样想想,她无论是当雇佣兵还是什么类似的职业掉马甲的几率其实都挺大的,之前就这么兴致勃勃当了个雇佣兵实在是太高调了。
摸摸自己这张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嫩脸,梅维斯心塞的叹了口气,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偶尔换换口味好了,想想普通人的工作,要低调……
要不……去找份店员的工作?甜品店、咖啡店什么的……这些应该是“以貌取人”的工作吧,梅维斯认真的想着。雇佣兵保镖什么的还会嫌弃她长得看上去太弱,这些应该就喜欢长得好看的吧……
事实上,梅维斯还是图样图森破。
长得好看的确重要,然而……
“哪有在店里还戴墨镜的!你让客人看了像什么样子!”眼睛颜色跟别人不一样怪我咯。
或者……
“怎么一点儿工作经验都没有!这也就算了,连个正儿八经的□□都没有吗?”
再或者……
“要让客人感受到我们的热情!热情!你一天到晚板着张脸,谁愿意来啊!”
于是……
“不行不行,我可不敢留你!”“你去别家试试吧!”“先学学怎么好好的笑一下再说吧!”
啊……真是好气啊……
说好的看脸的世界呢。一点儿都不亲切。
默念着不可以打人不可以打人,梅维斯冷着一张脸回了家。
然后……
门口这两人什么鬼?
一个穿着西装的残疾人和一个文弱书生?
你逗我?就算是仇家来寻仇也不应该是派这样两个人吧!
那难道是雇主?可如果是雇主怎么会找到她住处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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